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PPPPP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307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razy Dog
lioushen兄,關於學費的問題,小弟在這裡也討論,就是利用稅賦的進一步減免來鼓勵私人對於興學的捐贈
相信在某種程度上可以減緩政府以及有心向學的人的壓力
但是缺點還是有的,除了小弟原本就有提到的以外,每年捐贈金額不固定可能也會形成困擾

私人對於興學的捐贈將之視為合法減少申報所得的工具,其實就是拿政府所得去興學!
詳情可至
tw.bbs.sci.economics
瞭解瞭解,
換句話說,不能再進一步退稅給那一位私人,因為,表面是那一位私人對於興學的捐贈,其實就是拿政府所得去興學!如果說,再進一步退稅給那一位私人,政府不但已經拿政府所得去興學!還要政府再拿政府所得去送給那一位私人,這政府兩頭損失阿。


1.如何界定「教育事業」的範圍?像「凱達格蘭學校」、「李登輝學校」固然不應該被界定為「學校」,補習班應該也只能列入營利事業而非教育文化事業,但是帶有強烈補習班色彩的私立幼兒學校呢?

現行法令已經界定



2.如何避免捐贈往特定區域或特定學校集中,惡化城鄉差距和校際差距的問題?

私人對於興學的捐贈就是可能拿政府所得去往特定區域或特定學校集中興學!私人對於興學的捐贈就是可能拿政府所得去惡化城鄉差距和校際差距的問題!政府透過個人或機關團體的捐贈來強化教育體系,是件鼓勵人民愛鄉愛土,鼓勵人民多行善事而已,政府會事先暗示捐贈的善心人士,避免善心人士捐贈往特定區域或特定學校集中,惡化城鄉差距和校際差距的問題發生。但是,部份善心人士愛鄉愛土,堅持往特定區域或特定學校集中興學!政府只得事後補救城鄉差距和校際差距的問題。而且,每年捐贈金額不固定也會形成政府困擾


4.以及,如何避免合法掩護非法,讓人藉此管道逃漏稅?查核的辦法以及成本如何?
………
第四點就有賴具正義感民眾踴躍檢舉非法,熱心提供所搜集罪證了
     
      
舊 2003-07-18, 09:23 PM #8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PPPP離線中  
PPPPP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307
Originally posted by Jayz
該怎麼說呢
我對這件事的了解
保證比多數人多多多
因為曾經是我的本業啊
支持者跟反對者最深的論證也不是二三句就說得完的
在這討論也只是說說一些看法而已
每個人切入的角度不同 重視的東西不一樣 也許會得不不同的結論
還有心胸大小不是這樣看的


Originally posted by Jayz
嚇死我了
看來我要回去提醒一下以前的教授
出作業前要先讀一下法律


Originally posted by Jayz
大哥
高等教育是否要商品化的命題在學術上的討論已經很久了
把以犯罪行為來構築論點扯進來沒什麼意義
要是這樣 很多事情都不用討論了不是嗎
隨便用google都可找到一堆
關於教育是否應該商品化的研究文章
如果要搬出法律 那都不用討論了不是嗎

http://www.sinica.edu.tw/info/edu-r...ea8/j02/02.html

http://www.education.ntu.edu.tw/www...aw/edu_law1.htm



大哥
我發現我們間的根本差異了
您確實把"高等教育"當商品,誤以為把"高等教育"當商品來構築您之前的論點,經人提醒之後,先說什麼找個律師問問就好了,您不是律師又如何呢?然後說什麼對這件事的了解,保證比多數人多多多,因為曾經是您的本業啊,支持者跟反對者最深的論證也不是二三句就說得完的;曾經是您的本業又如何呢?您誤以為把"高等教育"當商品是事實阿。之後在說什麼您以前的教授出作業前要先讀一下法律,您不是出作業教授又如何呢?是否曾經有一位出作業教授誤導過您呢?您今日要在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說曾經有N位出作業教授誤導過您,那又如何呢?

把"高等教育"當商品這是犯罪行為,瞭解不了解!
中華民國法令,法有明文,不是律師、出作業教授亦要遵守!

高等教育是否要商品化的命題隨便用google都可找到一堆,反對高等教育要商品化的命題,用google亦所在多有,您沒有看過嗎?

