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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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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是在說荼葉這種天然耶尚好其實是尚不好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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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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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那是劑量的問題,
同樣一根煙,對人體傷害不大, 卻可以毒死一隻老鼠。 同樣是毒物,大量稀釋後可以變藥物治病救命, 高濃度的毒物你吃了會死翹翹。 會成癮的東西當然都是有害的, 連香煙對人體都是有害的。 立法禁止主要是因為藥/毒物的濫用 會對人體造成傷害, 而不在是否有罪的問題。 法律規範不到卻是違反道德的事還有很多, 難道因為法律上沒有罪, 你就會去做違背良心的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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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殲滅捍衛道德人士聯盟
文章: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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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就是毒~~~
吸毒比腦殘沒藥醫還可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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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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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這樣說吧,
在高度文明的社會中, 法律甚至是不必要的。 如果那天社會進步到那個地步, 無為而治的時代才真的會來臨, 現在要談什麼都要求人權,還太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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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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嗎啡適量使用是藥,過量使用是毒
一切的問題都出在人身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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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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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你自己要自甘墮落,
是任那個想拉你一把起來的人 都無能為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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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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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外國是開放的,而在國內是違法的東西,
你是不是該問,為什麼我的道德還沒進步到那個國家的程度? 因為該地的人民不用法律的規範可行,而此地的人民不行。 有沒有做出這樣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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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人群中
文章: 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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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的聽聞不是很正確 5g就只有荷蘭 歐盟國家裡,的確每個國家不同 以下僅就個人少量與攜帶列簡表 奧地利:初犯原諒,再犯以刑法量處 比利時:少量即罰,大量判刑 丹麥:等同一般毒品,初犯列入刑事紀錄,再犯罰金或處刑 芬蘭:處罰金或最高兩年刑期 法國:等同毒品,但初犯只予警告, 再犯則罰 德國:攜帶少量即觸刑法,不過各邦對少量定義的量有不同,少於6到30克 希臘:視同一般毒品,無區分 愛爾蘭:分攜帶,和吸食. 初犯攜帶少量處罰金,吸食則1或2級刑罰 義大利:初犯攜帶,和吸食警告,再犯處刑 盧森堡:初犯攜帶,和吸食警告,再犯處刑 荷蘭:如你所說,少於五克不量刑,介於5到30處刑(最多關一個月) 葡萄牙:攜帶就已經觸法,證明只有個人使用則量刑較輕 英國:屬軟性毒品,攜帶即處刑,最高達五年 夠多了吧!還有三個國家西班牙 瑞士和瑞典 都或多或少有處罰的 就只有荷蘭是”少於五公克不量刑” 不要太相信媒體,搞不好演藝人員後面有媒體撐著 此文章於 2006-12-12 03:07 PM 被 Axel_K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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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人群中
文章: 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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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攜帶少量即觸刑法,不過各邦對少量定義的量有不同,少於6到30克
補充一下 這句話的意思是,多於6或30克以上就不算少量了 那就是加重量刑 因為在歐洲住過,德國電視經常報導警察臨檢 抓借途德國去荷蘭買大麻鴉片的人 此文章於 2006-12-12 03:12 PM 被 Axel_K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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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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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事可不可以做?
先問問自己的良心吧, 難道良心已經被媒體/ 黑道/利益/毒品摧毀了嗎? 好一個摧心掌,這麼大一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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