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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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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為什麼我認為是假消費: 所以把一個東西, 一個月在四五個帳戶之間賣來賣去, 很不巧的, 這些帳戶還都是親戚. 真不知道這群人是在交易什麼? 他們要的是那東西? 還是交易過程? 是要說這些禮券搶手吧, 居然這麼多人不計成本搶著要. 還是要說這些禮券燙手吧, 居然每個買到的人都不計代價又把它賣出去. 更好玩的是之前賣出去的人沒幾天就後悔了, 又不計成本的把它買了回來. 就這樣一個月循環個好幾次. 搞不好, 賣來買去, 那個禮券還擺在某個保險箱內, 連動都沒動過. 為什麼我認為是刷卡換現金: 刷卡換現金? 他們這些交易沒因為刷卡拿到現金嗎? 難道只因為收到的錢由一個帳戶轉到另一個帳戶, 再存到信用卡的帳戶, 就算不是拿到現金了嗎? 你以為用來存入每個帳戶的六百萬元是每個帳戶的主人自己事先準備出來的嗎? 還是刷卡換到現金後, 只要是用來繳卡費, 就不算刷卡換現金呢? 我不認為銀行沒有違約, 至少就參加這個活動延期一年的約定是銀行違約了, 所以我認為這幾個帳戶的主人可以跟銀行索賠, 銀行也應該賠這個活動所收一年費用不能執行的違約金 (多少呢? 我不清楚, 不過一年費用一個帳戶是 9600, 能要求賠到那去呢?) 但銀行在該部份的違約, 與追回前述手法所產生的損失, 銀行應該有很大的空間可以運作. 因為我不認為這部份是這幾個帳戶主人應得的. 如果真的想利用這個活動賺錢, 合理的作法是把所有的資本都拿去買禮券才對. 然後賺取禮券一年後的差價, 與買禮券產生的紅利. 這樣子才能真的讓銀行無話可說. 只是, 這樣子投入的資金與風險太大, 回收的時間太長, 也沒辦法像使用前述手法賺那麼多. 這是我在批評的內容, 是我不了解我在批評什麼, 還是你不了解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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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1999
文章: 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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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啦
從這件事看起來 聲援楊女是不必了 反正錢也不是進我們口袋 一般人大概也沒有本事從合約裡看出什麼端倪 倒是以後跟銀行簽任何文書 自己要多看一點條約 做不到賺錢也不要做到賠錢了 至於抵制 我也是覺得沒必要 老實說每家銀行都一樣 只是做法粗魯還是不粗魯而已 老實說中信是粗魯了一點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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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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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去了解的, 認為不可能. 有些認為可能的人真的去做了. 做了, 就該承擔後果吧. 如果你想效法, 也認為是合法的, 銀行會放手讓你玩下去 現在也來的及, 雖然利潤沒之前那麼高了, 但應該還是正的. 或多或少還有些賺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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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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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以不合作運動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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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1999
文章: 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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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是不是假消費或是刷卡換現金要也是中信銀認為,若告上法院也要法官認定 中信銀都不覺得有詐欺了,好像其他人說什麼都是多的(這個算是民法,中信銀不告根本不用上法院) 2."合理的作法"?是你覺得合理還是中信合理 這個事件裡面唯一不合理的叫做中信銀兌換紅利方法 定了紅利*8,外加里程1:1兌換 如果沒有紅利*8,得要消費近400萬才可以得到一筆45000的利潤 如果沒有里程1:1兌換,150000點紅利只能換飯團/便當 雞腿油飯590點--255個便當--12000元 肉鬆飯團200點--750個飯團--15000元 就是這裡兩點湊在一起才有套利空間 而且這個可是完全不同的案子 一個是大客戶專案 一個是信用卡紅利積點 啥叫他設計兩個可以一起用 為什麼其他銀行不會出這種問題 也有其他銀行有幾點倍數啊 也有其他銀行有里程兌換啊 好像沒聽說會出事的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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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1999
文章: 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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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你說可能的又不是我說的,為什麼要我證明 難道你說屎有營養可以吃,還要我證明給你看啊 另外我想你沒有看新聞 中信已經改條款了 紅利*5,外加上限30000 這樣你還覺得有利可圖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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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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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從頭到尾都有交易事實...只是交易互相流通 好像沒違法吧 ![]() 銀行的契約也沒有註明這有違約行為 不然中信早就提出告訴了...不會在那要告不告的(還保留法律追訴權勒...騙小孩啊) ![]() -- 中信不阻止...不然等到倒了才阻止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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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1999
文章: 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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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從今天新聞看起來 看來中信是認為是假消費真刷卡 如果中信真的去告 就看法官是怎麼認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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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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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其他同樣或類似手法正在進行式中的人,不就挫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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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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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才一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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