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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wo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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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PCDVD
文章: 75
Exclamation

引用:
作者firmware
講過N次了還是要繼續講...

台灣是強姦犯+刑事犯的天堂

目前有三萬多人在牢房,犯罪率法務部那應有資料
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de=27432&mp=001
     
      
__________________
————————————————————————————
命中有時終須有 命中無時莫強求
但...
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敢夢就是你的 某彩券行的★廣★告★標語.
順路買彩券 圓夢趁現在

此文章於 2010-12-16 02:49 PM 被 kkwomen 編輯.
舊 2010-12-16, 02:43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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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women離線中  
Extr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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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tractio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中部
文章: 26
社會本就具備多元與異質性,
即使自幼接受傳統道德等價值的灌輸,仍是會有拒絕社會化或脫離社會的邊緣人,
所以該怎麼讓一個特定的價值與行為完全消失?

雖說法律為規範外在行為,惟行為前不仍然都要經過內在價值的判斷思考?
一般人(姑且稱為正常理性人!?)在慾望與刑罰相權下,會選擇守法,
但如果在這個人的價值裡,慾望的自我滿足更甚後者,那他還是會做出與普遍價值異常的行為。

這樣有算認真嗎???好吧我輸了~
 
舊 2010-12-16, 02:48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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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traction離線中  
gd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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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我真的想不透,3000元就搞定的問題,為啥要冒坐牢的風險
舊 2010-12-16, 03:25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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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rs離線中  
ore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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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gdrs
我真的想不透,3000元就搞定的問題,為啥要冒坐牢的風險

談不攏就會變性侵了..............
舊 2010-12-16, 04:12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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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離線中  
人肉插騷包
New Member
 
人肉插騷包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頂太瘋
文章: 9
引用:
作者gdrs
我真的想不透,3000元就搞定的問題,為啥要冒坐牢的風險


22k 18k 失業無業的
舊 2010-12-16, 04:34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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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插騷包離線中  
Mother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98
抓到額頭上刻上"強姦犯"三個字
小弟弟鋸掉
舊 2010-12-16, 04:44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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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ther離線中  
直掰人
Major Member
 
直掰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252
割掉小弟弟太不人道啦
在他頭頂刻個可愛的***火蟲就好
舊 2010-12-16, 04:47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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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掰人離線中  
museshune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ssueID/20101216

蘋論:生瘡流膿的爛政府

如果一個性侵慣犯不斷被假釋出獄後繼續性侵女性,那代表什麼意義?代表國家直接鼓勵犯人繼續性侵。兩者是共犯關係。
草率縱放再犯性侵

性侵之狼丁大倫2000年時因性侵罪被判入獄10年。去年8月假釋,3個月內先後性侵2名大學女生。據監委調查,法務部及台北監獄明知丁曾有假釋不久再犯性侵的前科,卻沒有對他做再犯的危險評估,草率核准假釋。果然,丁假釋出獄後立即性侵2名少女,可見他確實是高度危險群,明顯不符合「悛悔實據」的假釋要件。法務部及北監竟報請核准丁的假釋,不僅於法不合,還造成另外2名少女受害。
看到這則新聞實在讓國人悲憤。這已經不是頭一遭了,這些年被輕易縱放的性侵犯,再犯的比率很高,整個台灣都成了他們的妓院,簡直是強暴樂園。
被性侵的女生願意出來報案的已經很少(約10%),報案被警方吃案的不少,剩下的案件破案的更少;破案後大多輕判了事,被重判的少之又少。有這種爛效率的司法系統和警方,不是直接鼓勵惡人性侵嗎?破案率不到5%,性侵的成本和風險如此低落,真是不性侵白不性侵,不性侵太對不起政府和自己了。
可笑的是,假釋慣犯須戴電子腳鐐,但由於監控設備過於簡陋,將監控範圍限於特定地點,時間則限於夜間。丁大倫因此白天性侵女生。喂,法務部和監獄都是白痴嗎?不知道白天跟晚上都可以性侵嗎?哪有人只能在晚間性侵的?公務員白天上班,晚上敦倫,就以為別人也一樣嗎?性侵慣犯無時無刻都可以性侵,跟昏瞶的公務員不一樣。所以監控人員都不知道丁大倫又性侵了,直到警方告知才知道。後來一查,發現已有好幾個戴電子腳鐐的慣犯是在白天性侵。可不可笑?
有昏官哪還要敵人

這是我們一再痛斥公務員鐵飯碗的原因。這種鼓勵犯罪,昏庸顢頇的公務員,竟還捧鐵飯碗,不會開除;退休後還拿終身俸到死,然後他們的配偶也繼續領一半到死,其中有些錢就是被假釋犯性侵的受害人繳的稅金。還有什麼公理正義?有這種政府和公務員,我們還需要敵人嗎?這政府「頭頂生瘡,腳底流膿」──爛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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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好看到的評論,分享一下
舊 2010-12-16, 05:45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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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eshuner離線中  
maruko.
Major Member
 
maruk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206
四肢砍掉絕對可以使那些畜生無法再犯
舊 2010-12-16, 06:22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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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uko.離線中  
ebooboobird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21
引用:
作者Extraction
社會本就具備多元與異質性,
即使自幼接受傳統道德等價值的灌輸,仍是會有拒絕社會化或脫離社會的邊緣人,
所以該怎麼讓一個特定的價值與行為完全消失?

雖說法律為規範外在行為,惟行為前不仍然都要經過內在價值的判斷思考?
一般人(姑且稱為正常理性人!?)在慾望與刑罰相權下,會選擇守法,
但如果在這個人的價值裡,慾望的自我滿足更甚後者,那他還是會做出與普遍價值異常的行為。

這樣有算認真嗎???好吧我輸了~




讓特定的行為消失辦法就是洗腦

但人格是先天遺傳+後天環境所影響造成的

具有複雜且持久的特行不易改變

依據心理分析學派佛洛依德的說法

當本我大過於超我的時後,自我表現會偏向於生物的我~

潛意識裡應該就有這種想法了~



管子牧民:[刑罰不足以恐其意殺戮不足以服其心}就是這個道理~
舊 2010-12-16, 07:44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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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ooboobird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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