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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igoc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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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363
Dear sutl,

> 因為在DH第一頁的討論串中還有你的遺跡嘛

我習慣性不改之前的文章,因為這樣比較可以讓後人參考之前的行為,比較完整呈現

> 對喔 ,我已經在研究漏電流的問題,
> 有關漣波電流方面的文章卻還沒寫完

倒是這一點,我認同 jsoccer/soccer 的看法,人是要進步的,要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以我目前所花的實驗費所採購的等級的喇叭當中,我認為還由不少地方是 JBL Pro 可以出力的,所以我還會持續使用,也希望藉此提供原先選擇 JBL Pro 的網友們可以逐步升級,不光是升級硬體,也慢慢的增加自己的鑑別力,提升自我水準。

我現在的喇叭等級高的只到 Altec ACS 45.1/ADA 305,家裡的 Altec ADA 106 是在我爸爸房間,我沒有拿來實驗寫試聽心得,因為我認為以單價來說,他還是比我目前所投入的實驗金額有一段不小的差距,我希望慢慢由一千,兩千,三千成長,不要一下就跳太多,那會失去成長的樂趣,也無法慢慢的帶者 JBL Pro 網友們成長的喜悅。

我希望對曾經向我在 Yahoo 購買喇叭的網友們提供比較多的心得分想,也提供事後升級或修改的行為,畢竟網友遇到一個成長的機會,而我又能幫助他,我是很願意做的啊!因為我認為大家都是開始玩 JBL Pro,我希望大家可以作個朋友,一起成長,就好像一些 DH 的老網友升級到 AV 改來 PCDVD,或者又一起慢慢在 PCDIY 見到面,我喜歡這種感覺。而不是像一般賣家賣了一次就沒有交集的生活。

我相信物以類聚,什麼樣的人會遇到什麼樣的朋友。所以我遇到許多對我十分友善的網友,謝謝站長提供網路資源讓我機會結識這些網友們。

至於 DH 版面管理員所在該網站版面所寫的話,我希望各位無須回應,因為 DH 是他們所尊敬的,而 DH 站長也表示會與該位版面管理員溝通一下。那我們不如將那些打字時間來發表關於喇叭的各類心得,也可以讓我們這些後生晚輩接受各位的提攜。

關於這點,我自認為此事浪費了 sutl 與 jsoccer/soccer 兩位網友的寶貴時間來打字處理這些芝麻蒜皮的小事。我願意免費附贈生死格鬥沙灘排球海報一組十二張與兩位,您可以私下告知地址,看看要如何自取。

再次重申,我希望各位網友可以與我交換 JBL Pro 的心得,我估計當我升級到了 NT 3,000 等級的喇叭時,就不一定會選擇 JBL Pro 來作為輔助喇叭。當等級提升之後,雖然會認為之前的滿意是因為自己知識與經驗不足,無法分辨其中的差異。但是我個人認為這也是成長的一部份,我只需誠實面對過往,平實的描述自己現在的新感受即可,無須介意他人說自己昨是而今非。畢竟隨者人的歷練與成長,青澀的男孩也會成為內斂的男人,大家無須以此作為揭發他人過往,引以為樂或譏笑,只要知道自己有成長,而也盡力頻時的描述自己的感受即可。生命是對自己,家人,與祖先負責的。他人煽笑您的過往是不為影響您的本質的

Best regards,

Ami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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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3-06-09, 06:53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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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igocc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363
Dear jmnw,

> 有沒有人試過用瑞麗聲之鑽推JBL PRO的呢

我只買到 Creative SoundBlaster Vibra PCI 有 OP 版本,我認為效果與 Creative SoundBlaster 16 PnP ISA 差不多

> 我耳朵太鈍了 只能說 我比較喜歡聲之鑽推JBL
> PRO的聲音

請問聽起來如何呢?可否提供一下您聽的幾首曲目,看看我這裡可不可以比較∼

Best regards,

Ami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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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3-06-09, 10:07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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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igocc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363
回覆: 回覆: 回覆: 請問~台中哪裡可以買的到 JBL PRO 阿!?

Dear Jaing,

> 擴大機部份我是不擔心~ 因為我已經組裝了
> 一組 6聲道 10W 的 AMP 現在就缺四顆喇叭
> 而已 :P

> 其實擴大機部份還不如去電子材料行購買
> 現成的小功率板子音色應該不會比您這樣
> 改遜色唷

沒有看到便宜的,都要 NT 200 以上...

> P.S 若只建構二聲道,電源可從USB 擷取

請問我要如何設計才不會讓過多的電流燒壞主機板呢?我很擔心吃電太兇而沒有保護裝置,容易傷害主機 >_<

Best regards,

Ami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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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3-06-09, 10:09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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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erSh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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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ROC
文章: 573
to soccer:

個人有些建言希望你聽的進去.

團購營不營利的認定, 有時的確很主觀, 以前我站上很多團購, 都是個人, 但是如何認定營不營利!?要多少成以上的利潤才算營利!?

