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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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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說銀車只有看著死者一家人過馬路而停下,看他們走一半有空間就衝了,根本沒在管左側來車的 。
黑車開快歸開太快,銀車太隨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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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0 您的住址: Usa
文章: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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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警方已經說行人無任何過錯了請不要再檢討無辜的被害人, 另外特斯拉在限速50的路段飆80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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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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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機車要左轉,環堤大道路口剛好左右都有停車,路口右邊兩台汽車會擋 住右方對向車道視線,所以騎士大約要到黃線才能看清楚左右對向是否 有車,沒車才能過。汽車駕駛座位更低,也要到差不多位置才看的見。 所以車頭至少會插入慢車道一半。 (監視器高度至少3公尺,比汽機車視野好很多。) 銀車同時也擋住騎士視線,銀車要離開後,騎士才能看清楚對向車道。 支線要左轉入幹線,不可能只看左邊,如果只看左邊,入對向車道可能 會被快車道車子撞上。(安全島中間有樹妨礙視線。) 這路口如果開放左轉,的確需要紅綠燈號誌。 ************* 例如這巷口右轉入幹線,除了要注意左側是否有來車,還要閃過右邊違 停車輛(買豆漿的),還有對面切西瓜直接逆向過來的汽機車(買豆漿或進 巷子。) 巷口沒有交通號誌,左側是後來拓寬的安祥路,有交通號誌。我主要參 考安祥路交通號誌再行動。 新北市交通沒有規劃好的地方,就像這樣。還好對面左邊是消防隊, 救護車3分鐘內可以開來救人。(這路口就我所知,20年來車禍當場死亡 至少3-5人,受傷的不曉得。車禍不計其數。) 安康路二段397巷 https://maps.app.goo.gl/Qa9MavRDaEVj3CDr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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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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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要執著在銀車還是黑車呢? 兩個都違規就通通重罰即可.
我反而覺得要往"只有沒有違規"才是唯一正解的地方前進. 而不是一定要"責任歸屬一個"或者誰問題比較大, 這沒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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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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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串的討論,側面的反應了許多人的心態--他們認為開快車是人之常情(?),沒什麼大不了的。
當然,如果沒有出事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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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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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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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是認為台灣有一個特色: 隨興慢慢開, 或是隨興高速開, 少數是貼近速限. 而高速開的人口遠高於隨興慢慢開的人口, 再高於貼近速限的人口. 高速(85%), 隨興慢(10%), 速限(5%)的感覺; 車錶超過速限就算高速了. 不過, 我也是認為"隨興慢"的最恐怖, 好幾次急煞到整台車都要抖動了. 就是為了閃避隨興慢的"汽機車." (是的, 我認為機車也是要遵守法規的, 即使現實不是) PS. 那種路口有人貼照片(甚至影片), 我認為出來根本就不該允許左轉比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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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Rivia
文章: 7,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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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還是得從教育跟認真執法取締違規開始做起 只能寄望年輕人通過教育,理解守法不違規的重要性 並通過提高考照門檻,杜絕那些雞腿換駕照的駕駛 也許二十年後,可以大幅降低每年國內車禍死傷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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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lding@home with GPGPU集中討論串 Unix Review: ArchLinux●Sabayon●OpenSolaris 2008.5●Ubuntu 8.10 AVs Review: GDTC●AntiVir SS●ESS●KIS 09●NIS 09●Norton 360 V3 ![]() I Always Get What I Wa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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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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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以先問問版友騎車都照速限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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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16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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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要再講一次, 台灣人真的是好騙難教,
一個行遍天下的絕對路權觀念, 台灣人就是學不會. 只要謹守絕對路權, 大部分違規都不會發生事故. 一個無駕照, 酒駕, 超速的綠燈(或直行車), 無剎車情況撞上了一個由模範公民, 沒超速沒喝酒但闖紅燈(或轉彎車), 肇責如何判? 用絕對路權觀念就是後者負全部肇責. 絕對路權只有"有"還是"沒有", 沒有三成七成這種分法. 但台灣人(包括部分司法官), 判斷的方法會是有路權一方不超速就好, 煞個車就好, 就不會發生車禍. 路權用打折方式劃分給不同車輛. 久而久之, 就有通過無號誌路口, 直行車(或閃黃燈向)要保持隨時能煞停狀態, 才是有防禦駕駛觀念的好國民. 拜託用這套觀念去講究絕對路權的國家, 連駕照都考不到好嗎. 此文章於 2020-01-21 10:00 AM 被 Dz681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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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1999
文章: 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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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剛好看到日本這個案子
跟台灣這個真的是驚人的相似,T型路口,左彎(在日本是右彎) https://global.udn.com/global_visio...dn_ch2_menu_dc1 最後也是判右轉的百分百肇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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