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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向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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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3
文章: 0
Angry 人權團體:曾勇夫失職、違反兩公約應下台

廢死嗆法務部 違反公約 追究失職
自由時報 – 2013年4月20日 上午6:16

〔自由時報記者曾韋禎、林俊宏/台北報導〕法務部再執行死刑,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等人權團體昨召開記者會質疑,法務部不能把死刑犯請求總統赦免未獲回應,就當做被駁回而執行,這已經違反兩公約;法務部長曾勇夫明顯失職,應下台負責。

民間司改會辦公室主任高榮志強調,兩公約已經國內法化,其效力高於其他國內法,如果曾勇夫還是要執行死刑,就有違法之嫌,不只有行政責任,也有刑事責任。

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也發表三點聲明,認為執行死刑的曾勇夫已違背國際專家所做之結論性意見,明顯失職,應下台負責;馬政府應停止執行死刑,若仍執意執行死刑,將依法追究相關公務人員的刑事責任。



支持癈死的出來面對!
     
      
舊 2013-04-20, 06:32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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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向北離線中  
coolhe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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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
為何要讓這些少數人作威作福?
舊 2013-04-20, 06:36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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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heart離線中  
翼神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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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神龍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6
****時報又再自嗨了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3-04-20, 06:36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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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神龍離線中  
一路向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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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3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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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聯盟:曾勇夫槍決涉違法

中央社 – 2013年4月20日 上午5:31

(中央社記者陳舜協、溫貴香台北19日電)法務部今天槍決6死囚,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等團體說,強調將追究法務部及部長曾勇夫違法執行及無阻卻違法事由的殺人罪。

法務部證實,曾勇夫17日簽署死刑犯紀俊毅、李嘉軒、陳東榮、陳瑞欽、林金德與張胞輝執行令,晚間執行槍決。

廢死聯盟、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及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團體下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

民間司改會辦公室主任高榮志表示,根據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規定,受死刑宣告者,有請求特赦權利,強烈暗示應廢除死刑或應暫時停止執行死刑;總統馬英九也曾說,法律如果牴觸公約,公約優先適用。

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委員高湧誠說,他曾3度向監察院陳訴曾勇夫令准槍決涉違法失職,但未被處理;他曾向總統府請求特赦死囚,但在總統府決定前,曾勇夫就執行槍決,權力凌駕總統。

廢死團體呼籲法務部暫停執行死刑,並前往總統府、法務部表達訴求。

法務部晚間執行槍決後,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權會及民間司改會也發佈新聞稿,強調將追究曾勇夫和法務部違法執行以及無阻卻違法事由之殺人罪,依法追究公務人員的處分與刑責。
舊 2013-04-20, 06:39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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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向北離線中  
哆啦B夢
Advance Member
 
哆啦B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10
您的住址: 靜香家
文章: 327
廢物聯盟又在吠啦
舊 2013-04-20, 06:42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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哆啦B夢離線中  
虎斑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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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22
引用:
作者一路向北
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也發表三點聲明,認為執行死刑的曾勇夫已違背國際專家所做之結論性意見,明顯失職,應下台負責;馬政府應停止執行死刑,若仍執意執行死刑,將依法追究相關公務人員的刑事責任。


依法追究?他是哪單位幾職等的官員啊?
舊 2013-04-20, 06:47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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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斑貓離線中  
傲世笑紅塵
Regular Member
 
傲世笑紅塵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Alantic Ocean
文章: 81
引用:
作者coolheart
為何要讓這些少數人作威作福?


怎麼會是少數?

台灣最??(會被告,所以請自行腦補)的兩個團體,

一邊搞法律的、一邊弄宗教的都集中在這團體裡了,

再加上黴體的吆喝、推波助瀾...

當然可以作威作福了...

平常老百姓和受害者有這福利嗎?
舊 2013-04-20, 06:57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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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世笑紅塵離線中  
xander
Junior Member
 
xand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761
咦~他不執行死刑才是失職吧!
__________________

人間五十年、
下天のうちをくらぶれば、
夢幻の如くなり。
一度生を得て、
滅せぬ者のあるべきか
舊 2013-04-20, 07:08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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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ander離線中  
imh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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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05
引用:
作者一路向北

民間司改會辦公室主任高榮志強調,兩公約已經國內法化,其效力高於其他國內法,如果曾勇夫還是要執行死刑,就有違法之嫌,不只有行政責任,也有刑事責任。


那啥啥公約的有那麼偉大嗎?

引用:
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也發表三點聲明,認為執行死刑的曾勇夫已違背國際專家所做之結論性意見,明顯失職,應下台負責;馬政府應停止執行死刑,若仍執意執行死刑,將依法追究相關公務人員的刑事責任。



好大的專家啊!
舊 2013-04-20, 07:31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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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hung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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