一隻耳機收個 200 塊, 算不算營利!?一顆 op 多收個 1~20 元算不算營利!?其實我個人並不認為, 我們不能要求別人無償幫忙, 不是嗎!?

商業行為的認定, 多在言詞的誇飾上, 之前譽騰的電源線事件不就如此才引起爭議?更何況討論串裡如果出現雷同的行為, 這很難不被認定為營利行為而非團購.

之前我曾經處理過一件更糟糕的事件, 當事人甚至是涉及瓢竊 HeadWise 的智慧財產權, 在未得原線路作者同意下做成成品圖利, 這要更嚴重多了. 但這涉及雙重標準嗎!?

改 JBL Pro 是不是涉及的不合法的部分, 我不清楚, 也很少在追究, 一般大多數人都是自己改來玩, 也不太會有不合法的問題, 但是涉及買賣營利行為就不一定了, 這是一般人所忽略的.
舊 2003-06-10, 02:03 A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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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erShih離線中  
amigocc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363
Dear RogerShih,

> 我們不能要求別人無償幫忙, 不是嗎!?

上過班做過事的人就很容易有此認知,但是也有很多人不是如此認為

> 改 JBL Pro 是不是涉及的不合法的部分, 我
> 不清楚, 也很少在追究, 一般大多數人都是
> 自己改來玩, 也不太會有不合法的問題, 但是
> 涉及買賣營利行為就不一定了, 這是一般人
> 所忽略的.


這句話很有建設性,也值得大家思考。不過根據我在資訊業界的經驗,只要可以刺激原廠銷售量,多半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Best regards,

Ami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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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3-06-10, 02:21 A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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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teshit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94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soccer
如果出來講話的是DH本人,那我也沒什麼好講的,不過現在很明顯的,是下面的人在搞,而且雙重標準的很誇張....
甚至講的難聽點,MYAV廠商區討論串置頂的價位是一週600元,有誰知道DH那邊開價多少?
(嗯,有人說DH沒有賺錢嘛,那麼錢可能不是進了站方的口袋,而是執行置頂動作的那個管理者的口袋)
不然為什麼一方面用營利的理由鎖住討論串,另外要把也是營利的另一個討論串置頂?
質疑可能有金錢往來也是很合情合理的啊,又不是每個人私底下都認識DH的站管...
就我所看到的,就是有人在那個「買排插」的討論串得到了好處(也許不一定是金錢),所以把它置頂之外,還要其他的管理者不去動它。
至於其他的討論串,反正管理者沒好處,殺殺殺....
==============

補充,結果DH那邊的管理還把AMIGO兄的ID公開並置頂....然後又裝出一副不是故意的模樣,

過去跟他們說沒必要這樣,那個TIB還跳出來說「你不是管理者,所以請尊重管理者」

真是太好笑了....

這件事原本與我無關,卻讓我看了一天的笑話。


各位有興趣的可以過去看看,那邊的站管是如何濫用職權去欺壓看不順眼的人事物:
http://forums.dearhoney.idv.tw/view...p=192267#192267



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你能不能分出amigoccs兄營利的方法與另一篇置頂的營利的方法有何不同?如果可以分出不同,那有什麼雙重標準可言?你能瞭解團購和推銷的不同嗎?
我覺得一個會造成使用者困擾,一個不會.至少我在選擇資訊(點選網頁)的時候不會掉入推銷的資訊裡,一個是標題就寫清楚,一個是點了才知道.你真的認為排插可以賣到置頂每週600元然後給好幾個人分加上ADSL費用?哪你怎麼沒有看到人家賣重低音或是高檔喇叭線?這個不是可以收更多錢嗎?請你用裡性的思考,謝謝,也請大家理性的對待soccer兄所陳述的事件.欺壓不順眼的人事物,這一篇本文不就是嗎?請你以一個管理者的心態來想一想,沒管過,真的很難想像這種事情是如何拿捏的.

此文章於 2003-06-10 05:24 AM 被 whiteshit 編輯.
舊 2003-06-10, 05:14 A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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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teshit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94
舊 2003-06-10, 05:19 A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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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of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57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amigoccs
Dear Proof,

> 竟然是偷別人的來推 合體獸嗎?

這些都是我自己親自測試撰寫的文章,何來偷竊票犯之罪呢?

可否請您詳細解釋一下我哪張圖片或文字是隨意擷取他人的資料!

Regards,

Amigo


真是誤會大了憂......
我指的是JBL PRO 偷別人的擴大機推他自己拉........

兄台請息怒
舊 2003-06-10, 06:16 A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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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ccer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3,902
回了半天之後再上DH,結果發現DH本人出來說話了,還把那個討論串的鎖定解除了,那個站管用特權「把當事人ID公開並置頂」的討論串也消失了。

(嗯,這更證實了我之前所說「是下面的人在搞」...)

所以現在的狀況應該是不用我們再說什麼了,但打了好久的字浪費掉總是可惜,還是留下可以討論的部份,如下....