在學術上的討論,為學術自由,在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七嘴八舌是您言論自由;別忘記,學術自由與言論自由之界限。討論某種犯罪行為是否有必要除罪化,還在學術自由與言論自由之界限內,請注意,鼓吹某種犯罪行為是在學術自由與言論自由之界限外。

您可以討論協助他人自殺這種犯罪行為是否有必要除罪化,可是,鼓吹協助他人自殺是在學術自由與言論自由之界限外。

《網路學自殺 研究生上吊身亡》 聯合新聞網/記者潘欣中、彭芸芳/新竹報導
http://www.buddhanet.com.tw/gem/ggz-240.htm


把以犯罪行為來構築論點扯進來不是沒什麼意義,要是繼續這樣子,某些民眾看了某些言論還真以為把"高等教育"當商品是合法的呢!您可以討論協助他人自殺這種犯罪行為是否有必要除罪化,可是,要事先說明目前這是犯罪行為。

學術自由與言論自由之界限僅止於討論把"高等教育"當商品是否有必要除罪化。界限僅止於討論把協助他人自殺這種犯罪行為是否有必要除罪化。越講越離譜,法所不容。

(學術自由與言論自由之界限僅止於討論把協助他人自殺這種犯罪行為是否有必要除罪化。而非出版「完全自殺手冊」縮小網頁,教導與詳述人民哪一種自殺手法最便宜,最無痛,屍體最美觀,這樣一來,難保不會有人繼國立交通大學電子工程管理研究所一年級學生陳同學,是上網搜尋文章方式,最後選擇某一項方式自裁。)
 
舊 2003-07-18, 10:31 PM #8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PPPP離線中  
Crazy Dog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南崁
文章: 108
TO ppppp兄:
1.關於教育捐贈退稅的問題:
很抱歉,由於小弟不習慣看BBS的文章,所以您推薦的網頁小弟並沒有去瀏覽
而關於教育捐贈退稅是否就是拿政府所得去興學?是否就會造成政府的兩頭損失?小弟有不同看法

先就教育捐贈是否就是拿政府所得去興學來說:
首先應該要先瞭解政府為何要讓私人對於教育、文化、宗教、公益事業的捐贈計入列舉扣除額?
一方面,政府的確是要藉此制度激發人民的公民意識,藉人民的主動樂捐減緩政府的社福文教支出壓力
一方面,其實也是宣示了政府的徵稅能力有時而窮,對於部份人民硬是不想繳稅的地下經濟行為實在無可奈何,只好藉由此種制度儘量讓地下經濟行為導正,成為對社會的正面捐助
無論如何,關於這些捐贈,政府是一毛錢也課不到稅的,這一部份,並無政府所得的存在

再以是否會造成政府的兩頭損失來說:
容小弟舉例說明:
狀況A:
某甲有每年固定捐贈100元給教育機構的習慣
政府由某甲每年的捐贈憑單亦得知某甲的此項習慣
假設政府明年編列的教育預算總額為1000元,扣除掉某甲的捐贈,政府只需出900元
狀況B:
政府為了獎勵私人捐贈興學,決定教育捐贈可獲得退稅10%
由於某甲捐贈了100元,所以政府須退稅10元
因此明年的教育經費政府必須出910元,造成了政府的兩頭損失(10元)
狀況C:
某甲發現政府的退稅措施,由於他熱心公益,決定實質捐助100元,所以將捐贈總額提升到110元
所以政府必須退稅11元,再加上某甲加額捐贈後所得減少10元,所以所得稅也減少了4元(依最高稅率40%計),所以政府等於損失了稅收15元
但是因為某甲捐贈額為110元,所以政府的明年的教育經費應出890元,加上損失的稅收,所以政府實質出了905元,還是形成兩頭損失(5元)
狀況D:
某乙有每年固定捐贈100元給宗教團體的習慣
政府明年編列的教育預算為1000元,因為無人對教育事業捐贈,所以政府實出1000元
狀況E:
某乙發現政府對於教育捐贈有特別退稅,但對宗教捐贈則不退稅,所以他決定將100元全部改捐給教育機構
所以政府必須退稅給某乙10元
但是因為政府增加了教育捐贈收入100元,所以明年只需出900元,再加上退稅的10元,所以實出910元
跟原本需要支出1000元相較,政府不但沒有兩頭損失,還減少支出90元

