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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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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女朋友
他哥哥之前有交女朋友 但是分手幾個月了 但是最近他卻在說 他跟他女朋友當初在交往的時候 因為不知道怎麼回是 有申辦過一支行動電話門號 是辦他哥哥的姓名 但是他個人也是20歲 應該可以申辦 不知為何沒又申辦他的姓名 現在分手後 帳單卻被他打到1萬5千多元 電信公司現在崔繳中 [現在人不知去向 只有家人妹妹代接電話] 我想問的是 1 費用應該是誰要負責? 2 這樣可以循法律途徑控告嗎? 如果有更好的方法 希望各位可以提出 ^^ 感謝各位解答 此文章於 2004-07-02 10:38 AM 被 adms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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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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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要申辦人負責,打官司是一定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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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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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就會感覺那個女生有報復的心態
而且很 貝戈戈 ~"~ 原本我就很討厭那個女生 他們家中父母對他也都沒有好感 因為來家中 好像度假一樣 房間很亂 也不會自己整理或是幫忙家中整理 難道都沒有辦法嗎 只是不想要他平白受苦 一萬5千多元也是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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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臺灣 - 高雄
文章: 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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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說明了一件事,要辦東西用自己的名字辦,不要幫別人辦,就算家人也一樣,更何況是啥女友...唉唉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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