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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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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別亂停,車停家門前被撞涉過失致死 屋主喊冤
引用:
這可以用來說服法官 看看能不能無罪 不過這種牽拖式的說法 連我都說服不了 法官那編 我看很難過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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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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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犯是用來處理倒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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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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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別亂停,車停家門前被撞涉過失致死 屋主喊冤
引用:
刑度就看法官 裁量 讓我想到 前幾個月的新聞 內容是有三台車違規停車 其中第一台 不知道是開車門 還是行進間撞死人 後來 原告的家屬請律師告 這三台車 後面兩台違規停車的 從頭到尾 連嚓撞都沒 還要付出罰金 幾萬塊 原告還說判太輕了 後兩台車主被告也是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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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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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算牽強? 說真的比特定族群來得公正多了, 光一個所有車輛都要停進車庫就夠平等了.
雖然用詞酸了點, 不過台灣多數房子真的都長得像棺材, 基本上一樓就是車庫, 騎樓都不能停. PS. 停車格的規劃, 等我去台南隨意拍兩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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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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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算沒停車, 但如果大學生被撞飛後掉落在水泥地上 屋主難道不會因為水泥地是硬的而被告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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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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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得好........讚
違規停車還振振有詞啊....喊冤....狗屁不通 我家這有個停轉角的,而且還是高的車種 使得轉彎口兩邊的車都看不見對方 遲早會害人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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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子是拿來磨的,不是拿來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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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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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就是人心會冷漠的一個真實案例 為了錢、什麼鳥話都說的出口 怎麼不說你家孩子要是乖乖帶上安全帽就不會死?草! 車子亂停、只要不是直接因素,就是兩碼事,又不是影響動線導致事故發生 不然撞上房子的柱子而死,屋主也要賠錢嗎? 若是車尾突出造成動線變更,那也應該說違停造成事故,而不是亂停就會撞到頭 此文章於 2012-03-04 10:06 PM 被 solosby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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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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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種我最討厭! 尤其是轉角口停休旅車或其他大車... 完全擋住支道&幹道駕駛的視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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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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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路邊違停 和 人行道上違停 之 「過失致死」責任 差異頗大 .... 先不論 原告 的 提告動機, 被告 可 依據 「科學論證」據理力爭。 ![]() 至於黨主席 性喜 「見縫插針」, 只能 一笑置之 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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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8-EzAew1U98[/YOUTUBE] ![]()
此文章於 2012-03-05 09:34 AM 被 stro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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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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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只有起訴,根本還沒"判",連審都還沒開始審。 你說的轉角停車跟被起訴的原因一點關係都沒有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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