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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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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生活都沒這麼乾淨了, 不然工作其實很簡單, 更何況講法律, 有人就有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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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111
文章: 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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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權>錢>>法律 所以上等人跑去從政 其次去賺錢 法律是為有能力的人服務,跟去酒店開小姐一樣 去對岸應該是升學吧,台灣算是小學等級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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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9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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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官的道德標準及正義感,應算是最高的吧? 雖有不當的行為 但就類似醫師收紅包般,是長久以來的陋習 反若為此而因噎廢食,只會造成劣幣逐良幣 這才是真正惡夢的開始... 此外,會提及法律,因為法律是分析事物的好方法 一般人不了解,才會誤以為只是玩玩文字遊戲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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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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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的不是穴 而是有妳的洞舔 我期待的不是液 而是和妳的慾奸 我期待煙花漫天 我可以永遠不怕妳捉奸 我期待的不是一句抱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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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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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都認為 "法官是用來脫罪的 而不是定罪的" 法律很鬆散 總是有X年以上 Y年以下這種模糊地帶 明明就是死了個人 被害者就是死了 但是判決可以從死刑 無期徒刑 關七年到十年 假釋 各種各樣 我們的法律體諒加害者的情境 但是從不考慮 那個被剁成屍塊 撞成不成人的被害者 反正 它們就是想"人死了 就死了 判死刑 也只是多死一個人" 如果法律不求公平 只求人性 那~"私刑就好了" 在這個手機都可以有人工智能的時代 你還相信 法官跟判決 無法用程式來替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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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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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這律師他講的是真理,什麼樣的體制都有可鑽的漏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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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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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太有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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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6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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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應該早知道,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吧
唯一講正確的,就是市井小民vs市井小民 (都沒錢的) 才是真正走司法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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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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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的不是穴 而是有妳的洞舔 我期待的不是液 而是和妳的慾奸 我期待煙花漫天 我可以永遠不怕妳捉奸 我期待的不是一句抱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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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尬車黨妻嚴所
文章: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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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行, 輸了我也要一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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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可以脫離這種獨自承受壓力的生活! ![]() 未來, 開始有點光明! 過去, 不要再來找我! ![]() PS: 喵喵不在此限, 非常歡迎喵美眉來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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