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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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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Adults in possession of cannabis It is unlikely that adults caught in possession of cannabis will be arrested. Most offences of possession result in a warning and confiscation of the drug. But some instances may lead to arrest and possible caution or prosecution, including: 口頭警告哪裡來的列入紀錄........... 另外這是真實在街上發生的情況....... 算是微罪不罰的形況..... 英國是把警察資源花在硬性毒品..毒品交易上面 而不是去抓那些吸食者 而台灣都是抓吸食者居多.....大的反而抓不到 最好是抓不到啦....很多人都知道的東西 警方會不知道 另外其實目前台灣警察也比較懶的去抓...軟性毒品的吸食者... 全場人都看的出來哪些人用藥了.... 但是警方還是不會去抓... 除非是藥被當場看到服用.....or 桌上地上到處都是 才會被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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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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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自已不支持毒品,
那麼某些人的某些話, 自然不是對著你說的, 而是對著某些“牛”彈琴的。 想當然爾不必心虛。 這話當然也不是對著樓主說的。 另外,我還真的不知道所謂的分身指的是? 嗯,大概懂,以此廷伸,大概有人的帳號被盜了吧。 另外,關於台灣警方只抓吸毒者這種說法, 不知道都在那裡當場交易販賣, 說出來好讓警方把販毒的送去槍斃。 販毒者,唯一死刑。 吸毒者,勒戒,勒戒不算關喔, 紀錄當然還是有。 就連你的錢被偷,警方幫你處理,你也會留釲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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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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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因為醫療行為而必須注射“毒品”止痛的病患,
出院後一樣要接受“勒戒”,一樣會留有紀錄, 所以,勒戒算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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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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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我的看法,台灣的法律還真的得改,
吸毒者,唯一死刑,醫療用藥者除外 只要把需求給斷了,誰還來販毒? 沒有人販毒,警方當然也不用 冒著殘害自已健康及生命危險去臥底了 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沒人做 這種道理,淺顯易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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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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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嗯,我懂,天外飛來一筆對外天飛來一筆,厲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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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4 您的住址: 中市北區
文章: 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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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加拿大的大麻抽了不會變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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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4 您的住址: 中市北區
文章: 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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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新加坡販毒唯一死刑 新加坡就沒人販毒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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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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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閣下描述的事情,只有“笨笨的人”才會看不懂, 斷章取義之能者也, 請問閣下可是那“笨笨之人”? 若然不是,自然不是在說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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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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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喜歡毒品氾濫
但是針對大麻我覺得討論是應該的 因為一切都是關於效益 是不是讓執法人員為了軟性毒品疲於奔命應該是會直接影響其他方面的執行 但是同時也要顧慮到一般社會的接受程度 另外我也很不喜歡人家說 '等你到了那個程度(地位)了,再來批評" 受教育的目的就是要能判斷 綜合你的經驗 知識來加以評論,這跟這個人是什麼人是沒有關係的... 大家好好討論討論提供自己的意見 不要開罵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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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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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真胡塗?還是假胡塗? 我說什麼請再看一遍, 喝柸咖啡,醒醒腦吧, 希望咖啡還對你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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