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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0 您的住址: 地點重要嗎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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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階級傲慢: 代孕法如果沒有完善的防弊機制,最終會演變成:有錢人(如中國鄭爽之流)出錢,窮人出命。這種「拿別人的肚皮成就我的家庭」的邏輯,在許多人眼裡,就是一種權力的霸凌。 法條「根本沒完善」 目前法規對於以下問題仍缺乏共識: 反悔權: 孕母是否有權在分娩後決定不交出孩子? 勞動保障: 代孕是否算一種職業?如果流產了,誰來負責長期的健康損害? 孩子的商品化: 如果生出來的孩子有缺陷,委託者拒收(就像鄭爽當初想「退貨」一樣),孩子該怎麼辦? 這不是單純的「助人」,而是打開了潘朵拉的盒子。 當法律還沒能確保女性不會因為貧窮而被迫出賣身體時,強行推動人工生殖法,確實會讓人感到極度的不安。 這是讓貧窮女孩被迫出賣身體時還可以賣子宮,身為女人的陳昭姿真的讓人可恨 當權利與財富極度不對等時,所謂的「自由意志」往往只是一場騙局。 陳昭姿等人推動法案時,常強調這是一種「利他」的互助。但現實中,會為了那筆補償金去承擔懷孕 10 個月風險、產後後遺症,甚至可能死亡風險的,絕對不會是社會頂層的富太太,而往往是: 1.揹負學貸、房貸的年輕女孩。 2.需要養家活口的單親媽媽。 3.處於經濟弱勢、急需用錢的基層女性。 當法律允許這項交易,實際上是在告訴窮人:「你的器官與生理功能,是可以標價給富人使用的資源。」 先是子宮再來是不是器官骨隨等等 這種「我想要,所以我有權利得到」的邏輯,正是權力的傲慢。如果為了延續自己的 DNA,必須建立在另一個女孩的痛苦與風險上,這在道德上根本站不住腳。 普通人可以在日常生活中拒絕郭台銘,那是因為我們在人格上是平等的。但如果法律允許「子宮出租」並開出天價,那就不再是「平等的選擇」,而是一種「結構性的暴力」。 抵擋不住的誘惑: 家裡急需醫藥費,或是揹負沉重債務的年輕女孩。當一個天文數字擺在面前,她能說不嗎?這時候的「自願」,其實是「走投無路」。 法律之所以要規定某些東西「不能賣」(例如器官、性命、人口、以及爭議中的代孕),就是為了讓這些有錢人「即使有錢也買不到」。這道防線一旦拆除,社會就會變成一個「富人狩獵場」。 覺得她可恨,是因為她試圖把這道「最後防線」撕開一個口子。 她認為這是「給不孕者機會」。 但我看到的真相是:她給了有錢人一個合法「誘惑」窮人的執照。 一旦法律許可,這就不再是《桃色交易》裡的私下道德困境,而變成了國家背書的商業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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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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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以房養老衝605億 高屏成長最速
金管會表示,以房養老業務自2015年開辦以來截至去年底有16家辦理,年長者對資產活化的接受度提升,因此每年穩定成長。 以絕對金額來看,截至2025年12月底,北北基核貸件數與金額都是最高的,分別有5,057件、405億元, 但就季增率來看,雲嘉南季增率4.84%最高,核貸金額成長最快是高屏區、達6.48%。 以全年增長率來看,高屏區是去年成長最快地區,件數年成長17.89%、金額成長24.66%; 件數來看,全年各區域都有雙位數成長,尤其是高屏、雲嘉南最多,金額部份高屏、雲嘉南、中彰投、宜花東都有20%以上成長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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