所以退稅並不見得會造成政府的兩頭損失
至於實際情況如何?由於各人的捐贈行為不一而定,所以小弟也沒有確定的解答,應由政府從往年各人的捐贈憑單中去歸納整理,再評斷此一構想是否有實現之價值

2.關於Jayz兄的論點是否為教育商品化:
其實,依小弟的看法,Jayz兄的論點主要是「教育效率化」,還不至於「教育商品化」;是從「巨觀-國家整體角度」看教育資源應該如何分配,而非從「微觀-單一學校角度」看如何藉學費賺取利潤
不知您以為然否?
舊 2003-07-24, 09:09 AM #8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razy Dog離線中  
Crazy Dog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南崁
文章: 108
~delete

此文章於 2003-07-24 09:44 AM 被 Crazy Dog 編輯.
舊 2003-07-24, 09:16 AM #8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razy Dog離線中  
PPPPP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307
Red face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razy Dog
TO ppppp兄:
一方面,其實也是宣示了政府的徵稅能力有時而窮,對於部份人民硬是不想繳稅的地下經濟行為實在無可奈何,只好藉由此種制度儘量讓地下經濟行為導正,成為對社會的正面捐助
無論如何,關於這些捐贈,政府是一毛錢也課不到稅的,這一部份,並無政府所得的存在

(‾_‾)

∼∼∼∼∼∼法令明文規定,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之個人,應于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一日至九十二年六月二日之間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不管從事哪一種經濟行為而來之所得,皆要繳納個人綜合所得稅。

逃稅就是逃稅。

逃稅者捐贈,又如何?逃稅者就是逃稅,逃稅者捐贈教育單位又如何?

逃稅者政府是課不到稅的,逃稅者捐贈教育單位又如何?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razy Dog
2.關於Jayz兄的論點是否為教育商品化:
其實,依小弟的看法,Jayz兄的論點主要是「教育效率化」,還不至於「教育商品化」;是從「巨觀-國家整體角度」看教育資源應該如何分配,而非從「微觀-單一學校角度」看如何藉學費賺取利潤
不知您以為然否?

「教育效率化」是一回事,「教育商品化」是另一回事;

「教育效率化」不見得等於「教育商品化」

Jayz兄自己說他確實把"高等教育"當商品!

Jayz兄可以討論討論把"高等教育"當商品是否有必要除罪化,可是,要事先說明目前這是犯罪行為。越講越離譜,法所不容。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razy Dog
狀況D:
某乙有每年固定捐贈100元給宗教團體的習慣
政府明年編列的教育預算為1000元,因為無人對教育事業捐贈,所以政府實出1000元
狀況E:
某乙發現政府對於教育捐贈有特別退稅,但對宗教捐贈則不退稅,所以他決定將100元全部改捐給教育機構
所以政府必須退稅給某乙10元
但是因為政府增加了教育捐贈收入100元,所以明年只需出900元,再加上退稅的10元,所以實出910元
跟原本需要支出1000元相較,政府不但沒有兩頭損失,還減少支出90元

所以退稅並不見得會造成政府的兩頭損失
至於實際情況如何?由於各人的捐贈行為不一而定,所以小弟也沒有確定的解答,應由政府從往年各人的捐贈憑單中去歸納整理,再評斷此一構想是否有實現之價值

您在說什麼樣的宗教團體?

中華民國合於民法總則公益社團及財團法人組織或依其他法令,經向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成立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某人對其捐贈金額,某人皆可申報為自己個人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額之內。

某人對中華民國各大宗教團體之捐贈金額,某人皆可申報為自己個人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額之內。各大宗教團體老早就注意到這一點了。

除非您在說的宗教單位是沒有向主管機關登記成立之小神壇。
為何小神壇不聯合起來搞個小神壇大聯盟財團法人,這樣一來就方便向主管機關登記成立?(這要討論到捐贈小神壇的人與小神壇的生態關係∼∼∼∼∼∼)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razy Dog
再以是否會造成政府的兩頭損失來說:
容小弟舉例說明:
狀況A:
某甲有每年固定捐贈100元給教育機構的習慣
政府由某甲每年的捐贈憑單亦得知某甲的此項習慣
假設政府明年編列的教育預算總額為1000元,扣除掉某甲的捐贈,政府只需出900元
狀況B:
政府為了獎勵私人捐贈興學,決定教育捐贈可獲得退稅10%
由於某甲捐贈了100元,所以政府須退稅10元
因此明年的教育經費政府必須出910元,造成了政府的兩頭損失(10元)

