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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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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請教一下 你這樣講是什麼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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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Empire
文章: 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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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甲方雖放棄其擁有商品權力但態度惡劣,造成乙方情緒失控,則乙方之各種 暴力脅迫手段和聚眾滋事之情事乃出於本性,應所當然,要予以諒解 ^^^^ 這太搞笑了吧............. 新聞裡一堆不堪受虐而殺人的不是更理所當然........ 不過最後還不是要服刑...... 被叫囂就可以暴力脅迫手段和聚眾滋事....... 那這地方還能住人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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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松山
文章: 5,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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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嘛,這才是我知道的店名, 到底有沒有打人? 不管如何,動手就是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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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老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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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內湖區
文章: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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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多篇討論好亂的觀點,在版面上發現立場有消費者一方及銷售者一方論戰(可能其中就有不少光華業者),但確忽略了銷售業的服務本質及消費者的權益。
客戶(消費者)買東西自然有抱怨之權益。換貨亦是光華商場之特性(除標示不可換片外)。銷售者可質疑客戶態度及討論查清楚是否產品有問題或瑕疵,怎能用暴力及辱罵對付客戶,這種服務態度對嗎? 光華商場這麼多年來,好店不少,但黑店也不少。價格呢?也不便宜。 覺得多公佈黑店,而讓消費者有好的選擇並沒錯,反正少一家店,不會影響到消費者權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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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文章: 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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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火藥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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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中和
文章: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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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這樣子嗎? 以前米國不把黑人當人看,現在米國不把其他國家的人當人看,以後米國可能不會把地球以外的生物當人看,這不是笑話。 沒有人沒事會開著飛機去撞大廈,那些人就是氣米國人不把他們當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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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真是可愛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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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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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忍心兔你巢...小聲告訴你...你某些法條引錯了 相信你不是學法律的吧∼ 建議你以後不要給人似是而非的法律見解 看完全文...好累阿... 總之∼不管是消費者或是商家,EQ都不怎麼高啦 嗯∼以和為貴 以和為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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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光華居
文章: 1,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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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這串好累
問題也從消費紛爭擴大到種族問題 不過不想離題 有的話 到政治版去說就好 只是想跟大家說遇到問題還是保持理性跟冷靜最好 因為不管有什麼理由 手段錯了 就是錯了 罪可輕 但不可免 所以有時候不管是消費者或是店家都先冷靜想想吧 尤其是開店的 提供服務 就算遇到澳客 如果以這種手段反擊 實在有違服務業永續經營的概念 至於消費者 別人提供服務 抱持著一個互相的想法 消費起來 會更愉快 至於說到在美國購物 七日可換貨的方式固然不錯 但是那是因為也是建立在他們消費者有良好成熟的消費心理跟模式 廠商店家才敢做出這樣的保證 之前跟幾個在美國開小量販店的老美朋友聊過 他們不是很喜歡做亞洲人的生意(日本人不在列表 )尤其是兩岸的留學生 到了畢業典禮前幾天 會有很多中國跟台灣學生來消費DC跟DV 畢業典禮一完 有的不到七天 通通拿來退了 因為畢業典禮用完了 所以拿來退了 人數還不在少數 店家要吸收的成本 不算少數 聽完我也只能苦笑 說這個不是要給我們洩氣 我也熱愛台灣 只是有時候 有些習慣價值觀 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給大家做個參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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