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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st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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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541
引用:
作者東誠
被撞死的這人
他犯什麼罪 殺人? 放火?.............
好像都沒有
只是穿越國道

我也曾在高速公路開車遇到前方路邊施工的工人就這樣突然橫越跑過車道,時速百公里之下,小小人影一瞬間就到你車子前不遠了...

還好離夠遠沒撞到算我好運...

這種"只是"穿越國道的行為,跟點瓦斯自爆一樣,根本是自殺還拖別人一起死...
     
      
舊 2010-08-06, 12:13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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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storm離線中  
黑禾
Advance Member
 
黑禾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追尋北國之春、尋覓國境之南
文章: 489
突然想到雪隧首宗死亡車禍
看過監視錄影後
覺得可憐的客運司機
以時速60公里行駛速度
怎有能力對距離不到10公尺在2-3秒內完全靜止
還要花50萬元交保

哀~~
雖說生命無價
但是 藝人吸毒召妓也才花6萬交保
 
__________________
國小的門面又改了
漂亮的兩層紅磚建築早已灰飛湮滅
大門對面的滷肉飯攤販
如今已轉型成鬍鬚張連鎖店總店

國中的舊址面目全非
改成醜陋的柏油停車場,只剩老樹在嗚咽
2005.06
醜陋的柏油停車場正拆除,老樹已無法嗚咽
2006.09
廣 告已經出現,台北新地標--京站
2011.07.04
我在君品17樓吃小外甥女的雙滿月酒
國中新校址在舊市府後方

舊市府改成當代藝術館
我還是懷念20元的市府員工午餐
怎麼全變
我的青春
我的記憶
台北還是我的 【 家 】 嗎????
舊 2010-08-06, 12:22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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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禾離線中  
機油小業務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0
我覺得駕駛應該向穿越車道的家屬求償......

包括6年來的精神損失
舊 2010-08-06, 12:25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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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油小業務離線中  
pfbspfbz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0
文章: 2
引用:
作者黑禾
突然想到雪隧首宗死亡車禍看過監視錄影後覺得可憐的客運司機以時速60公里行駛速度怎有能力對距離不到10公尺在2-3秒內完全靜止還要花50萬元交保哀~~雖說生命無價但是 藝人吸毒召妓也才花6萬交保



如果報導你有看完全 就會知道 他會交保是因為 他肇事逃逸


主要不是因為撞到人 而是跑了 .......
舊 2010-08-06, 12:29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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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bspfbz離線中  
larrychen
*停權中*
 
larryche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繁星居
文章: 4,079
不用動不動就拿出人命無價的旗子來瞎扯
你沒事在國道 在雪隧閒逛 要不是你死了
我還想告你妨礙交通跟危害公眾安全哩
也不用問回文的 哪天你被撞到了再來說
沒有幾個腦子正常的會在那些地方散步 OK?
舊 2010-08-06, 12:39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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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rrychen離線中  
monzer
Basic Member
 
monz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Top of the world.
文章: 11
引用:
作者pfbspfbz
如果報導你有看完全 就會知道 他會交保是因為 他肇事逃逸


主要不是因為撞到人 而是跑了 .......

如果報導你有看完全 就會知道 他並沒有肇事逃逸 還有下車檢查

死者跌倒滾到輪下 司機沒看到 但有察覺輪胎壓過東西

雪隧不能停車(這是廢話吧 == ) 所以出雪隧時司機有靠邊下車檢查 但沒看到異狀

起步繼續走 後來被警察追上攔下後才知道撞死人 這樣算肇事逃逸也真雖小

主要不是因為撞到人 也不是因為跑了 而是 真雖小 撞到找死的 .......
舊 2010-08-06, 01:02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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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zer離線中  
BLUESKYVFX-
Senior Member
 
BLUESKYVFX-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279
引用:
作者東誠
被撞死的這人
他犯什麼罪 殺人? 放火?.............
好像都沒有
只是穿越國道

雖然駕駛被判無罪
但被撞的也是條命



跟命有什麼關係.... 不對在先不是嗎??

要我就求償... 媽的. 去法院浪費時間.工作又會被影響到.
__________________
Q9550
Intel X38
4GB ram
Quadro M2000
2TB HDD X 2 + 512 SSD

台達 260W
舊 2010-08-06, 01:13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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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SKYVFX-離線中  
憨人
Major Member
 
憨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一個不知名的小地方
文章: 156
引用:
作者東誠
被撞死的這人
他犯什麼罪 殺人? 放火?.............
好像都沒有
只是穿越國道

雖然駕駛被判無罪
但被撞的也是條命


只是穿越國道?
如果你有這種想法然後又穿越國道
我一定不會閃你
自己想想如果閃你發生連環車禍
連帶失去了好幾條生命呢?

只是穿越國道
這句話在我看來可以解釋為
找死
__________________
無愧於已 無害於人
一直看後面會跌倒喔 記的看著前面 好好的走下去
舊 2010-08-06, 01:14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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憨人離線中  
xx123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634
引用:
作者monzer
如果報導你有看完全 就會知道 他並沒有肇事逃逸 還有下車檢查

死者跌倒滾到輪下 司機沒看到 但有察覺輪胎壓過東西

雪隧不能停車(這是廢話吧 == ) 所以出雪隧時司機有靠邊下車檢查 但沒看到異狀

起步繼續走 後來被警察追上攔下後才知道撞死人 這樣算肇事逃逸也真雖小

主要不是因為撞到人 也不是因為跑了 而是 真雖小 撞到找死的 .......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0,...0400114,00.html
何某還表示,撞到白色異物時,曾停車查看,卻沒發現撞到人。
但檢警查出,被害人是當場遭輾斃,
且何某所駕駛的大客車右前輪擋泥板,滿布死者的腦漿,
顯示撞擊力道極大,何某應該知道自己撞到人,而不是撞到垃圾袋。

另一串爭議主題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04&page=4&pp=10
舊 2010-08-06, 01:19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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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123離線中  
titanic
Elite Member
 
titanic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R.O.C
文章: 5,636
pass by~
現在的法官判決終於像話點了......
舊 2010-08-06, 01:57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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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anic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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