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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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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是怎樣不知道
不過態度可能很有問題 畢竟他是賣電腦不是要債的 有人拿東西丟我..我也會勒他脖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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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pu : CORE2 6300 MB : GIGABYTE DS3 Ram : 512*2 HD : WD 36 * 4 SEAGATE 320g*5 Power : 480W DVD : A09 Vga : asus en 6600G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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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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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位買家大概是台灣霹靂火看太多了,
我們常常在處理事情時一直在感情用事、情緒化..... 如果這位消費者想學劇中的劉文聰耍狠來處理這件消費糾紛, 當然結果就不如預期, 買家自己 EQ 拉高一點就不會發生這些鳥事, 畢竟人與人是互相尊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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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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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的光華~人多的跟米一樣
還需要「情急之下只好大叫搶劫,引起路人圍觀,迫使他們放開我。」 才會有人圍觀... 光是你在那吵就有不少圍觀的人了吧...-.- 人家都說要給你換貨~是你朋友在那裡魯 怎麼看都是你朋友不對在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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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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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顧客言語有錯在先,也不該施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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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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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再怎麼樣也不要有「丟東西」這種不理性的行為(不論是丟向店員或在收銀機上),
這等於是公然向店員挑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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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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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家的位置在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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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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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消保官已經做出解釋了
關於物品換貨的部分, 如果是到你家推銷會是郵購, 網路購物的話基本上可以無條件享有七天鑑賞期, 期間內無條件換貨. 但是如果是到有店面的店家購買物品的話就要當面查詢店家退換貨的規則, 因為到店家購買物品不爽退換貨這方面並無硬性規定. 你或許不認同我上面寫的事實, 但是這就是遊戲規則. 台灣並不是美國, 無法所有東西用不爽都可以亂退一通的. 台灣不是日本, 對於態度不好的客人也不會忍氣吞聲的. 店家今天的行為不洽當, 但是消費者不能要求店家每家都要乖乖的一樣. 如果今天在大陸的話可能走不出店面被砍手砍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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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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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啦對啦...台灣人都是白癡 花錢還得買氣受... 只能被一堆黑心商人坑... 光華商場裡的嘴臉已經懶得看了... 我沒事心情不好都跑去橋下逛... 隨便殺價隨便問問題...看到他們求我的表情... 最後隨便丟一個問題讓他們無解...只好很遺憾的離開... 這就是我沒事去光華的樂趣... (一定會被罵得很慘...不過我沒殺人放火...常受店家鳥氣...因果循環吧) 台灣的消費者要長進點...台灣的商人也該長進點... 不要自己人欺負自己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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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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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整店家是比較爽快的~
我用過的幾招....給你選 1.在星期天買個10串大龍炮(要超大串的)......同時點上丟進店家~~勞跑~~爽快(不過這個要跑快點免的被抓到)星期6日放最好人多好溜 2.在它門口擋客人~~有要進去的客人就拉過來講是黑店~順便叫朋友在旁邊準備偷拍 它敢動手就拍下來~~直接告它~(不過不要找台灣的垃圾警察喔!!) 找律師不用怕~你贏是店家要付律師費~ 看看有沒有一些高價但以經壞的東西放口袋~pda 啦隨身聽啦~~到時候它動手就順 便說是它弄壞的~ 3.普通點就在網上訂一大堆***~~地址寫它們的~~用貨到附款~ 每天10來包~ 4.套套它們店家的電話......上網**** 5.找討債公司花個幾千元給店家爽翻天~ << 這個最好用~如果有閒錢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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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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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可能嗎? ![]() ![]() 引用:
這個好...很機車... 引用:
這.... ![]() 引用:
這個挺狠的... 每天接到無聊電話會很煩....真的會... ![]() 引用:
這不需要吧... 我覺得2.3一起用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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