容小弟說明:
您所說的狀況A:
扣除掉某甲的捐贈,政府實際出了940元。某甲的捐贈之中的40元其實就是政府的錢。

部份善心人士愛鄉愛土,堅持往特定區域或特定學校集中興學!政府只得事後補救城鄉差距和校際差距的問題。而且,每年捐贈金額不固定也會形成政府困擾。

(如果以某甲的所得稅稅率40%計,如果某甲沒有每年固定捐贈100元給教育機構,政府是出1000元。某甲捐贈100元給教育機構之後,政府沒有收到40元的稅,政府就是損失40的稅。某甲的捐贈之中的40元其實就是政府的錢。)

您所說的狀況B:
明年的教育經費政府必須出950元,造成了政府的損失(國庫多損失了10元)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razy Dog
狀況C:
某甲發現政府的退稅措施,由於他熱心公益,決定實質捐助100元,所以將捐贈總額提升到110元
所以政府必須退稅11元,再加上某甲加額捐贈後所得減少10元,所以所得稅也減少了4元(依最高稅率40%計),所以政府等於損失了稅收15元
但是因為某甲捐贈額為110元,所以政府的明年的教育經費應出890元,加上損失的稅收,所以政府實質出了905元,還是形成兩頭損失(5元)

您所說的狀況C:
容小弟搞清楚您到底想要表達什麼之後再向您說明∼∼∼∼∼∼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razy Dog
先就教育捐贈是否就是拿政府所得去興學來說:
首先應該要先瞭解政府為何要讓私人對於教育、文化、宗教、公益事業的捐贈計入列舉扣除額?
一方面,政府的確是要藉此制度激發人民的公民意識,藉人民的主動樂捐減緩政府的社福文教支出壓力

人民的主動樂捐可以全額申報為個人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額,可減緩政府的部份社福文教支出壓力,這些捐贈之中部分其實就是政府的錢。可是這方式經常淪落為避稅管道。

此文章於 2003-07-24 08:54 PM 被 PPPPP 編輯.
舊 2003-07-24, 07:45 PM #8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PPPP離線中  
不來恩
Regular Member
 
不來恩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88
@@
有火氣囉
討論歸討論
明天起床 一樣要上班做事
這一堆話 那些高幹們沒聽進去 等於沒說
畢竟歷來政府只會說好聽話 講的正氣凜然
到了選舉 又一團亂
在台灣生活就是這樣!!
__________________
喵嗚~
家有一貓如有一寶
舊 2003-07-24, 08:19 PM #8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不來恩離線中  
PPPPP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307
Red face

偶然看到有位ㄚ明網友說,讓敝人想到給Jayz網友出作業教授
就現在ㄚ明網友所學的微處理機
從X86到pentium的內部架構及組合語言
教ㄚ明網友的教授
一個對intel很了解的人又怎樣ㄋ
連市場另一品牌AMD美商超微都不知道
至少不要跟時代脫節嘛
舊 2003-08-03, 03:27 AM #8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PPPP離線中  
PPPPP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307
Unhappy

小弟覺得影響學歷高低因素之一正是學費高低, 其他個人的生涯規劃, 與個人的上進企圖心也是影響學歷高低因素..........

如果阿扁讀書的時代,中央政府相信了「大學教育是投資」「學費從未阻礙社會階層流動」這些話,三級貧戶父母,陳爸爸與陳媽媽,諒您們多會賣豬,阿扁有可能去唸有獎學金的公立大學嗎?他只好改唸免錢又包吃包住的師範大學,阿扁的手外彎,還不能唸免錢又包吃包住的三軍官校呢。
(這樣子也好,讓阿扁唸免錢又包吃包住的師範大學,當初罵國民黨黨庫國庫的--是他,現在讓國營事業成為民進黨黨營事業的--也是他,當初讓他去當老師,現在就不會讓全台灣百姓嚴重失業財富縮水)

尤其小弟個人認為,阿扁勾結連宋,今年讓泛藍立法委員通過好幾千億去補那些銀行的虧損累累,人民有那麼傻嗎?

