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3
|
教召揍班長遭判3月!軍方上訴被駁
引用:
這則報導,打班長反而不是重點 而是法院審理後認為黃男有可能不知對方是班長? 法官是女生嗎? 都最後一天了,還不知對方是班長? 法官知不知去教召的是什麼人?會不知誰是長官? 這樣鬼扯也會相信 再者,不是班長就可以打嗎? 此文章於 2022-12-11 06:52 AM 被 sclee 編輯.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16
文章: 737
|
班長躲不過死老百姓的拳頭...這仗還怎麼打?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1,197
|
以後士官教育訓練準則應該改成
自己動手關掉電扇,跪求班兵去集合 不能用命令口氣去指揮 能自己動手做的不能要求班兵來做 尤其是對死老百姓回鍋教召來的兵 這樣訓練出來的部隊一定所向無敵 另外法官的判決一定是對的 那個兵跟班長相處了5天甚至14天 絕對還不知道那個能命令他的是班長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310
|
放心, 現在都是打資訊戰而已, 不會有肉搏戰的機會, 所以拳頭不拳頭已不重要了.
|
|
|
|
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16 您的住址: Kleinburg
文章: 34
|
引用:
之前還有甚麼挖糕黑熊學院 說要教大家巷戰 還要收錢開班授課 我早就說根本是辦家家酒
__________________
江陵城南偏西,天寧寺大殿佛像,向之虔誠膜拜,通靈祝告,如來賜福,往生極樂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701
|
引用:
那就不要教召好了,搞的老百姓和教召管理的軍人都痛苦 ![]() 引用:
應該是沒想到對方情緒管理有問題會動手 這種就社會未爆彈,剛好在軍營裡發作,恐龍法匠判三個月的理由太瞎 此文章於 2022-12-11 07:52 AM 被 cys070 編輯.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310
|
引用:
不要怕吃苦. 教召還是有必要, 因為是資訊戰嘛, 總是要有電腦入門教學, 複習一下電腦組裝DIY. 至於什麼打靶行軍那些就算了, 使用機率太低, 到時候頂多交給美軍負責.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20 您的住址: 天龍國蛋殼區
文章: 1,349
|
開庭時可以打髮棺,誰知道坐在上面是髮棺還是恐龍。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8
|
認為翁姓下士班長的語氣不佳
依據法院判決的結果,國防部應該加強軍士官的禮儀教育,以後不准強硬命令士兵服從,必須小心請求士兵配合,早晚點名要向士兵請安問好,這才是最文明的優良軍士官。 中華民國國軍快被玩爛了。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457
|
看完判決書,法官的論點是
1.有背值星帶的班長,這才是主客觀認定的班長 2.教召第一天沒有跟大家說明,掛士官階=班長 但士兵打士官確定是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第49條第3項之對『上官』施強暴罪,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看到這邊還蠻有趣的,陸海空軍刑法有分長官和上官, 如果被認定是打『長官』,那刑責更重, 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長官、上官在陸海空軍刑法定義如下: 本法所稱長官,謂有命令權或職務在上之軍官、士官。 本法所稱上官,謂前項以外,而官階在上之軍官、士官。 簡言之被打的翁姓下士主張自己是『長官』,所以要求重判對方5年刑期, 但打人的黃姓士兵主張自己不知道對方是『長官』,所以以『上官』的刑責 來量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