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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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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跟今天的報紙都大篇幅的報導宋七立事件的後續發展,其中某位縣長指稱檢察官的處理立場不公正,因為檢舉人(偷拍光碟事件的女主角)跟檢察官以前是同事(再某靈芝傳銷公司共事),該縣長認為沒有迴避所以不公正!!!
真的事睜眼說瞎話,他們2個雖然是真的有在同意間公司工作過,但是時間相差了快10年(該檢察官比最佳女主角早進公司10年,而在該公司大約只待了2個月左右).................................... 政治人物在說大話的時候都不會去查證一下就隨便亂放炮............ 如果有人問我為啥會知道,答案很簡單因為我跟該公司的老闆熟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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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1
文章: 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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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政治人物惹人嫌,最好也不要跟這些事情扯太近,要不然哪天你也會跟那些政治人物一樣令人討厭!
把政治人物當狗看比較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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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收不到無線數位電視訊號的公寓一樓
文章: 1,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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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在政治時事發言區開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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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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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RRY~~po錯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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