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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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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會對反向思考認真 啟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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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1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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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死的人會更多, 當觀眾人人有槍時, 槍手開槍後, 觀眾中有人反擊, 其他的觀眾會分的清誰是首先開槍的兇手, 誰是後來反擊的觀眾嗎? 結果最後演變成一堆人在互相槍戰, 就像那些扔蛋糕的喜劇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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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文章: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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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是要出門強制帶槍嘍? 美國就已經可以合法擁槍了 不懂你的反向思考是要說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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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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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用強制帶槍,只要有幾個會用且敢用的人帶著槍就行了. 老實說槍支管制有任何意義嗎? 沒有,因為黑道還是會弄到槍. 唯一沒有槍的只有良民. 可是光是開放,一般良民也不會沒事跑去買槍再沒事帶上街. 為什麼會這樣? 民主黨政客的洗腦目的已經達到了. 此文章於 2012-07-22 12:35 PM 被 carag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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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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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開放槍枝好了。
米國應該會樂見台灣開放。蓋50個靶場也比體育館好玩。 至於小屁孩拿槍出門亂打,這些都有措施可以防範。 重點是開放後,大家可以凖時下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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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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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不是每個人都有孟波或龍五的槍法,到時變成大亂鬥就好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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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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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美國不修憲,討論啥都無濟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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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北台灣
文章: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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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人人會武術,事端難起,這道理說的通 但敢帶敢打的人可能萬中一二而已 要帶就全帶,法官工作也輕鬆 律師: 當時....你有拔槍自衛嗎? 原告: 我......我很怕 ,而且放在包包被相機壓住,來......來不及拿... 法官: 原告應自衛而未自衛,能自保而未自保,致被告行兇得逞,裁定被告褫奪公權、緩刑兩年,全案定讞不得上訴 被告: ... ............. ![]() 完全開放對只想傷人做案應該稍有嚇阻力 但對那些不要命的變態就沒嚇阻作用了 雖然還是有可能當場格斃減少傷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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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人群中
文章: 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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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開放槍枝可能會導致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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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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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雖然開放槍隻持有,但對槍隻安全規範也很嚴格。
誰敢白目的拿槍亂指,或沒事走火放砲,保證會被告上法院、剝奪擁槍資格;處罰不會輕於酒駕。 台灣如果開放持有槍隻,到時候看見鄰居小屁孩拿大人的槍比來比去,絕對是家常便飯。更重要的是,告到官裡還會被吃案,不然就是有民代出面搓圓仔! 台灣要是能管制酒駕,再來考慮開放槍隻問題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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