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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臺屬釣魚台群島小強控股公司
文章: 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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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下
不能讓這個能量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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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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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清楚在這邊打嘴炮不類媽
有怨氣的請提民事訴訟 法律自會有公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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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天涯咫尺
文章: 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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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es
這種人若早生幾年...它的名字就叫 " 漢奸 " 最看不起這種不辨是非, 窩裡反的賊子.... 所有的發言看下來為辯而辯, 真是詭辯一通! 不過大家也懶得去理你動機為何? 管你是不是啟亨的愛犬? 但是有一點可以很確定, 真的.... 這裡應該沒有人歡迎你..... 您可以滾了 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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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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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出來~
ates這種人通常可以稱為「字面法學派」,喜歡搬一堆條文出來
壓人,卻不見得知道法條講的到底是什麼。 ![]() 1. 刑訴不論,那是檢察官該關心的問題。 2. 在民訴 277 的部分,那是所謂「原告的客觀舉證責任」, 原告要舉證到,法官對所主張的事實(也就是remark)有 蓋然的心證。 但是,被告同樣有「主觀的舉證責任」,單純閉嘴不說話, 會被認為是民訴 573 的自認(就是默認啦),我想某大顯示 卡公司不至於連這都不知道。 3. 附帶要提一點,你舉的是民事訴訟法教科書上很常見的例子, 如果都能查書(或者網頁也一樣啦)了,要不要把例子講完整 一點啊?選擇性的 quote 只會讓人覺得很可笑而已。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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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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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看"他"還有沒有新的吧....XD
總覺得看到他貼的...心情會忽然好一點.....看鬧劇...XD 根本不當他一回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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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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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習慣了,靠髒話灌水的我是第一次看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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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3,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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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回去民視老東家短期幫忙,上班到過年
故這一陣子,是應該不會有任何大的行動 除非我挪出時間,並和記者們協調好, 才能可能去做召集眾人去按鈴申告的動作 這樣啟亨又可以再上一次電視了(一個月內可以上三次電視媒體,看來也是台積電才有的實力 ![]() 如果實在是太勞師動眾的話 小弟可能就轉改為自己一個人去按鈴申告就好了 另外小弟自己還要再跑經濟部商標檢驗局一趟 目前資金的部份, 小弟前天有賣掉自己部份的電腦硬體來換錢 已開始匯款給各位有送顯示卡到我這來的各位網友 但還是有些不足,吃緊中,弟仍會努力去籌到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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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只能回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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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光碟托盤
文章: 1,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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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希望大家的熱情不消退 一定要堅持支持V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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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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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昨天刮了看看
也中標了 要怎麼辦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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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3,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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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有沒有網友要幫忙小弟收購的吧 ![]() 我已經無力負荷那麼多片了....荷包已大失血 ![]() 手邊已有七片,應該也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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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只能回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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