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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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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說業界有可能相遇,但是我很好奇到時候真的會記得對方是誰嗎?
除非把爽約者名單貼在牆上天天溫習,不然只通過一次電話就能記得對方的人算是奇才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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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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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但是由於小弟還是修養不足,忍不住只好嘮叨幾句... 首先您身為面試人員,請問有做到該有的禮貌了嗎? 提前約定時間並確認,時間過了卻未到者是否有再確認? 貴公司有專門排每位一段時間面試嗎?且有等足過半的約定時間嗎? 若是一堆人同一時間,採輪流進場面試的方式... 誰有到或沒有到有差嗎? 另外,面試後您是否有一一通知是否錄取? 或是有告知對方確切時間內沒通知則未錄取? 就算是通知錄取,若沒有允諾會前去報到,不過也只是您一廂情願的想法而已。 不管今天邀約者或受邀者之間是什麼關係,爽約基本上就不是很禮貌... 但前提是真的要有"約"。 絕大部分的公司都是高姿態,不管徵才過程或進行面試都沒有尊重對方... 不論任何事項一切以公司自己為優先。 資料不退、過程不通知、結果不通知、不歡迎電話洽詢,想說不來就拉倒... 既然不來就拉倒又在抱怨對方沒有出現是什麼心態? 如果以上該有的禮數貴公司都有做到,或是身為面試人員的您都做到... 那麼您更不用抱怨對方爽約,因為您不用浪費時間進行資料審核... 而且還有可能錄取一個不會互相尊重又不守信用的員工... 等的時間還可以偷閒休息,怎麼說都是賺到了~~~ 還有什麼好抱怨的? 至於社會上很多人都這樣的話,各大企業主與人事單位也該好好檢討... 因為很多時候是各位把社會新鮮人帶壞的... 雖然每間公司都不能混為一談,但實際上...很少人能做到。 因此,小朋友們有樣學樣,更糟的是...好的不學,盡學壞的。 就拿開主題的網兄為例...標題是"現在求職的小朋友" 而其實每個人也都是個案,不能混為一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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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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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約定時間過了,允諾前往卻未出現,則爽約... 爽約即代表放棄該項權利,表示不參加面試或不願意加入貴公司。 這跟告知"某段時間內有錄取才會有通知"您認為有一樣嗎? 哪裡會一樣了?當然不一樣! 前者受邀約者有進行同意,後者可是強迫接受不得有異議。 除此之外,哪裡不一樣?都有設定有效時間、都有過期則否決的意思... 當然啦...如果沒有進行同意,也是強迫中獎...那就一模一樣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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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市大安區
文章: 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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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 knows !
就有約好面試的人會爽約了...! 天曉得有沒有天天計仇的人﹝笑﹞ n兄,你沒有仔細看文章歐.... 雖然小弟並不是人資專員,但是您所提的事情就是我之前幾篇有提到有做的事情! 不論是面試前的通知跟面試後的通知, 不怪您的修養不好,但還是麻煩文看完再回﹝笑﹞ 至於沒提到的像是面試時間,我是採一人一個時間的面試方式,一天三個但彼此面試時間相隔兩個小時! 時間當然是等足了!還多等了半個小時呢﹝笑﹞ 就像你講的要有『約』這個前提! 小弟也不會白目到幾個小時前才通知面試, 在聯絡的時候還會確認對方可以配合的面試時間才約定... 至於我不高興的原因很簡單... 就如小弟所說的我並不是人資專員, 等待的時間以及事前審核履歷的時間都是我用來工作的時間... 而且很不好意思的是,小弟的工作就是大事不多雜事如海淹... 等待的時間不但閒不下來,還影響我自己工作的進度... 這樣講起來我還真不能抱怨是嗎? 標題的一干子打翻一船人算是小弟的錯,在這裡對其他認真求職工作的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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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相, 是第一人稱的視野。 相片, 則是第三人稱的觀點 ~~~C.R. http://www.wretch.cc/album/bearc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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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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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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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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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有很多次被面試的公司放鴿子的經驗,每次面試都很誠懇說不管有沒有錄取一定會在幾天內通知您讓您知道情況,結果大多都是我自己打電話去問才知道沒錄取,沒錄取根本就不鳥你了,其中還有些是蠻大間的公司有人事部門的,這樣也不通知那些負責人事的是在衝三小吃的阿,沒錄取也尊重一下打個電話或最簡單的寄封email很花時間嗎???媽的b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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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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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您只有在其中一篇提到: 引用:
也就是說到了約定時間後,您在那乾等了好一陣子,並無向對方再次詢問是否到場面試。 這裡的重點是在於應徵者並未感到自己有受重視,只是眾多面試者中的一員。 或許還加上之前在其他企業面試時所遭受到不好的對待方式... 關於這點...是各大企業人資單位自己造的孽。 而另外,您挪用工作時間進行面試會耽誤您自己工作的進度一事... 您該抱怨的是公司沒有因為面試減少工作或是公司給您的時效過短... 怎麼說都跟面試者無關... 因為不管來、還是不來,您都勢必會耽誤到一段時間。 如果當初約的時候說不來,您還是會約其他人面試吧? 就算到了時間給您通電話說臨時有急事不能來,您能馬上回去工作? 依小弟看...未必。 所以,冤有頭、債有主...可千萬別找錯人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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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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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的英文是 interview,不單只是公司 interview 員工,員工也同時在 interview 公司或將來的同事,這種事本來就是互相的,可惜現在台灣就業市場在求職網站與補教業聯合之下,似乎是公司方佔盡優勢。
我之前也面試了不少家公司,其中只有一家非常客氣,可惜工作內容與我現在想嘗試的路線不同,所以只好挽拒,其他的都還算正常禮貌,我直接說不願意去面試也都能接受,有碰過一家很誇張的,三天兩頭就一直打電話來煩我,態度又不是很好,因為他們不是用問的,而是直接叫我某一天去面試,好像我非去不可,而且還打來三四次,最後我就直接叫他們主管接電話說:貴公司不在我的考慮範圍內,請不要再打來了。 那時 104 履歷表開兩三天就被嚇到關掉了,因為很多白目公司來鬧,一堆公司根本搞不清楚他們要的人是什麼。 但是我還是不認為跟人家約好日期還爽約是應該的,至少也該打通電話通知。 當然公司方也應該再度確認,當然發封 e-mail 更好,不然對方明明沒答應還抱怨現在的人態度不好,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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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招損 謙受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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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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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 約好有兩間公司 寄信要我去面試 剛好都有事忙 後來沒通知她們 說我不去 真的很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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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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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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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如果對方爽約,公司方面可以聯絡一下對方以確認狀況;
因為沒來除了不想來之外,也有可能是對方臨時出了事或有其它原因; 確認之後再來評斷對方的行為是比較妥當的作法。 應徵者不來不通知,面試者沒看到人來也不聯絡,都是有欠周延。 小弟並不是在批評bearcr兄,只是說有些待人接物的作法,有更高的境界可以去追求...^^ 在下也是還在學習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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