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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引用:
作者solosbye
好老套的說詞,當主管連挽留人都不用心思了嗎?
一、你都已經找好下個工作了,履歷好不好看根本已經不重要了
二、所謂的挽留是指希望你長時間做下去,待一年的說法根本就是緩兵之計
三、沒有加薪的挽留永遠只是主管不想麻煩的作法,不代表你對他很重要
四、相處半年的同事還是主管,會有什麼人情?只是你單方面這麼想而已
五、就算是老闆挽留都能翻臉,何況是一個連福利都沒辦法多給的主管?
六、如果你知道前面有埋一個地雷,你會不會想個安全的辦法清除掉它?提出離職就已經是你主管的地雷了,留下來等著被清除?

世道險惡,多找些有經驗的人分享他的經歷會很有幫助


引用:
作者Raziel
別的不講, 拿到offer letter結果還不去on board, 我是新公司會認為 那你是在裝笑維嗎?
宣告離職這種事情只要一開口就要挺到底, 有誠意的老闆會拿資源出來留你, 他一定有辦法
只是要不要做而已. 不然你也很容易被列在不信任名單當中, 不黑也難紅.
當年這種事發生時, 老總跟協理算完新package直接比照挖角的公司薪資水位加薪40%.
如果拿不出籌碼留你, 那我的解讀是你的重要性還無法讓他真的用力去要資源,
那就不需要跟錢過不去. 雖然原公司可能上櫃, 但是過來人的經驗分享給你,
不要以為公司上市上櫃你就能富貴, 那是位高權重自有辦公室,椅背比較高那些主管才有,
你的待遇不高, 顯然職位與重要性也不高, 頂多是個好用的新人, 公司衝到股王你也不會發財,
新公司的待遇就是你以後工作的起薪,(如果順利) 能夠頂高一些就盡快頂高, 有利無害.


寫得真精闢, 想起來好像的確會這樣, 不過我當初腦袋熱熱的沒在思考, 只是忠於最初的決定.
     
      
舊 2012-02-04, 07:06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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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離線中  
didadi23
Amateu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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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42
以前我也有跳槽機會!最後也是礙於人情壓力沒走!結果十幾年後,比狗還不如!考慮換工作時,請把人情因素擺一邊!
 
舊 2012-02-05, 01:31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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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dadi23離線中  
地海巫師
*停權中*
 
地海巫師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347
樓主有沒有接過詐騙電話?
電話裡講的很好聽
實際真做得到就不叫詐騙了

同裡
你都知道是詐騙了
掛電話時難道你還會有人情壓力?
想再給對方一次機會?

不是說你主管是詐騙
但你一但決定離職
就不用去同情你舊公司舊主管
畢竟如果你被裁員
有可能你開個口公司或主管就會同情你讓你留下?

離職手續趕快辦一辦閃人才是對的
舊 2012-02-05, 01:42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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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海巫師離線中  
s2588s
Senior Member
 
s2588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ROC
文章: 1,204
引用:
作者Yeunong
...
主管勸我留下來是說這樣滿一年我的資歷會比較好看,找工作也比較方便,但是加薪這件事情也是要等滿週年,至於股票分紅,等出現大家再來討論


拿到手上才是真的.空口白話都是個屁..

現任工作不滿一年你不是也找到新工作了嗎?

無腦的慰留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
期待入手
Nikkor-N Auto 28mm F2 AI改
Leica 50mm f/1.0 NOCTILUX-M 莫名其妙入手
舊 2012-02-05, 02:04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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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588s離線中  
K8FX
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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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342
引用:
作者jula
根據(勞基法)第15、16條規定
  
1.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預告之。
2.繼續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之。
3.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之。
此即所謂「預告期間」之規定。

不要犯了這條就好
其他決定了就不要想太多了


我加油站工讀提了離職居然還要撐十五天 = =

假如沒去他們能夠你薪水嗎?
舊 2012-02-05, 02:10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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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8FX離線中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嗯.. 往好處想, 至少你主管在你離開前就開始挽留並注意情況, 當然我這不是勸你留下.
只是說聽聽這種場面話心裡也會舒服點, 當初我提離職的時候總經理可是給足了臉色.
說客戶寫信客訴, 說我留下爛攤子, 叫直屬主管馬上跟外界說我一些行為之類的小動作.
總之.. 現在看來那些像是一場鬧劇, 一個笑話, 雖然當時也是很氣啦.
很多事情是踏出了那一步就不要想怎麼去回頭或需要做什麼彌補, 而是要繼續往前走.
有些人不是你想好聚好散就可以配合的, 而有些裂痕在沒有同等地位前是修補不起來的.

PS.
這個環境很現實, 你只能盡力去提升並期許自己不會變質, 但不要寄望太多於他人身上.
舊 2012-02-05, 02:35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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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離線中  
Yeunong
Major Member
 
Yeuno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285
謝謝各位
禮拜六有再提了一次
結果又被叫去會議室電
不過我也堅決說要辭了

不過有點好笑的來了
主管說會跟副總談一下幫我加薪

一個小時過後
主管:我跟副總聊過,也稱讚你工作balabala(下略......),副總說幫你加薪2千,你禮拜一想想這是不是很大的調整,想好再跟我說,好好工作,不要多想,公司也要上市上櫃了,後面分紅甚麼的一定會有你
我:......喔(我該謝主隆恩嘛?)

禮拜一該跟新東家討論一下報到時間了
舊 2012-02-05, 01:44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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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unong離線中  
跳海人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上面有人提到離職的前置天數

依法是提出日即開始計算,口頭亦算

就算依昨天起算,你在13日即可離職

所以,今天有空把你的交接清單整理一下,然後給主管(工作及保管物品...)

請主管確認是否有遺漏,並請指派人員在一個特定的時間前與你交接完畢(最晚在離職前一天)

如果有e-mail更好,e-mail最好還是說一下感謝之辭

相關對話最好都密件到私人的信箱

交接清單記得一式三份,請交接人簽名,一份給主管。一份給交接人。一份自己保留

在確認離職日後,記得事先通知人事單位,因”職涯規劃”預計離職,請人事單位在離職日將”離職証明”及”勞健保退保證明”用印後給你一份

確保你離職時能夠切割乾淨
舊 2012-02-05, 02:20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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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離線中  
apharomeo
Major Member
 
apharome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台北
文章: 199
只有一句話:「離職這種事,提了就一定不能反悔」。不然最後只會搞得自己進退無路!
__________________
各位大家好~~
舊 2012-02-05, 02:38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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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haromeo離線中  
BAL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前面大家網友說得很好

我還真沒聽過有人提離職
主管留人不加薪的
雖然樓主後頭說老闆提加2000
但是一開始說的資歷不好看來要求樓主留下
真是笑話

去年我也跟做了5年的老東家SAY BYE BYE
當時總經理提了個比我當時年薪多4成以上的薪水來慰留我
但是我對於舊公司的烏煙瘴氣受夠了
所以還是提了辭呈
走後果不其然
又說我留了爛攤子給他們


如果一個公司留人
只是老闆怕面子掛不住
這種公司真的不用留
遲早倒掉 我是說真的
舊 2012-02-05, 10:17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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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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