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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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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俊街那個是大貨車從後面A過去,還是機車從大貨車後面鑽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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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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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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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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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麻好了
不貼影片還隨你講,影片貼出來了還能說機車是主因 乾脆說他這麼老了就不該騎車上路不是更理由正當? 切換車道要注意後方車輛,那後方車輛是不用注意前方車況膩? 而且路這麼小,前面就有人違停,又有一輛機車在騎,接下來的狀況正常的人應該都知道了 請問是什麼樣的心態可以直接開過去?不就是小車讓大車的心態? 主因是什麼意思?不就是起因,不就是那台違停車輛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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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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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前面有狀況 , 必須切換車道 , 那必須讓隔壁車道的直行車先行 !
隔壁車道的直行車享有優先通行權 . 所以這種情況最好停下來等 , 而不要硬切! 此文章於 2012-07-18 08:00 PM 被 漲 停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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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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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漲 停]肇事主因指的是這件事故的主要行程因素 , 所以肇事主因只會有一個 .
其餘的為肇事次因 .... 個人認為 , 肇事主因是機車駕駛 , 因為變換車道不當 , 侵入了大型車輛的 直行車路權 . 機車駕駛進入到快車道後 , 剛好進入到大車的死角 , 大車駕駛不察將其輾斃 . 我也認為 , 大車駕駛如果沒有其他的過失行為 , 如超速超載的 , 那他應該是 無過失的 .. 而違停的小客車當然有過失 , 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 --------------------------- 漲停兄: 我反而覺得小客車駕駛是主因,若不是車主違停,機車駕駛好端端在機車道騎就好,也不會因為閃車而駛入快車道,而大車駕駛在當時速度及角度確實是難以苛責,但是機車駕駛已死亡,所以警方才向小客車車主究責。若小客車停的地方是停車格,機車駕駛為了閃車而駛入快車道,那小客車停放的位置沒問題,也會沒有責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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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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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面有說明過 , 一個停住的東西 , 很難是肇事主因 .
但是他是有責任的 ! 這也是我這篇主題使用投票的原因 , 讓大家表達出看法 . 跟民意調查無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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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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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曉得還要哭爸多久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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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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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照你這樣說 我在家門外機車道上放個大型盆栽 也不會有影響..對吧 反正它也是停住的東西... 哈哈 如果我今天開機車行 哈哈...老虎釘....哈哈...停住的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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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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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忘了 , 你有責任 ...
況且這是移動中去撞擊及其他東西的 , 不是撞擊停住的東西 , 不是相同的情形的 . 此文章於 2012-07-18 09:01 PM 被 漲 停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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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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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他為了閃擺在車道上的招牌或是盆栽什麼的 然後吃土或是切車道被撞 這樣我也沒有很大責任...對吧.照你的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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