======================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RogerShih
商業行為的認定, 多在言詞的誇飾上, 之前譽騰的電源線事件不就如此才引起爭議?更何況討論串裡如果出現雷同的行為, 這很難不被認定為營利行為而非團購.

譽騰那個是「不實」,而不是「誇飾」,這兩者差很多........

例如我說這對喇叭聲音甜美、高頻延伸漂亮..等等,哪裡「不實」了?

但我說S520的低頻比CP730還多還潛的更深,這就是「不實」了。

JBL那個討論串裡面,我看到的只是誇飾,而不是「不實」,就這樣。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whiteshit

人家賣重低音或是高檔喇叭線?這個不是可以收更多錢嗎?請你用裡性的思考,謝謝,

理性的思考就是這些全部該退出「此板不得營利」這個標準的地方,改po到二手板豈不皆大歡喜?

=======

另外,DH那邊搞「球員兼裁判」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動不動就搬出一副「我是管理者,你奈我何?」的說詞,這樣還要別人在那邊跟他們「討論」?(不然就是他們口中的「不光明磊落」...)

誰會願意跟球員兼裁判的人比賽啊!?光明磊落也不是這樣光的....
__________________
男人的浪漫...就是沒錢

此文章於 2003-06-10 10:43 AM 被 soccer 編輯.
舊 2003-06-10, 08:09 A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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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ccer離線中  
RogerShih
*停權中*
 
RogerShi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ROC
文章: 573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soccer
回了半天之後再上DH,結果發現DH本人出來說話了,還把那個討論串的鎖定解除了,那個站管用特權「把當事人ID公開並置頂」的討論串也消失了。

(嗯,這更證實了我之前所說「是下面的人在搞」...)

所以現在的狀況應該是不用我們再說什麼了,但打了好久的字浪費掉總是可惜,還是留下可以討論的部份,如下....

======================

譽騰那個是「不實」,而不是「誇飾」,這兩者差很多........

例如我說這對喇叭聲音甜美、高頻延伸漂亮..等等,哪裡「不實」了?

但我說S520的低頻比CP730還多還潛的更深,這就是「不實」了。

JBL那個討論串裡面,我看到的只是誇飾,而不是「不實」,就這樣。


理性的思考就是這些全部該退出「此板不得營利」這個標準的地方,改po到二手板豈不皆大歡喜?

=======

另外,DH那邊搞「球員兼裁判」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動不動就搬出一副「我是管理者,你奈我何?」的說詞,這樣還要別人在那邊跟他們「討論」?(不然就是他們口中的「不光明磊落」...)

誰會願意跟球員兼裁判的人比賽啊!?光明磊落也不是這樣光的....


soccer:

在此講一下我認定的營利跟團購不同的標準.

1. 除團購討論外, 不在其他接近主題的討論串中, 以形容詞行推銷之主意, 換句話說, 為了避嫌, 一般會自我克制在一些聲音的形容上, 我自己對 LC-1 跟 LC-iCute 就很少講聲音方面的評論, 就是為此, 這你可以看看我的文章 (惡號機就算了, 搞好玩的)

2. 是否涉及以他人智慧財產權為自己圖利, 這一點的認定其實目前都很寬鬆, 尤其是現在線路設計、產品的智慧財產權並不受尊重, 很多 DIY 界拿著別人的線路、產品自己亂改然後販售的多的是, 積是成非之下, 容易感覺好像沒什麼問題一樣.

amigo 跟 MYSIJ 不同的地方主要差異在上面兩點, 一個是拿產品來改, 然後販售, 並且在眾多文章中提及聲音的形容, 在主觀上非常容易引起爭議. 另一個是說明了團購的目標, 收取一些帶團購的費用, 也未在其他討論串中找相同產品來進行所謂的比較.

另外一點, amigo 說到只要能提高銷售量, 原廠通常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這種說法其實並不正確, 一般來說, 你改動了東西, 結果損壞, 該由誰負責保固?如果造成名譽損失, 花再多錢也不一定能挽救, 所以像 CPU 超頻, 原廠就不負責保固的做法已經是常見的規則 (雖然漏洞還是不少)

增加曝光對原廠來說, 倒不一定是全然正面的.

PC-DVD 跟 MyAV 的商業氣息濃厚, 歷來發生什麼業代問題、打手的臆測、店家分身的情形很多, 原因除了因為音響業界的陋習外, 最主要的問題就是對彼此主觀的判定過於模糊, 根本上的忽略動機論, 講好聽的大家可以發表任何言論, 講難聽點其實就是無政府狀態, 把自由無現上綱.

店家裝成玩家參予討論的比比皆是, 積是成非的情況在所謂的自由下得到幾無限制的發展.

有時候真的不應該參雜太多猜測, 國內剩下極少的個人網站, 其實不論怎麼做, 怎麼切開商業與純討論, 還是會被批評, 我看的太多了. DH 那邊或許管的比較嚴, 但與其放任, 倒是現在比較好些.
舊 2003-06-10, 12:02 P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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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erShih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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