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米缸中
文章: 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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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碰到了這樣的事情 , 你應該採取的解決方式
現在的商店,有越開越大的趨勢,而在開放式的購物空間中,少數不肖人士就會
動歪腦筋 , 竊取店家的財務 , 所以店家為了防範這些不肖人士的傷害 , 會 做出許多反制動作 !! 而對於我們這些純正常消費的客戶來說 , 這些店家的防範措施 , 有些你可能 不容易輕易察覺(如監視器) , 有些則會影響到你的情緒(如有人隨侍監視) 而有些則是採取防盜系統 . 其實店家為了避免損失 , 這些措施是無可厚非 , 但是 , 店家為了自保 , 卻不能反過來傷害到消費者的基本權益 . 這是極度不對的 . 我們偶爾都可以在新聞上看到 , 某些賣場污衊了小孩子偷竊 , 導致小孩子身心 受到相當大的傷害 , 某些賣場又因為警報器的故障 , 導致民眾莫名被搜身 , 而更甚的是 , 還發生過因為賣場員工的疏忽 , 卻故意栽贓給民眾 , 導致 民眾名譽上精神上工作上全都給嚴重的傷害了 !! 現代人難免進出這些賣場 , 店家 , 所以 , 這類的事情是越來越多見 . 在此 , 我想整理一下 , 告訴大家 , 如果是你遇到了這樣的事情 , 你 , 應該 採取的方式 !! 1. 很多賣場都會設置警報器 , 如果你通過的時候 , 發生了警報作用 , 你不用 緊張 , 你可以留置當地 , 等賣場人員過來 , 當場告訴他們 , 你沒有偷竊 , 這是他們警報器發生問題 , 與你無關 , 隨即你便可以離開 . 因為賣場不可以 強行留置你下來 , 否則他們會觸犯法律 . 當然 , 你也可以逕自離去 , 如果 你真的沒有偷竊行為 . 2. 賣場門口會有設置保全人員 , 要檢查你的物品 , 不管是不是私人物品 , 這都是不可以的 , 你有權拒絕 . 如果你拒絕 , 你絕對不是傲客 , 因為法律並未 賦予這些店家從事這些違法行為 3. 如果店家因為上述原因 , 懷疑你偷竊 , 不願意讓你離開 , 這樣也是不可以 , 因為他們侵犯了你的人身自由 . 4. 如果賣方強制違法執行留置之下 , 你還是可以有些自保動作 . 千萬別讓賣方 人員帶你到隱密的地方 , 最好能在有監視器錄影的地方 , 或者人潮多的地方 , 讓一切過程公開化 , 透明化 , 減少被栽贓 , 被誤會的情況 5. 立刻報警 . 在警方人員沒有前來的情況之下 , 不要跟賣方人員有任何溝通 , 不要簽署任何條約 , 不要有任何承諾 , 記住 , 這段時間 , 你還是必須要待在 公開的場所 , 監視器的監視範圍之內 . 6. 待警方人員前來之後 , 向警方說明此一情況 . 處理過程中 , 警方也不可以 搜你的身 , 但是你可以配合警方要求 , 你自己動手攤開你的物品配合調查 . 當然 , 這段時間還是必須要在監視器的監視範圍內 . 7. 如果證明你無偷竊及無任何一切不法 , 你可以向警方提出控告 , 控告賣方 人員違害人身自由 , 以及公然侮辱 , 進而向賣場提出賠償 , 和賣方人員協調 和解條件 . 這時候就看你要怎麼要求了 !! 這邊我不提之前發生過的例子 , 以及可以引用的法條 , 以免太過於複雜導致 版面紊亂 . 這些東西都可以查詢的到 !! 我不是教你使壞 , 如果你真的偷了東西被抓到 , 建議你還是乖乖認罪 , 不要搞 一堆東西 , 這樣只會讓你下場更慘 . 我是要提醒大家 , 如果你是善良的老百姓 , 那憲法保障你的自由 , 法律保護你的 權益 , 竊賊的數量 , 在與消費者佔的比例 , 絕對不高 , 賣場絕對不能在這種 情況之下 , 把每個消費者都當成是小偷來看待 , 這樣是非常不合理的侵權 . 賣場怕東西被偷 , 要保護他自己的權益 , 這點大家可以理解 . 但是 , 絕對不能 把過錯全推給消費者 , 不可以把消費者的權益拉進來陪葬 , 賣場怎麼解決損失 , 這是他們的問題 , 我們消費者不需幫賣場承擔這樣的責任 . 在法律的保障之下 , 拒絕賣場的不合理要求 , 這個絕對不是傲客 , 這是你應有 的權利 . 我們期待在台灣 , 消費者的權益可以提升 , 拒絕黑心店家 , 拒絕所有 不合理的對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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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20, 11:12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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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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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來看黃色小屋人員的進攻............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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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20, 11:52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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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米缸中
文章: 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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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
你們誤會了 !! 我並不是要針對特定對象進行打壓 , 所以我文中並沒有提到任何店家的名字 ! 今天這種事情可能在任何一家店遇到 , 所以我還是要提醒所有消費者 , 注意自身的權益 . 原文那邊 , 後面已經出現了一些不理性的爭議 , 所以寫在那邊 , 應該會有些人沒看到 , 且 , 寫在那邊 , 又好像變成了針對某家店而來 .. 所以 , 我才會另外開這一個主題. |
2004-11-21, 12:03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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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米缸中
文章: 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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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 ....
過程的紀錄 , 越完整越好 , 現在錄音筆也很普遍了 , 如果你身邊剛好有帶著 , 記得拿出來使用 . 而使用的時候 , 先開錄音筆 , 告知對方目前正在錄音 , 這樣的 程序會比較沒有爭議 ! |
2004-11-21, 12:43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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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您的住址: 美麗阿邦
文章: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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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回台中文心店裡跟同事們聊,有個鼓掌(股長)也是憂心的跟我說,這分際真難拿捏!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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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21, 01:03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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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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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簽到..... |
2004-11-21, 05:53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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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黃金梅利號
文章: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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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好 早就看那種店家非常的不爽了
早有個人該給他們難看一下了 希望能夠看到這種場面 |
2004-11-21, 08:08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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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無止盡的文件地獄~~
文章: 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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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是賣場的員工,同時也是一個消費者.......
其實一直以來小弟要說的就只有"將心比心"四個字...... 如果在不妨礙到自己的尊嚴,又不趕時間的情況下,大家互相配合一下又何妨呢??? |
2004-11-21, 08:41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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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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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抱歉, 我不配合違法的動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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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3, 02:40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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