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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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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爆黑幕:比法條不如有金條
		
	 
					
			轉自YAHOO 
				
		
這是一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面對台灣司法的真實告白。 張冀明,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前合夥律師,台灣知名的訴訟律師。他2006年至今,連續獲得「亞洲律師」(Chambers Asia)和「亞太法律服務評鑑——前500家事務所」Asia Pacific Legal 500選為傑出律師,職業生涯戰功彪炳。 一次次的紀錄,像勳章般貼在他的身上:法商馬特拉公司控告台北市政府案,在他手上反敗為勝, 拿下20億元賠償;湯秀璸控告醫生丈夫殺人未遂案,在他接手後拿下高額和解金;威盛商業間諜案、太電案,他都沒錯過。 張冀明也是台灣律師圈有名的「四大惡人」之一。在股東會經營權大戰裡,他關門跳上桌子舌戰對方律師團的畫面,經常出現;面對上門搜索的檢調人員,他也不假辭色;在他職業生涯裡,還曾3次在開庭時當庭質疑法官有既定立場,審判不公,當場離席抗議,3次卻都勝訴。 今年12月,張冀明卻收刀入鞘,退出台北市律師公會,沒有律師公會會員資格,他將從此不能再代表任何人進行訴訟。他高掛25年歲月打造的「訴訟刀」,遠走北京,發展新事業,離開台北之前,他寫下了《你最好要知道的司法真相》,踢爆他看見的司法黑幕。 「司法真相是什麼,就是法官會收錢,檢察官也會軟弱,所有的人都會軟弱啦,收錢只是其中一部分,」張冀明說。法庭上發生的種種怪象,讓他不想再走訴訟這條路。 「正義只是一種理想,它不是現實就存在的。」張冀明無奈,他長於訴訟,但當自己投資的錢被朋友虧空,他都不想上法庭討回公道。因為他知道,上了法院,就是雙方互揭瘡疤的開始,判決過程中,又有太多不可知的變數,要保護自己的權益,與其把力氣花在上法院打官司上,不如花心思好好解決和對方的爭執,把時間花在有生產力的事上。 在張冀明眼中,司法是一隻變形蟲, 不只法條的解釋會變, 調查人員的執法方式會變,法官審判的風格也會變,連律師在壓力下,也可能會變形,無法盡到保護當事人權益的義務。 「兩邊都是市井小民(互告)才有正義,碰到財大氣粗的人,正義就很難,」張冀明嘆息,「法條再多,也比不上金條。」 「不要隨便打官司,你的法官不會永遠是好法官。」張冀明指出,司法界仍然有不少清廉認真的好法官,但只要碰到一個壞法官,就可能扭轉你的官司結果。 「如果非打官司不可,你一定要用心,」握有證據、看懂法條,這些都還不夠,你更要看懂法庭上的人性百態,才能全身而退。 --------------------------------------------------------------------------------------- 看到每次板上有人在討論,動不動就拿法律在說嘴 可是法律真的那麼值得信賴嗎?我看也未必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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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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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金條,只好依賴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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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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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世界本來就是弱肉強食 
				
		
		
		
		
		
		
		
		
		
			弱者只能用一些什麼正義啊或是報應來安慰自已 所以囉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保護自己就好 如果不行那就要懂得讓步 不然死的只會是自己 做人啊早點看清真相會比較好 不然就會變成憤世忌俗的人了 此文章於 2011-12-29 02:51 PM 被 leadera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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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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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遠走北京? 我沒看錯吧? 
				
		
		
		
		
		
		
		
		
		
			那邊不是情況更糟糕嗎?? 台灣至少還有媒體跟反對黨可以爆料,那邊喔,如果得罪了有力人士(所謂的有關單位)到時連怎麼死的都不知道,一個行政命令(俗稱紅頭文件或批條)可以凌駕一切法律法規程序的地方,難道會比較好?   連他們的最高法院頭頭都公開承認他們判案以黨的事業至上... ![]() 此文章於 2011-12-29 03:06 PM 被 carag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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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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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 他也是要走了才敢爆料啊 
				
		
		
		
		
		
		
		
		
	
	不過可信度也很高 "兩邊都是市井小民(互告)才有正義,碰到財大氣粗的人,正義就很難" 想來也是如此; 我打過幾次官司, 有輸有贏, 不過雙方都是升斗小民, 法官的判決也不算古怪~~ 律師對法官態度很有怨言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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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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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說不定 是為了保命才跑去對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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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您的住址: 紐開普市 
				
				
					文章: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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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聽過黑道把進入刑事偵辦還是已經進入司法程序的證據給弄不見 
				
		
		
		
		
		
		
		
		
	
	證據不足當然只能不了了之 在台灣有錢很多事情都能搞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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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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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這是一本快要出版的書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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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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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是升官吧   http://www.jonesday.com/zh-CHT/_law...attorneyID=1869 同樣是合夥人,在眾達北京分到的錢一定比台北多 坦白說這篇沒什麼爆點,都是大家知道的常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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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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