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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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龍法官掰掰?國民法官實施滿一年,判決結果超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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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製貼上真好用 什麼叫認知作戰? 就是他們讓你以為只是因為政治立場不同在爭執 但核心的部分是他們想掩蓋他們的真實社會面 只要吵就會模糊了焦點 ................................ 看看板上有多少五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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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12:21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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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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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對。 目前採行國民法官制度的案件,是故意犯罪而發生人死亡結果的案件。 115年起會加入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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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12:45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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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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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他說
基本是重罪 才有國民法官這東西 陪審團制度 放在輕罪上.感覺是沒啥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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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製貼上真好用 什麼叫認知作戰? 就是他們讓你以為只是因為政治立場不同在爭執 但核心的部分是他們想掩蓋他們的真實社會面 只要吵就會模糊了焦點 ................................ 看看板上有多少五毛 |
2024-05-20, 05:36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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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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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抄日本的「參與刑事審判的裁判員法」,我們這裡舊稱其為"參審制"
日本人民參審與刑事司法改革 作者 - 井上正仁 上文在日本一般的評價還算"正面"(不然也不會抄過來) 在臺灣成效如何還有待觀察。 要想天翻地覆的變化當然不可能,也許在很多國民參審之後,能多些瞭解司法審判上的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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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2024-05-20, 06:48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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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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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只看平均是沒有用的,看平均要附帶標準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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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08:18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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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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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應該不是為了要取代掉恐龍法官而生的吧?
標題故意下得很煽動 |
2024-05-21, 01:09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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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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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殘廢的制度啊,刑期制度沒改...以前殺人判幾年,現在也是差不多.. 舉例,你拿刀捅一個人,他死了..就是判12年左右,沒死就是判7年(看傷多重) 如果是因為兩人互毆,你拿刀...那可能輕判10年 如果你捅了18刀...那就重判15年 總之,你不要分屍,亂丟,吃掉....殺一個人不會判無期的... 記得警察帶你到現場模擬時,要跟對方家屬磕頭認錯流眼淚.... https://sen.judicial.gov.tw/pub_platform/sugg/271I.html 有些因子其實多餘...結果已經受限了,你還想那麼多幹嘛 一家四口,你殺了三口,和解會減輕嗎? 台灣要改的是刑期區間...要把它放大,現在人均壽命都那麼長了 殺人有,15,25,35,45年,看惡性是否重大,再考慮是否有減輕加重的因素 還有假釋的標準不能一樣,惡性重大就不得假釋,或至少要2/3刑期以上 一個35歲的,犯惡性重大殺人,判他45年不得假釋,80歲出來 這樣大家會一定要判他死刑嗎? 台灣的無期徒刑,就是廣告不實 有服刑期上限的無期...有消費額度的無限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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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10:32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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