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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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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也沒有人說那外國佬是對的啊...
主要是看誰欠罵..大部分的國外機場是不允許媒體拍攝的.這個你可以去查查.(udn上有講). 我看媒體之所以會這麼無法無天..大概是沒有一個有利的機關來管吧!! 今天我看到的事..外國佬再演唱會上有做解釋.並不是針對台灣同胞. 但所有媒體砲口止一至對外.還沒看到有檢討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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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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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PSU, KS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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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阿都患了大頭症.
他覺得怎樣就是大家都覺得怎樣. 他被罵就是大家都被罵. 他就是大家, 不過是單方面的. 我們覺得怎樣卻不代表他覺得怎樣. 今天媒體要跟任何人起衝突都是他們自己的事 沒事扯到民眾幹麻~ 被罵fuxk的又不是台灣一般民眾. 自己犯賤還要拖其他人下水~ 莫名奇妙 被罵不爽就去告艾爾頓強. 不要搞得自己被罵, 艾爾頓強就是全民公敵的樣子~ 為什麼我們要對記者要求連字都不能打錯的這種高標準 因為媒體是最重要的社會教育機制之一, 我們不能忍受老師教錯的東西給學生 我們就不能敷衍媒體連字幕都會打錯這種小事. 為什麼記者的英文是reporter. 就是代表這個職業的人是在傳達資訊的角色 而不是任意增加自己的觀點甚或加油添醋. 不過由於媒體的演進, 似乎也不要求那麼多了. 但是至少沒觀念就要有專業, 沒專業也該有觀念 台灣的媒體是既不專業也沒觀念. 對資訊的來源連最基本的考證都沒了... 何以report? 你就乾脆給消息來源自己講就好了 每次就是讓漂亮的主播報出像"ID4"這種對記者可以說是奇恥大辱的事情 也不見這些自己以為第四權無上的大人們有任何反省的動作. 於是每天有一堆沒有中心思想的人隨著不能稱為與論的與論隨波逐流 而一群人則是對著媒體現實而無奈. 這就是台灣. PS: 之前每次就在問蕭薔, 林志玲有沒有威脅到他, 要不然就是問林志玲, 覺得蕭薔怎麼樣 X的! 也不想想製造新聞的不就是這群問問題的豬頭! 以前是報導新聞, 現在是製造新聞, 看誰的附加價值高. 曾幾何時, 一項正確資訊的傳達工作已經變成諂媚胡謅的橋下說書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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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於 2004-09-24 01:26 AM 被 SYBAS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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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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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記者態度不好,當然不對,但大家也不應一面倒的批評記者,罵髒話的好像是理所當然
可能我是上了年紀的人,對老一輩白人並沒有什麼好感,他們有部分打從心底就看不起黃種人 我年輕時代去過英國,英國佬還會叫東方人做"yellow pig" 所以聽到Elton John罵台灣記者是pig,特別生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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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綠島
文章: 1,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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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爾頓強 在晚上的演唱會對台灣人民道歉了(但對記者還是給予斥責)~
媒體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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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士:看來我不應該來。 紫霞:現在才知道太晚了, 武士:留下點回憶行不行? 紫霞:我不要回憶,要的話留下你的人。 武士:這樣只是得到我的肉體,並不能得到我的靈魂,我已經有愛人了,我們不會有結果,你讓我走吧。 紫霞:好,我讓你走,不過臨走前你要親我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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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Rivia
文章: 7,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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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韓國的媒體越來越像了~
感覺自己開了家報社或是新聞電視台就可以報一些有的沒有的... 明顯公器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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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lding@home with GPGPU集中討論串 Unix Review: ArchLinux●Sabayon●OpenSolaris 2008.5●Ubuntu 8.10 AVs Review: GDTC●AntiVir SS●ESS●KIS 09●NIS 09●Norton 360 V3 ![]() I Always Get What I Wa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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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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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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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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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PIG PIG PIG PIG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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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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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無意捲入爭論! 所謂"隱私"在法律上的概念是指專屬一人個人的人格權, 存於權利人的人格之上, 也就是以權利人自己人格利益之享受為標的的權利. 包括: 生命權, 姓名權, 名譽權, 肖像權......等等. 人格權並不因您身處何地而會有所變動, 或被剝奪! 也就是說, 記者並不能未經您的同意就擅自對您拍攝. 未涉及公益, 新聞自由也不能任意侵犯您或我的人權. 即便涉及公益, 仍須兼顧比例原則. 否則就是對人權的侵害!! 在這個情況裡, 艾爾頓強並非罪犯, 爵士也非台灣頒給他的? 人民或社會會因記者的奮勇拍攝而得到利益嗎? 還是說, 只是實際上搶到獨家新聞的利益, 能歸屬於記者及電視台而已? 若然如此, 是不足以限制艾爾頓強的人格權, 他並無必須接受訪問的義務! 假使, 在本人拒絕的狀況下, 記者又硬要採訪. 那麼侵權的恐怕就是記者本身了!! 至於, 對罵風波事件, 是不是應該看看, 怎麼開了頭? 誰先起了頭? 新聞片段似乎只從中間對罵開始播放. 有沒有可能是記者不尊重對方後, 又說他耍大牌之類的, 而引起其不滿! 當然也可能是艾爾頓強, 生氣之餘先罵記者! 這樣的話, 他當然也必須對自己的言行負責! 據我所知, 開唱前, 他已經鄭重道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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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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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影片我也看過,的確是講"Fuck Off"而不是誤聽為"Back Off",記得幾年前也有個偶像團體成員單飛來台,在機場也說了這麼一句話而被媒體批評,我想外國人對這句可能只是普通的"滾開",而我們卻著重於"Fuck"這個字,當成是三字經~Pig! Pig!...難不成我們都聽錯了,他是說"pee"急著想去尿尿啦! 所以被媒體擋住火大了,呵呵~
我不太清楚為何會爆發這樣的衝突,只是因為媒體在機場海關守候就大發脾氣,未免太小題大作了吧? 要是沒人守候,那才該擔心自己是否過氣沒人理了呢! 來台灣是很公開的場合,並非私底下偷拍個人私生活,所以稱為狗仔隊也不妥當,藝人就該有藝人的風範,從香港到台灣一個小時的飛機不算太累吧,你大可以不開口請周圍人士出面阻擋,但口出惡言,態度惡劣,雖然我也喜歡聽他的歌,不過這次的事件讓我對他的印象的確大打折扣,如周董說的:"下次別再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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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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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記者真的是為了搶新聞往往做出一些讓人無言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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