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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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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賦予人民緊急避難的行為
遇到這種情形,人都送到醫院了,這己是唯一的方法,法條是人寫的,這種情況再不改變,以後大家只會自掃門前雪,就算有人做證也一樣,急診室也有護士作證!! 樓上講的奶嘴法官,我也不贊成年輕女性當法官,大部份而言,年輕女性容易比男性受情緒影響,講難聽點就是不理性,常不經大腦事後才再反悔~男性也一樣血氣方剛,能達到一定年齡層級才當法官比較適合~ 唸法律的也不要暗嘲笑那些不懂法律的人只會打嘴炮,專業有專業領域,他們罵錯人,站在專業立場更正就好,何必冷潮暗諷.. 此文章於 2005-08-19 01:30 PM 被 偷渡客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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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您的住址: 北台灣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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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人訂的,是人就是非完美,所以可以隨著不同的人,有各種不同的解釋、運用,
甚至扭曲。 就像常有人會憑著自身的法律學識,要壓得他人不能發聲,自己能有自己的想法,他人 不能有他人的想法,還要他人學會接受別人的想法,甚至有利用甚至扭曲法律來殘害他人 的案例發生... 從表面解釋事物原本就是人之常情,更何況未知事情真相之前就要他人假設法律性的 深入思考,不也是另一種變相的表面解釋。 見到他人因不平之事而憤怒至少要感到欣慰,也許哪天大家對不平之事感到無所謂甚而 嘲笑之時,再來維持正義。 這裡是78區,快樂一點,不然乾脆再開個法律區搞嚴肅削人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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