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24
|
引用:
只要是樓主說的就錯, 不管事實如何. 歡迎加入反樓主黨.. ![]() ![]()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
引用:
不是喔 , 機車原先是在外側的機車優先道上 , 遇到了違停車輛占道 , 才變換到快車道上的 . 只是變換的時候沒有注意到旁邊大型車輛 的駛近 ! |
|||
![]() |
![]() |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0
|
肇事主因:
一、機車任意變換車道: 機車駕駛如果能做到完全自我防衛安全性駕駛原則, 先暫停在自小客車後方, 等後方油罐車及其他車輛通過後, 再進行變換車道繼續行駛, 這件令人遺憾的悲劇交通事故應該就不會發生了。 二、自小客車違停在機車專用道上: 自小客車駕駛如果不違停在機車專用道上, 可以降低機車駕駛變換車道的極大機率。 三、大型油罐車應注意而未注意側方機車: 大型油罐車駕駛如果能注意側方來車, 應該能做出反應動作迴避而不撞到側方機車。 三種原因集合在同一時間、地點才導致這件交通事故發生。 此文章於 2012-07-19 12:36 PM 被 OFUE 編輯.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
我個人倒是想了解 , 投其他選項的人 ,
你們認為是什麼原因 ? |
![]() |
![]() |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0
|
引用:
投其他選項: 前三項原因都是肇事主因, 即使各項原因於肇事情況上有輕重大小之分, 但仍然不能排除任何一項原因, 因為三種原因集合在同一時間、地點才導致這件交通事故發生。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
哇~還在繼續蓋樓
漲停的說法破綻就在於影片中機車騎士是被前輪吃掉而不是後輪 如果要拿沒有注意後方來車的話,那三者(大車小車機車)哪一個不是該注意而沒注意? 此文章於 2012-07-19 02:43 PM 被 solosbye 編輯.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
我國的道路路權 , 早就改成絕對路權制 .
不像是以前什麼頭過身就過的方式 , 這不是打籃球 , 不是卡位就贏 . 直行車享有絕對路權 , 變換車道的車輛必須等直行車通過後才能為之 . 請你盡快改變你的觀念 . 此文章於 2012-07-19 02:53 PM 被 漲 停 編輯.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
喔~
照你這樣說,那路上突然遇到道路縮減 被縮的車道上車輛切換車道後被後方撞擊,就絕對不會是原車道車輛的問題囉? 以後在路上前方不同車道的車輛打方向燈要切入你的車道 也可以無視直接加速超越,或者死按喇叭警告他別擋路囉? 反正絕對路權最大,可以無視各種狀況 ![]() ![]() ![]() 此文章於 2012-07-19 03:05 PM 被 solosbye 編輯.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61
|
引用:
我覺得你的觀念很奇怪,卻偏偏又喜歡叫別人改正觀念 如果你的觀念是普世大眾認為正確、法律上也認為是正確的話 也不會那麼多人反你 你也不會覺得大家對你就是所謂的 - 鄉民們的正義、眾人皆醉唯吾獨醒、孤芳只能自賞 違停害老翁閃車遭輾斃 警追半年逮真兇 實際上就是依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罪嫌函送法辦 好樣的警察,不過若能嚴加取締減少憾事發生的機率就更好了 好的案例宣導是希望這案例能夠給那些習慣違規停車的做個警惕 結果你卻說是老翁侵入汽車的路權而肇事 ![]() 真的怪怪的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
引用:
你有駕照嗎 ? 就好像有人建議到新竹安駕去上課 ! 如果你無法接受我告知你的路權觀念 , 不如你去安駕上課 , 看是要讓老師告知你怎麼才是對的 , 或者你可以上課的時候 去嗆老師如上面那一番話 . 若你沒有時間去上課的話 , 那下面這個網頁 , 是由台北市交通局所提供的 有關於直行車的路權宣導 , 不妨請你先看一下 http://wisearch.taipei.gov.tw/wise/...%A1%8C%E8%BB%8A 引用:
從文章的一開始 , 我從來沒說過違停的沒事 . 且強調他有責任 , 絕對跑不掉不是嗎 ?! 你怎麼看文章的 ? 此文章於 2012-07-19 03:39 PM 被 漲 停 編輯.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