根據2003年07月17日中時電子報報導,負責協調相關政策的行政院政務委員陳其南表示,行政院計劃比照軍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以每年每人發放一萬元為標準,而全國現有四十萬大學生,扣除軍公教人員子女,預估每年發放教育券所需預算約在三十多億元。

每年發放教育券所需預算約在三十多億元。您知不知道光今年幾千億去補那些銀行的虧損累累,可以發多少年教育券......

豈有此理........
舊 2003-08-06, 03:57 AM #8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PPPP離線中  
PPPPP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307
Unhappy

今天在Yahoo!奇摩新聞-中廣新聞網
http://tw.news.yahoo.com/2004/01/29...cc/4500452.html

看到中廣說許純美所佔據的媒體篇幅和版面,超越許多政治人物、國際新聞和民生大小事,這一切都是媒體刻意炒作的結果。(是沒有明講,就是指東森等電視台帶頭..)

怪了,去年暑假聯合報系統利用雷家佳成全張穎華,讓張穎華進軍校的事,炒作了多少天,中廣新聞網怎麼不罵呢?

中廣新聞網可好了,去年暑假聯合報系統濫用媒體公器中傷執政黨,中廣新聞網去年暑假無所謂;今年東森等電視台帶頭刻意炒作許純美,中廣新聞網就認為電視台的這種做法是十分荒謬無聊.......

東森等電視台平時是沒刻意偏向執政黨,就是商業掛帥搞購物台,遇到中廣新聞網這種媒體.........唉......

中華民國裡面無聊、不專業的媒體可多了
舊 2004-01-29, 06:29 PM #8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PPPP離線中  
platstar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7
•高學費讓窮人子弟翻不了身?


文●黃惠娟

「我們家有五個小孩,韓國朋友不相信我父母負擔得起讓我們全上大學,
如果不是低學費政策,怎麼可能呢?」一位國立大學教育系教授說。

低學費讓貧窮家庭子弟得以上大學,進而改善生活環境或社會地位,是典
型對高等教育「低學費」政策擁護者的想法。

近半個月來,教育問題被數個社運團體接連引爆,在野政黨接棒延燒話題
,演變成為總統大選的前哨戰。除了中小學教育改革,深深觸及多數家庭
累積多年怨懟外;大學以上高等教育學費近十年來的飆漲,貧窮子女上不
了大學,隱然成為另一個風暴中心。

比較國民所得的成長幅度,十餘年來學費漲幅實際上並不顯著。以教育部
鬆綁升大學機會─亦即開放大學設立的一九八六年起來看,當年的國民所
得為三千九百九十三美元(約合新台幣十三萬七千八百元),就讀國立大
學文法商學院學雜費僅需五千餘元。

反之,去年台灣每人國民所得達一萬兩千九百美元,較十五年前成長三.
二倍,學費則調至兩萬元,跳至四倍。相對於所得成長速度來看,學費的
漲幅並不離譜。

•大學教育屬「選擇性教育」
是個人投入職場前的投資行為

另一方面,想上大學的人數,亦沒有因為學費的調升而卻步。大學由二十
八所暴增到一百三十五所,大學生人數由十五年前的十八萬餘名,跳升到
前年的六十七萬名。

相對於中小學是為培養現代公民、提高國民素質為目的的義務教育,大學
被視為是一種「選擇性教育」,也就是說,是為了出社會後能提高自己的
就業能力,而做的一種投資行為。「義務教育應由國家來負擔,大學是選
擇性教育,應有使用者付費的觀念,」交通大學校長張俊彥說。

七月下旬前往美國領取「科技管理領袖」獎章的張俊彥,對於高學費爭議
不願評論,只輕描淡寫的說,他日前跟美國國科會副主委和波特蘭大學的
院長見面,他們對於台灣大學向學生收取的學費之低,感到不可思議。「
交大每年向學生收取的學費,只占所有營運成本的一四%。」張俊彥說。


