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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uu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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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您的住址: Hsinchu
文章: 20
教師板擦丟瞎學生左眼~太超過了

二林某國小五年級洪姓女老師,在課堂上以板擦丟擊學生,不慎打中一名學生左眼而失明,家長提出國賠訴訟,要求洪老師與校方各賠二百九十萬;但法官依國賠法認定洪老師不必對被害學生負賠償責任,判決校方應給付一一一萬。校長表示會與律師研究後上訴,並向洪老師求償;而洪老師在獲悉判決結果並有媒體向校方查證後,請假提早離校,未表示意見。

本案發生於前年四月三日,擔任五年級導師的洪老師為了維持上課秩序,突然拿板擦丟擊學生,卻失手打中一名學生的左眼,致受害學生的左眼球鈍挫傷併角膜上皮缺損、玻璃體出血併黃斑部破洞的傷害,經治療後,視力無法回復,左眼全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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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媒體不發達跟家長觀念古板,只是沒爆出來而已

只不過現代這個時代不同於以前,還是有失格教師三不五時做出這種蠢事

如果真的無法做下去為什麼不考其他類別的公務員?

上課秩序不好就可以丟板擦喔?那有沒有檢討過自己,為什麼講課沒學生想聽?
那為什麼一堆B段班的導師可以把八成B段班的學生教到國立學校?這就是適不適任的差別
(我弟這次就是B段班全部平均分數比A+班高,可以去問新竹二重國民中學,導師姓林)

對我而言大部分中小學教師只不過是混飯吃的,跟路人沒兩樣,更不用說要多高的道德,上課發考卷寫寫,講課就講課外的,聊聊天,放放影片,多好混

這就是一個發展能力高,教育資源卻少的可以的政府,大部分素質怎麼樣,可想而知
(以我自己遇見的情形看來,適任的教師不到一成,絕對有好的教師,好少好少)

不管經過多少年都差不多,這些教育部高層再不好好改革,未來這種事情必然還是屢見不鮮

(我們大部分以前都被體罰過,我認為大部分呆灣文科類公務員就這些水準而已)
(以前我們哪個學生沒被打過的?板上很少吧?)

一個左眼?才僅僅判賠這樣?不用坐牢喔?如果是各位的小孩呢?
     
      
__________________
http://www.youtube.com/watch?v=MlHKjkDRylM
嗚哦~好男人

阿部高和之紅薔薇革命

此文章於 2011-03-23 07:48 AM 被 keuuu 編輯.
舊 2011-03-23, 07:41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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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uuu離線中  
anshley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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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hley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1
對學生尊師重道的要求日益減少的現在(記得古時候是老師坐著學生要站著上課)
對老師的要求應該也不必像以前傳統那樣
一定要有多高尚的道德了
他們不就是你上班時偶爾輪流幫你看顧小孩的公務員罷了
你可能會有的情緒性問題
他們一樣會有
 
舊 2011-03-23, 08:05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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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hley3離線中  
cys070
Elite Member
 
cys07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77
有情緒問題也不能造成小孩永久性傷害

覺得受不了就不要當老師誤人子弟
舊 2011-03-23, 08:10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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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離線中  
mount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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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酒無多少醉為期
文章: 1,422
錯在老師看錯電影, 學錯方法, 再加上雙方都太倒楣了....
怎知一個板擦丟過去, 會造成失明, 不然..丟板檫也是剛好而已!
老師是故意瞄左眼嗎? 要造成永久性傷害嗎?

現在的學生及家長真的是難搞(我自己有二個在學的小朋友), 有時看新聞
或從學校得知的事情, 夫子難為, 稍加體罰也會被告, 不體罰, 每天看著同樣
的學生, 犯同樣的錯, 看不過的那天就情緒失控了...
麻木了, 就放任不管, 出了校外, 管你會發生什麼事!?

如果, 今天是我家的小朋友發生這事, 要求賠償是一定會的, 但剛好就好,
另外, 也該想想, 為了什麼事, 板擦會飛到自己小孩身上...
不去想這個, 下次飛來可能就是"子彈"了!
(不要一直想著老師是故意瞄左眼, 要讓他瞎掉了)

此文章於 2011-03-23 08:23 AM 被 mount 編輯.
舊 2011-03-23, 08:17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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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nt離線中  
開外掛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64
引用:
作者anshley3
對學生尊師重道的要求日益減少的現在(記得古時候是老師坐著學生要站著上課)
對老師的要求應該也不必像以前傳統那樣
一定要有多高尚的道德了
他們不就是你上班時偶爾輪流幫你看顧小孩的公務員罷了
你可能會有的情緒性問題
他們一樣會有



不尊師?因為.....有很多狗屁倒灶的事情發生

老實說古時候是相互尊重,那種例子太古老了,誰也沒遇過

不過我遇過,10多年前升學主義高漲的時代,老師可以因為你不參加他私人開的補習班

讓你坐在全班最高同學的後面,還讓你坐在教室最後面

為什麼不參加老師開的私人補習班要這樣被處理...

此文章於 2011-03-23 08:20 AM 被 開外掛 編輯.
舊 2011-03-23, 08:18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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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外掛離線中  
TRG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6
看來樓主早就知道會<丟個板擦>.....會造成永久傷害?

丟粉筆會不會?看機率囉。
舊 2011-03-23, 08:20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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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G離線中  
好菌多多
Advance Member
 
好菌多多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9
您的住址: 腸道深深深幾許
文章: 428
國賠不必賠
應該不代表民法不必賠吧
當然可以想見該師不是故意瞄準眼睛
但丟板擦實在太過了
以前被老師丟沒出事
不代表他自己丟也不會....
__________________
  重情重義重粉味
    愛鄉愛土愛查某
舊 2011-03-23, 08:25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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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菌多多離線中  
TRG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6
引用:
作者好菌多多
國賠不必賠
應該不代表民法不必賠吧
當然可以想見該師不是故意瞄準眼睛
但丟板擦實在太過了
以前被老師丟沒出事
不代表他自己丟也不會....


國賠,乃機關負賠償義務。以國賠法告個人,無法適用吧?

老師已先後給付六十萬給家長...就算學校賠了,還是可以轉向老師求償,不是嗎?
============

審酌家長的請求,法官認受害學生左眼殘障失能標準以三○%為洽當,依霍夫曼公式與最低基本工資計算,加上精神賠償以六十萬為洽當,校方應賠償一七一萬七千餘元,

由於之前洪老師已先後給付六十萬給家長,扣除這筆錢,校方應付一一一萬,本案還可上訴。

此文章於 2011-03-23 08:40 AM 被 TRG 編輯.
舊 2011-03-23, 08:32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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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43433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433
應該先看看,這小孩是否惡質與頑劣.......


有些時候,小孩子甚至於青少年頑劣起來,真的會讓人想要一槍斃了他...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1-03-23, 08:34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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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43433離線中  
TRG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6
引用:
作者a843433
應該先看看,這小孩是否惡質與頑劣.......

有些時候,小孩子甚至於青少年頑劣起來,真的會讓人想要一槍斃了他...


壞人也有人權的。

死人沒有。
舊 2011-03-23, 08:35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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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G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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