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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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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問我在笑甚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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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台灣苗
文章: 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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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於法有據,當然就要爭自己的權益。 不懂法律的人,算你倒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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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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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時候是先告先贏, 反正告告看, 贏了賺到, 輸了誣告罪又不好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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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Taichung
文章: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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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能舉證:沒車子停在那裡,機車騎士撞地就能生存?
我看是很難。 1.因為他沒戴安全帽。 2.因為一般速限的騎法,不會飛這麼遠。 「車別亂停,車停家門前被撞"涉"過失致死」,講求司法的國家,不要未審先判,在判決前都以無罪推定為原則,只有專制集權國家才會想怎麼判就怎麼判,台灣現在是專制集權國家嗎?還是我們很希望變成專制集權的政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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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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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速
有帶安全帽 不至於這麼嚴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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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1,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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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就剛好找到替死鬼
算他雖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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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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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人行道沒停車
摔到人行道掛了 是不是變成申請國賠 理由:人行道太硬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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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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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比例啦!看怎算∼
這車主違規停車停太離譜了!人行道長期佔用! 害台灣的盲胞都無法安心走路的原因之一! 當買教訓剛好而已!大家引以為戒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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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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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今天摔出去的騎士撞到的是正在人行道上行走、發呆的行人,不知道這下要怎麼告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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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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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告不下去... 因為行人本就有權在人行道行走或逗留; 反而是該行人可以告該騎士過失傷害之類... 至於Earstorm-2的發言, 明顯又在刻意抹黑&誤導本人在此討論串中的發言內容, 不做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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