元智大學教務長王立文指出,美國學生從小就有準備學費上大學受教育的
心理準備,因此大學生人才的培養需要高學費是普遍的觀念。

政大教育系教授周祝瑛指出,大學是一種非常昂貴的投資,除了阿拉伯等
產油國有不虞匱乏的財政外,沒有國家負擔得起國民百分之百上大學,台
灣也是如此。

因此,一九八六年開放大學設立前,教育部對大學生的培養是採取「菁英
型( elite)」,亦即是以培養社會領導人,或特殊技藝,譬如醫生、律
師等人才的搖籃。

「大學窄門」對於五年級生是刻骨銘心的名詞。一九八六年,同年齡人口
就讀大學的比例,一百人當中只有九人;去年這個數字達到二十八人,若
以所有大學生占十九到二十二歲歲人口數比例,則有四十二人都可唸大學


隨著台灣國民所得攀升,民眾對高等教育需求暴增,開放大學入學機會成
為一股龐大的壓力,根據美國社會學家特羅( Martin Trow)在一九七○
年代提出了一個高等教育發展模式的標準,台灣高等教育實際上已由菁英
型,轉向培養一般技藝的「大眾型(mass)」,也就是高等教育在學率占
同齡人口十五到五○%之間。

特羅認為經濟發展進入成熟階段後,民眾對高等教育的需求會遽增,在社
會普遍認同高等教育投資將有助於未來就業的前提下,為滿足這股龐大的
需求,大學必會由菁英型走向大眾型,甚至普及型( universal,指在學
率超過五○%)。而若根據一九九六年OECD(經濟合作發展組織)的
教育統計指標即可看出,多數國家在十九到二十二歲人口的淨在學率,都
已躋身「大眾型」高等教育之林。

•高等教育從菁英型轉成大眾型
文憑不再是就業保證書

周祝瑛指出,「菁英型」政策大學入學人數,其數量是隨著經建計畫亦步
亦趨,大眾型教育則否。一旦人才培育與經建成長狀況脫鉤,就會出現失
控的情況,「一九六○年代的韓國與印度,就是人才培育多於經濟成長的
失敗案例,韓國的學潮與此不無關係,」周祝瑛說。

然而,入學機會增加,窄門自此成為歷史名詞?並非如此,「窄門沒有消
失,只是往後退,變成到碩士生,甚至就業階段才進行篩選,」力晶半導
體董事長黃崇仁說得更為一針見血。

大學數量成長四倍,政府對大學的預算大餅成長有限,僧多粥少,每校分
配到的資源遭稀釋,學校開始得自籌財源,是直接引發學費調漲的理由。
不只是台灣,英國及德國教育部長近年來為了調漲學費壓力,腹背受敵的
狀況,比起台灣不遑多讓。

從數字上顯示,政府補助高等教育(含大學及專科)的經費,絕對數字十
五年來成長了六倍,而且,若不區分公私立大學,以大學平均每生補助經
費來看,十五年來不降反升,成長一.四倍,二○○二年這個數字成長到
十六萬七千元。但分配到每校的資源卻是逐年遞減,台大目前每年要自籌
二○%以上的財源,私校的財務負擔更是沉重。所有歸結的原因就是大學
太多。

•低學費肥了誰的口袋?
補助了少數窮人、多數富人

「高學費」並不是一個新的現象,但是議題的引爆,卻迅速得到普遍共鳴
,原因就在於學費調高,但大學畢業後反而更找不到工作。今年第一類組
榜首張穎華,寧捨台大法律系,就讀免學費、畢業有就業保障的國防管理
學院,就是一例。

而且,在大學低學費呼聲後面,還有一個迷思:大學低學費真的是幫助貧
窮家庭下一代受教育的唯一方式嗎?從租稅負擔的角度來看,會不會低學
費反而補貼了更多富人小孩上大學?

台大經濟系教授吳聰敏及副教授駱明慶在「好老師,莫強求」的一篇談論
教育改革的論文中指出,大學學費收入不足以支應學校支出的部分,多數
由教育部的預算支應,附表二可看出,台大每收一位學生,只向學生收取
五萬三千元的學費,卻要由教育部補助二十五萬二千二百元;淡江大學每
收一位學生的學費近十萬元,教育部也補貼了二萬三千六百元。

教育部的錢,來自所有納稅義務人,也就是說,全民都補貼了大學生上大
學。
舊 2004-01-29, 11:34 PM #9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latstar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4:25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