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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5738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車別亂停,車停家門前被撞涉過失致死 屋主喊冤

引用:
作者Earstorm-2
說真的.. 這篇真的是給機車黨看到就高潮, 如果說該黨不是仇視汽車族群那絕不可能.

為什麼? 說得難聽點該男是飛到路邊接著撞到某樣人事物後而死亡, 只是剛好這次撞到的是車子.

不要跟我說路邊不會停機車. 機車黨頂多只能說機車比較脆弱, 一撞之下可能該男不會死..?

當然我不否認違規停車, 我也認為所有違規的車輛都該罰, 騎樓不得停"任何車輛." 私人汽機車都要收進1樓的車庫, 既然台灣愛蓋棺材房, 那就把車開進去.

PS. 停車格問題, 希望公務人員好好規劃與實施.

剛好下午要出門, 待會看有沒有畫得很爛的來拍幾張, 記者可以準備一下, 要爆料有題材.

印象中沒記錯的話, 台南停車格的規劃是"看空檔補一格." 很多真的只有yaris才停得進去, 比機械式還窄小, 而且很多都有機車停在上面, 警察也沒開罰.

這可以用來說服法官 看看能不能無罪

不過這種牽拖式的說法 連我都說服不了
法官那編 我看很難過關了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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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2-03-04, 11:58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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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5738離線中  
xxxxxxtsai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8
過失犯是用來處理倒楣的人
 
舊 2012-03-04, 12:10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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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tsai離線中  
abo5738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車別亂停,車停家門前被撞涉過失致死 屋主喊冤

引用:
作者xxxxxxtsai
過失犯是用來處理倒楣的人


刑度就看法官 裁量

讓我想到 前幾個月的新聞 內容是有三台車違規停車
其中第一台 不知道是開車門 還是行進間撞死人

後來 原告的家屬請律師告 這三台車 後面兩台違規停車的 從頭到尾 連嚓撞都沒

還要付出罰金 幾萬塊 原告還說判太輕了
後兩台車主被告也是喊冤..........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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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很感謝你了 -----------
舊 2012-03-04, 12:17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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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5738離線中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我算牽強? 說真的比特定族群來得公正多了, 光一個所有車輛都要停進車庫就夠平等了.

雖然用詞酸了點, 不過台灣多數房子真的都長得像棺材, 基本上一樓就是車庫, 騎樓都不能停.

PS. 停車格的規劃, 等我去台南隨意拍兩張.
舊 2012-03-04, 01:58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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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離線中  
sazabijia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引用:
作者小建
今天不管你是汽車、機車、貨車、公車...

只要你違規停車,因而與某件事故的受傷/致死有連帶關係,就免不了負擔連帶責任!至於需負擔的比例有多少,就看法官如何裁決...


就算沒停車, 但如果大學生被撞飛後掉落在水泥地上
屋主難道不會因為水泥地是硬的而被告嗎

舊 2012-03-04, 09:57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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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離線中  
JJ19
Power Member
 
JJ19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688
判得好........讚
違規停車還振振有詞啊....喊冤....狗屁不通

我家這有個停轉角的,而且還是高的車種
使得轉彎口兩邊的車都看不見對方
遲早會害人出事
__________________
性子是拿來磨的,不是拿來使的
舊 2012-03-04, 10:03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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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19離線中  
solosby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引用:
而大學生的家屬也提出質疑表示,如果白色轎車沒有違規停車,大學生車禍之後頭部就不會撞傷,認為車主應該擔負責任

這就是人心會冷漠的一個真實案例
為了錢、什麼鳥話都說的出口
怎麼不說你家孩子要是乖乖帶上安全帽就不會死?草!

車子亂停、只要不是直接因素,就是兩碼事,又不是影響動線導致事故發生
不然撞上房子的柱子而死,屋主也要賠錢嗎?
若是車尾突出造成動線變更,那也應該說違停造成事故,而不是亂停就會撞到頭

此文章於 2012-03-04 10:06 PM 被 solosbye 編輯.
舊 2012-03-04, 10:03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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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sbye離線中  
小建
*停權中*
 
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JJ19
判得好........讚
違規停車還振振有詞啊....喊冤....狗屁不通

我家這有個停轉角的,而且還是高的車種
使得轉彎口兩邊的車都看不見對方
遲早會害人出事

這種我最討厭!
尤其是轉角口停休旅車或其他大車... 完全擋住支道&幹道駕駛的視線!
舊 2012-03-04, 10:27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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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離線中  
strong
Elite Member
 
stro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引用:
作者solosbye
這就是人心會冷漠的一個真實案例
為了錢、什麼鳥話都說的出口
怎麼不說你家孩子要是乖乖帶上安全帽就不會死?草!

車子亂停、只要不是直接因素,就是兩碼事,又不是影響動線導致事故發生
不然撞上房子的柱子而死,屋主也要賠錢嗎?
若是車尾突出造成動線變更,那也應該說違停造成事故,而不是亂停就會撞到頭


+1

路邊違停 和 人行道上違停 之 「過失致死」責任 差異頗大 ....

先不論 原告 的 提告動機,

被告 可 依據 「科學論證」據理力爭。

至於黨主席 性喜 「見縫插針」,

只能 一笑置之 囉!!

此文章於 2012-03-05 09:34 AM 被 strong 編輯.
舊 2012-03-05, 09:31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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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離線中  
lerud
Senior Member
 
lerud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1,083
引用:
作者JJ19
判得好........讚
違規停車還振振有詞啊....喊冤....狗屁不通

我家這有個停轉角的,而且還是高的車種
使得轉彎口兩邊的車都看不見對方
遲早會害人出事

只有起訴,根本還沒"判",連審都還沒開始審。

你說的轉角停車跟被起訴的原因一點關係都沒有吧?
舊 2012-03-05, 10:15 A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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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rud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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