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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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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遊牧民族
文章: 84
前門 & 葉子版嚴重凹陷 側裙斷裂 修理1萬多.......
     
      
__________________
不簽名.....
舊 2003-10-01, 10:02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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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c離線中  
lious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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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米缸中
文章: 8,886
鑑定的確是沒有法律效力 , 只能作為法官判決的依據 ...
等鑑定報告下來 , 還是先申請協調看看 !!
真的建議你還是提籃水果去探望對方 , 畢竟對方真的有受傷 .
以後真的不幸要上法庭的時候 , 法官也會看你的態度斟酌判決 .
如果你有誠意 , 判決會比較對你有利 !
 
舊 2003-10-01, 10:09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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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oushen離線中  
Jame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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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erra firma
文章: 251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lioushen

真的建議你還是提籃水果去探望對方 , 畢竟對方真的有受傷 .


這樣不是代表他默認有錯了嗎?
為什麼就是因為對方耍狠耍賤
他就應該要低頭呢?????
舊 2003-10-01, 11:18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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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C離線中  
AxlRose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稻豐中學
文章: 31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aic
鑑定結果要等10天後才會出來....

早去調解過了 但當時是沒鑑定報告 無法判定賠償比例 就只好去申請鑑定了
今又說鑑定沒強制力 要法院判決......
叫她哥來耍流氓 擺明不賠半毛錢 ....... 懶的鳥牠.....

只會一直鬼叫著 "哪有受傷的人還要賠錢的??" ... 最好是啦....
連處理的警察都說是她的錯了

請他去臥軌吧.... 沒死的話... 看是他賠台鐵 還是台鐵賠他.......


以你原文的狀況, 左側被撞
如果無號誌無主幹道之分, 且無超速
應該對方責任較重(左方車未讓右方車先行)
類似狀況我就遇到兩次
和解也要看誠意, 對方想耍流氓, 當然不能姑息
十字路口車禍通常雙方都有責任, 想不賠錢?
舊 2003-10-02, 12:05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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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xlRose離線中  
cpafrank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602
去李警官交通網,也許可以問到你想要問的答案
http://www.traffic.rpb.gov.tw/modules/news/
但我想都會勸你大事化小
我個人是覺得就賠給她醫藥費自認倒霉算了
若你有點錢有點閒,再陪她玩一玩
若當時有做筆錄的話,她當時又沒去驗傷的話,你可以要求她賠償.
我想她會不賠,到時判決書會下來(好像叫判決書吧?) 到時要一起去調解委員會
他會跟你說她要賠多少.(車損五萬元下一定要先去調解)
舊 2003-10-02, 02:16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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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frank離線中  
pretty ca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喵園
文章: 3
回覆: 問一下車禍七問題

保險公司指的是只要你也有1分過失你也得負擔賠償責任啦.是沒錯的,在民法中,發生車禍如果兩造均有過失,都必須共同負擔損失,也就是說依照過失責任大小而判定賠償的金額,如果對方過失較大,你判定的承擔金額會比較小,其餘則由對方自行承擔.
另外我聽過幾則奇怪案例,在車禍的民事賠償裡有一則"道義賠償"的不成文項目,我個人很不能茍同,有些法官會依照誰比較弱勢而判定對方道義賠償,也就是說如果今天你是開車,對方騎車被撞,鑑定結果顯示對方有90%的錯,你只有10%過失,雖然賠償可減少,但是有些法官會要求你給付所謂的道義賠償,不知道這是為什麼.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aic
前一陣子在鄉間的小十字路口發生車禍........
對方騎機車垂直撞擊我車左前門&葉子版 她受輕微擦傷
我方保險公司說 就算鑑定出我只有1%的責任 她有99%責任
對方也可告我過失傷害 所以要我和解 以免挨告更麻煩..... =_="

請問如果對方要告真能成立嗎??
Thx

個人是認為保險公司是唬爛的......但還是請教各位的看法.......
舊 2003-10-02, 05:32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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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tty cat離線中  
lioushen
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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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米缸中
文章: 8,886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JamesC
這樣不是代表他默認有錯了嗎?
為什麼就是因為對方耍狠耍賤
他就應該要低頭呢?????


不 , 這個不能這樣解釋 ...
因為人體損傷 , 比金錢損傷更為嚴重 , 去探望對方 , 是道義上的責任 ,
不代表真的理虧認賠 ..
如果可以釋出善意 , 在雙方損失都不是很大的情況之下 , 大家會比較理性的
談和解 .

舉個例子來說 , 如果有人來這邊開版 , 說他發生車禍導致受傷 , 可是對方卻連
一通電話 , 一次探訪都沒有 , 你覺得這邊的輿論會不會一面倒 !:? 會不會大家都
說要告到底 ....

且日後若真的要上法庭 , 加害者的誠意 , 將是左右判決的原因之一 !
舊 2003-10-02, 09:36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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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oushen離線中  
lious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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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米缸中
文章: 8,886
舊 2003-10-02, 09:39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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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oushen離線中  
yider
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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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Coruscant
文章: 4,466
日前已有判例,車禍已不再是傷者最大,而開始轉向應負責任者負最大責任
還有沒想到個人小小經驗會被拿出來轉貼
可以明確的跟各位說,以當時的狀況來說,基本上雙方都超速(雖然取締標準是速限加十)
但對方沒注意後方狀況,在不到一秒的時間內,急煞加右轉靠邊
基本上我沒有任何反應的時間,所以才會直接撞在他的右後車門
而當時是快到苗栗交流道的省道上,路不小,有人要衝過來給我撞,我也沒法子呀
對了,個人野狼修了多少錢沒說,那時過完年後,車拿去修,放在車行一天
再去拿,全部只修了七百元…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3-10-02, 09:55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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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der離線中  
Mi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5,720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shtse
一開始雙方從調解會談起,
對方應不會無聊到直接上法院告 "過失傷害" ,
而且對方知道可以醬搞嗎?? 除非那是老手,
就不要自己嚇自己了~

在調解會之前和解就算了,
但對方獅子大開口, 在調解會上自有公正人士幫忙調和,
至於賠償金嗎?? 有保險的話, 就丟給保險公司囉,
您就乖乖坐在旁邊, 讓保險理賠員跟對方喊價就好~

嗯....同意
讓保險公司出面處理就行了
要不我們出錢買保險是做什麼的
就讓專業的人去處理吧
舊 2003-10-02, 02:57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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