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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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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新聞不是有一台違停,公車才被迫要轉出來,若真是如此,
紅線違停都是一群自私的混蛋! ![]() 偏偏只要有人在車內,警察就只會驅離,奇怪直接開單不就好,管你有什麼原因, 先開再說,警察一不站在那,那群混蛋還不是又停,每天上演一樣蠢的戲碼, 真搞不懂台灣的法律! 此文章於 2016-12-15 12:59 AM 被 maruko.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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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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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並沒有混為一談,變換車道=車流會有衝突 開放內側車道,減少直行車需要變換車道的機率 左轉靠左,右轉靠右,直行車走中間,這是減少車流衝突的方法 意外就是不良的設計(內側禁行機車)與人為的失誤(變換車道不注意後方)造成的結果 再來就是內側禁行機車會導致右方超車的增加,久了就會變成內側好危險、有照相,我要超車從右邊超車,所以常常有右轉汽車與直行機車會在路口相撞,因為機車習慣從右方超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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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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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在內車道也會經常碰到左轉車待停等左轉而把路堵住 並不是說在內車道就可以很順暢一路直行不用切換車道 如果是上下班尖峰時段,有些路走內車道反而更慢,因為經常會碰到左轉待停的車 所以沒有養成切換車道前要先注意後方無車再切換車道的習慣的話 還是一樣會在切回外車道時被後車給撞上 台灣地就這麼小,不可能每條路都有三個車道以上 避免事故發生的重點還是在駕駛的習慣上 此文章於 2016-12-15 09:23 AM 被 暴君T-10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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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5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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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應該修法警察看到紅線違停的車直接開罰單並讓警察可分獎金, 另外檢舉者也可分檢舉獎金, 就可大大減少很多不幸的交通事故。 喜歡紅線違停的人真的很自私自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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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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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公車是這樣, 只要載完客, 就不會待在慢車道行駛, 即使前100公尺就是下個站牌也一樣. 它就是會變換車道. 開出來, 再開進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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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6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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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過這樣又有一堆人會跳出來說政府搶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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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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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超車是沒關係 但請確認周圍狀況後再超車 很多人都是其在大車正後方也不保持距離 看到前面停了就車子一斜就要超車 但竄出去才發現前面有車 不然就是目標車道有來車 然後就GG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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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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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車多擁擠又通勤距離一長,很容易讓人沒耐心 讓常常是每個路口都需要讓,而且一讓可能就要再多等一次紅燈, 跟在後面的車也可能會不爽甚至按喇叭,次數一多真的會讓人越來越煩躁, 再加上看到其他人亂開車騎車也不禮讓就更火。 我個人基本上會讓會停,因為不想把生命安全交到別人手上, 但現實環境真的很考驗人性 ![]() 此文章於 2016-12-15 10:18 AM 被 rainwen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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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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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從路邊準備駛離,後方的汽車也已打雙閃燈準備停我離開的位置,我有從後照鏡,也回頭確認沒有障礙物,只有一台待停的汽車幫我卡住後方行車。
但就是有台白痴的機車從我左後方待停的汽車後方衝過來,我已經夠慢也夠仔細了,但難免不了自殺式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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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是這個世界太吵 聽不到自己的思考 有人笑我腳步太小 走不到什麼天涯海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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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6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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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是台北市捷運系統還不夠完善嗎,還有這麼多人要騎機車,要能做到像日本大都市一樣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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