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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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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貸款的轉讓問題
某甲有一間貸款未付清的房子想要出售給某乙時,某甲必須自力清償本身的貸款,而某乙則必須另外申請一份貸款,無法將某甲的貸款剩餘的部分接手過來繼續按月支付。
以上是我所知的情形,如果確實只有這種辦法的話,在我的印象中有聽說過債務可以轉讓,那麼像房貸這種債務為何不能轉讓呢?對銀行來說只是換一個人付款給你,除了對接手者的信用和經濟狀況審核以外,還有什麼困難之處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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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嘉義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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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當是先請乙方找好要承作房貸的銀行,
做完房屋鑑價及對保等動作, 然後房屋過戶完成產權轉移後, 乙方的貸款銀行會撥款給甲方的貸款銀行, 清償甲方未償完的貸款, 甲方可向原貸款銀行申請清償證明, 產權及房貸就由乙方接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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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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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果然是可以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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