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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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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他前面是公車閃過後,他沒閃過那他就又犯了能注意未注意,舉個例,你看見前面汽車閃來閃去時,會不會減速避免閃避不及,這點大家應該都會的,除非你認為前面駕駛酒駕 其實看這個影帶來講,你可以說躺在路上那個人,發酒瘋睡在路上,但換個角度,他有可能到了目的地發覺身體不舒服,他要攔車去醫院,結果受不了昏在地上,這樣駕駛肇事責任就會相當兩極化 其實躺在路上那個人怎麼了並不是重點,而是視線不良時(不論颱風、下雨或晚上),駕駛要特別小心,尤其晚上車少很不自覺就會開的快,但身體因為疲累反應變差,往往容易造成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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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關閉簽名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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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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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曾晚上在工業區
0200多 看到兩個喝醉的酒鬼 走路搖搖晃晃 近0400 再經過 看見路燈下 躺著一個 心想 另一個咧 時................. @#!%@!$%!@$% 馬上轉龍頭 閃過某個巨大物體 繞回去看時 另一個 竟給我睡在馬路上 且是沒路燈的樹蔭下 差點因光線視差 碾過他 回去看時 機車大燈一照 近遠燈切換 我還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這個男人全裸躺著 呼呼大睡 連鳥頭都露出來了............所以我確定他是男的 哪個工業區呢? "打貓"工業區啦 此文章於 2009-11-23 07:20 PM 被 lfs389614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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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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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阿 應注意未注意 因為已經壓下去了
![]() 還有未保持車距 ![]() 後面的汽車 就叭下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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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飛機跟捷運在窗外跑來跑去...
文章: 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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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到時又有引什麼應注意而未注意的法條的話
那也應該判死者吧 ![]() 應注意飲酒勿過量 應注意勿在馬路上逗留 應注意路上行車 如果酒醉神智不清就沒責任 那酒駕又犯了什麼法? 車主再向對方家屬要求精神賠償 這種驚嚇要看一輩子心理醫生也不為過吧 要個幾百萬也是很合理的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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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雅閣裡(Ugly)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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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大多數人的駕駛習慣.....
出事了, 面對一些祖宗十八代般傾巢而出的交通規則時, 才會知道事情的嚴重性. 那就是真的應注意.能注意.不注意. 很難接受吧. 因為大多數人已經把駕駛習慣,位階提升到比交通規則高. 不過,不要聽我這麼說,就表示我認定肇事者不注意.沒注意. 我想說的是: 很多人用自己的駕駛習慣在判斷肇事者責任. 而非用具緩衝空間.兼能自保.較客觀的交通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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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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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臥軌自殺要賠台鐵錢... 燒碳自殺沒錢拿... 如果這個判例成功~求償成功 想自殺可去躺大馬路 搞不好可以遇到二百五大金主 屑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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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8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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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聽過一個律師說:遇到這種問題,千萬不要跟警、檢、法官說自己沒有注意到,因為條文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罰則
但是可以說自己已經發現前方有異狀了,但因為反應不過來而肇事。因為法律沒有規定反應慢的人該受什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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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萬無一失的防呆機制,因為呆子們總是創意無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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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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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招讚!!! 要學起來..... 我買的車險還有外加一個超額責任險 上限1000萬 就是怕遇到這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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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k-Baroque-Yield-Sacrifice-StarDust Elis的肖像,少年Abyss尋找的女孩 為愛打開冥府大門,揭開無限輪迴的少女 "那個女孩,是我尋找的Elis嗎?"假面男如此說著 最後認清真相的少女EL,夢想與現實的交會點 第四地平線,那個樂園的名字是"ELYSION"或是"ABYSS" ===================== Dropbox推廣連結 http://db.tt/ZD1hTL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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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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爛酒鬼本來就該抓去槍斃
被碾死也是剛剛好而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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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雅閣裡(Ugly)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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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反應太慢的後果,就成了不確定殺人故意. 然後以殺人罪移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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