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3578098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1
文章: 429
引用:
作者macassans
可以量化的東西當然就很好啊 比如放著一億現金跟債券
如果是名畫什麼的...有爭議就法院解決吧
看誰有多少責任


重點不是在這裡,而是自己也得負擔保存之責任,只因為有了保險箱而覺得可以門不用關了人也可以不用在而堂皇要求保險箱公司賠償這樣的想法是不對的!
     
      
__________________
Good Morning
舊 2016-08-04, 10:36 AM #7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3578098離線中  
SKAP
*停權中*
 
SKAP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2,000
引用:
作者MUS
1. 錯誤觀念 - 防水袋IPX8僅測試水下靜置, 而不是水下使用手機.
所以當你安裝防水袋的時候僅可靜置, 這是廠商不會明講但保固會寫的

不對喔,是你被廠商偷吃步的方式誤導

IPX8從來沒有規定要"靜置"

---

(8)IPX 8
方法名稱: 持續潛水試驗;
試驗設備:須提供防水試驗水槽之名稱、廠牌、型號與序號。
實驗室環境條件:須標明環境溫度與相對溼度。
試驗方法/ 規格
試驗規範:參照IEC 60529 Edition 2.1:2001-02 之IPX8 試驗方法。
防水保護試驗
(一)試驗方法:IEC 60529 Edition 2.1:2001-02 之IPX8 樣品依所指定之正常使用狀態,完全浸沒於水中。
(二)樣品狀態:試驗中樣品保持在正常使用狀態下
(三)樣品架設方式:高度未滿850 mm 之待測外殼,其最底端應在水面下2 米之位置。
(四)試驗時間:60分鐘。
(五)檢查項目:試驗後檢查待測物外殼之內部是否有進水之情形並執行功能檢查。
(1)待測物外殼是否提供防水保護?
(2)電線或電氣元件附近是否有水滯留?
(3)功能測試:檢查樣品是否可正常點亮?

----

何謂"正常使用狀態"?拿來拍拍照路錄影也算啊

拍照錄影會不會動到手機?當然會動到也很合理啊
 
舊 2016-08-04, 10:49 AM #7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KAP離線中  
MUS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引用:
作者SKAP
不對喔,是你被廠商偷吃步的方式誤導

IPX8從來沒有規定要"靜置"

---

(8)IPX 8
方法名稱: 持續潛水試驗;
試驗設備:須提供防水試驗水槽之名稱、廠牌、型號與序號。
實驗室環境條件:須標明環境溫度與相對溼度。
試驗方法/ 規格
試驗規範:參照IEC 60529 Edition 2.1:2001-02 之IPX8 試驗方法。
防水保護試驗
(一)試驗方法:IEC 60529 Edition 2.1:2001-02 之IPX8 樣品依所指定之正常使用狀態,完全浸沒於水中。
(二)樣品狀態:試驗中樣品保持在正常使用狀態下。
(三)樣品架設方式:高度未滿850 mm 之待測外殼,其最底端應在水面下2 米之位置。
(四)試驗時間:60分鐘。
(五)檢查項目:試驗後檢查待測物外殼之內部是否有進水之情形並執行功能檢查。
(1)待測物外殼是否提供防水保護?
(2)電線或電氣元件附近是否有水滯留?
(3)功能測試:檢查樣品是否可正常...


你想太多了, 正常使用狀態下是指開機靜置, 除非你告訴測試的實驗室何謂正常使用.

