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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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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廢死聯盟做到這種程度你們會接受嗎?
把它們所有人排整排 用機槍掃射 然後他們家屬原諒兇手 還請律師幫兇手打官司到最後無罪
他們要可以做到這種程度你們可以接受嗎? 要他們能做到這樣我第一個接受 不然一切都空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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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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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接受.... 如果他們真的做到這樣 只表示一件事 他們瘋了.... 我何必支持一群瘋了的人呢..... 還是支持死刑犯該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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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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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開槍掃射的那些人要怎麼辦? 也是要判死刑,還是無期徒刑? 此文章於 2011-03-06 10:48 PM 被 BMC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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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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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犯罪被判死刑的是那些死囚, 不是廢死聯盟犯下的罪行
誰犯下的罪行當然就由誰來負起責任... 2. 就算廢死聯盟願代替死囚受刑, 那些死囚未必領情, 被害者家屬也未必會領情; 3. 個人造業個人擔, 殺了人就應該償命, 要是殺人不用死反而長命百歲, 那大家都來殺人如麻好了 我個人認為, 事實上所有的被害者家屬終生都絕對無法原諒兇手的, 只是不得不將此怨恨擺在一邊或淡忘之, 不如此做的話, 甚至無法過正常日子了... 要搞清楚, 兇手毀掉的是一個家庭, 不單是殺死人而已, 此間痛苦, 豈是舌燦蓮花的廢死聯盟能夠置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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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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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那麼麻煩啊
直接讓死刑犯們假釋就好了 但是要限制居住地 當然是要住在廢死聯盟成員們的家中 成員們不可以不回家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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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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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做法連非廢死都不會接受
別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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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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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唉唉唉!樓主啊,這裡是台灣,不是二戰時期的納粹德國,好嗎!拿一挺MG-42掃射是很過癮,請不要被廢死聯盟轉移焦點了。更何況,動員戡亂時期已經結束許久了,警總也沒了。現在的死刑犯,就算三審定讞都還可以提起非常上訴或再審。會放棄非常上訴或再審的死刑犯應該不多吧! 『軍法體制』,個人以為這才是最大的爭議所在。因為江國慶的死刑是由軍法審判,我好像沒有聽說過軍法有所謂的非常上訴。因此由軍法判決的"死刑"爭議性真的比較大,我想各位當過兵的應該多少知道一些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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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11 您的住址: 馬勒戈壁
文章: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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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的都送出國就好了
不要留在台灣擾亂秩序 德國應該很歡迎這些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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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風格很直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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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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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是開版大自己快氣瘋了
有人被槍斃了, 真正高興的是 " 吠屎聯盟 " 大家的焦點都注目在這個議題上, 這樣炒作才有價值 抗爭上了國際媒體儼然一副正義人權的屎者 自然名利容易上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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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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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嘛那麼麻煩,弄個大逃殺就好了,想要活要自己爭取
剩下來的一個,改成終身監禁 以後死刑犯每滿10個人就玩一場大逃殺,最好像DEATH RACE那樣還搞個實況轉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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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時的歸零,何嘗不是件可喜的事[IMG] [/IMG]
此文章於 2011-03-07 05:54 AM 被 Cantabil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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