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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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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認識的同事就是公司這樣幹..........以前該間我也做過,薪水轉最低薪資17280,投保勞退也投17280,其餘用發現金,因有同事之前做生意失敗被銀行扣薪的,都領現金,還有那種長期臨時工的,一天2500吧,亂七八糟的都看過,加班加破百都有,結果薪水還不是沒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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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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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老闆娘發薪資單,
上個月畢業典禮, 我和同事都請了半天假去參加小孩的畢業典禮, 結果今天薪資單上看到了....畢業典禮補助半日薪600, 老闆娘佛心來的立這個名目, 幫有請假的都補回半日薪水, 我家的老闆人是很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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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5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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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公司怎麼做帳我不知道~ 年收入不會影響~除非老闆狠心坑你 因為你沒有證據證明你加班 看不到的來陰的很多.. 如開除你遣散費砍一半或完全不給.. 下班途中自求多福.... 自己財力證明... 勞保...是最低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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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鳳形山下
文章: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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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想到的問題是申報所得稅時 這些加班費會被老闆用什麼方式灌給你 原PO有機會的話拿手機拍一下簽到簿 難說什麼時候用的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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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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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種的通常上班時間禁用照相手機 怕"機密"外流 不然就是人資盯著你簽 簽完當場收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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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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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加班費不會報啦..................我以前那間當年報所得稅應該是稍微過扣稅門檻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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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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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連加班費都想省的老闆
實在不值得為他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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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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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話一句 企業無情人才不忠
開始準備換跑道了 當一家公司的老闆不走正道,對員工該有的基本福利東扣西減的 就是準備走人的時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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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可以吃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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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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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大其實勞保局已經保障很多了,前提是你有要換工作嗎?
在多年前一個女性朋友,有非常好的薪水,在某台北私人會館當業務, 當然經營就是有VIP可以宴客! 不接其他外來客人。 那是20年前他薪水8萬,後來因為父親身體不好(在台中)因是剩單親,又他一個女兒照顧不方便, 所以剛好有某集團也想創立這種VIP模式,他被挖角給薪是因為正要成立5-6萬要她過去, 她算一下台北租屋+-後差不多就去了! 原則上未成立前報到給半薪,當4-6個月後我時間有些忘了, 一開始有照給後來公司這個單位出問題,她做了幾個月的白工,部門無法成立 ,要求她薪水減一萬,她也答應了後面又推說計畫無法進行先與其他部門合併, 一個月後部門主管以個人績效為由,責任制又減一萬, 當她找我說時我只跟他說你還要不要這份工作,她能力強隨便都有3萬(這是我當時判斷) 當下她說不需要時,我直接給她電話,一個月後這家公司要補全她所有薪水,也不能開除她。 當然她離開了........要做事的人也不該留在這種公司 提這個不是教有心人去壞,政治歸政治,但是政府很多部門確實是有在做事! 如果看官有誰是老闆,要注意了,真的要去保障員工先,尤其是優秀的人, 你也許會問我那不行的呢? 直接付3個月請他走路,後面有心的人會查到! 依法雇主與雇用的人,勞基法有一條就是口頭契約,這是不需要任何書面解釋,所以當大家在應徵時先想好,真正能提供不要隨意亂說出做不到的! 當一收到調查文書,沒改善就是全面清查所有員工,只看他們要不要辦,尤其是打卡, 這可以追朔! 真的不強調你要爭取,當你沒做好事時....我就付3個月請你走人,CP值對我來說高, 我只要注意來的是誰,這中間沒有所謂試用期3個月,一旦你選擇就是了.... 不教人使壞!但也不要心存僥倖! 怎麼去使用就看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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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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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種招式政府怎會不知道? 只是裝死 反正它們在檢查工時表時依切正常就好 等到有人爆料 甚至有違法加班的證據時 再來想辦法對應 公務員得過且過的心態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出了人命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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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機歹歹 隨人顧性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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