另外你上面寫的測試方法不是真正的IPX8, 真正的IPX8沒有寫上測試條件, 比IPX7更嚴苛就可以稱為IPX8, 檢查項目也少了一些.
__________________
^^A 請多指教~
舊 2016-08-04, 10:59 AM #7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US離線中  
Beeru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引用:
作者SKAP
確實所有硬碟廠都有說保固僅限硬體
(前面有個比較貴的也只是含免費救援1次,同樣不保證資料能回來)

但也很明顯是廠商想規避責任
不管是出於商業上(我賣1千元的產品,最多就只負責1千元的賠償)
還是實務上(3C產品的設計導致損壞後無法修復、無法取出資料的非常多)
尤其是像Flash記憶卡、隨身碟、SSD更慘,幾乎沒得救資料

不過我覺得廠商沒有足夠明顯的提醒消費者
例如像是硬碟上貼醒目標語"本產品僅保固硬體,資料遺失蓋不負責,請自行備份好"
導致很多消費者購買後,無緣無故壞了,才知道有這麼個免責條款

所以廠商未善盡告知責任,這點確實有待加強
不然也不會有這麼多人覺得權益沒保障

包含像是"硬碟讀取中勿碰撞、移動,會造成損壞"
"硬碟完全未使用也可能無故損壞無法取出資料,請務必自行多做備份"
"硬碟故障無法修復,一律更換一顆硬碟"
這樣的觀念沒有宣導,很多消費者還說我怎麼知道這個東西會壞?這麼容易壞?
雖然感覺很可笑,但確實很多人對3C產品缺乏了解,不能因此嘲笑對方無知
難得看到比較理性的人

PCDVD 的網友對電腦的瞭解比平均高,自然很快理解問題
一般人並不會細分資料保存與儲存媒體上的差異

實際上,這事也大多需要靠學習才會知道,而不是基本常識

.
舊 2016-08-04, 11:29 AM #7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eeru離線中  
mis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1,577
引用:
作者Beeru
難得看到比較理性的人

PCDVD 的網友對電腦的瞭解比平均高,自然很快理解問題
一般人並不會細分資料保存與儲存媒體上的差異

實際上,這事也大多需要靠學習才會知道,而不是基本常識

.


其實是因為不少同道中人都吃過虧......所以學習成長很快........
舊 2016-08-04, 12:01 PM #7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isman+++離線中  
YCCheng
Advance Member
 
YCChe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PCDVD
文章: 424
很明顯的奧客,結案。     
舊 2016-08-04, 12:40 PM #7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YCCheng離線中  
macassans
*停權中*
 
macassan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3
引用:
作者3578098
重點不是在這裡,而是自己也得負擔保存之責任,只因為有了保險箱而覺得可以門不用關了人也可以不用在而堂皇要求保險箱公司賠償這樣的想法是不對的!


符合類似本文的情況應該是保險箱是壞的 如果是人為疏失導致被偷
我想他沒什麼立場要求賠償
舊 2016-08-04, 03:07 PM #7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acassans離線中  
macassans
*停權中*
 
macassan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3
引用:
作者SKAP
防水袋就是用來水下玩手機的啊,哪來方法錯誤??
https://tw.mall.yahoo.com/item/iPho...-p0890111066543

另外客人有存入大量資料,說有一天忽然壞掉

誰知道到底有沒有摔到?


防水袋是讓你去有可能沾到水的地方保護用的
不是讓你邊浮潛邊玩手機

汽車也有撞擊測試 是不是表示汽車應該是用來撞擊的

如果防水袋是這種功用 而沒有完成它的功用
那要求賠償就有立場啦

此文章於 2016-08-04 03:13 PM 被 macassans 編輯.
舊 2016-08-04, 03:11 PM #7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acassans離線中  
healthfirst
*停權中*
 
healthfirs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1,017
想起間諜橋的開頭
主角是保險律師
正在跟另一方律師談保險理賠
事情是1輛車子撞到5個人
主角說這是「一件事」,總共賠20萬
(不記得金額,假定是20萬)
對方說撞到5個人,這是「五件事情」
每個人都要賠20萬,主角代表的保險公司要賠100萬

主角就說
這樣沒有上限的賠償
世上的保險公司都會消失
沒有任何人能獲得保障
舊 2016-08-04, 03:57 PM #7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ealthfirst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0:52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