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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森林裡
文章: 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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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BD...%A5%AE%E6%96%99 我不知道你喝的是哪種軟飲料..我喝過聽過的都不含酒精也不可能會有後勁 另外. 我確實是認為她們蠢到一杯接一杯不然就是混酒喝到掛... 除非你能佐證她們是喝什麼"軟飲料". 在她們"沒有任何預警之下忽然同時倒下".所以"兩個一起"被人揀走. 否則我還是要堅持可能性比較大的:"就是白痴. 明明不行了人家起鬨就照喝結果喝掛了被揀走" (不然, 沒被上的那個其實是看另一個不順眼. 下套讓她被人幹的可能性都比什麼喝軟飲料,兩個人不明不白喝掛被抬走的機率高) 此文章於 2012-01-05 04:31 AM 被 silly_rabbi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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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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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沒給錢
鑑定完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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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成佛成仙,只願留在人世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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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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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照您樓上那位所講的: "如果自己腦殘到不知趨吉避凶. 那被自然淘汰掉也只是應該的"。 既然知道晚上大半夜又接近新年路上會有一堆酒駕(連警察都說了,媒體也都在之前講了),難道這就不是 "那種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行為難道不可笑嗎?" ? 我覺得這邊的人太誇張了... ![]() 引用:
兩杯 Flaming Lambo 就可以掛一個女生。爛醉?夜店中我也不是沒幹過沒幾杯就讓不認識的女生躺下的事情。並不是女生願意,但是這種慫恿一下讓女生勉強喝的事這世上一堆人可以做到。而大多的人(尤其會喝一點酒的女生)也都會想說自己酒量沒這麼差,混酒也是剛開始覺得沒什麼但是後勁強,喝下去一陣子才掰掰。甚至不用這種 Flaming Labmo,我也在一家做 Spanish Coffee 很好喝的店搭訕一個其實挺會喝酒的女生過。她看起來心情不太好所以我就請她喝一杯。沒想到很好喝,所以她就一杯接著一杯的喝下去... 當她發現不太行要停時已經太遲了... 只要女生沒有給要上床的意思,那即便是成為屍體都不該碰。很多人根本就不清楚自己的喝酒能力 -> 即便是常混夜店的也未必完全了解自己喝酒的能力。不管是不是陌生人還是自己防心突然不知道為什麼就降低了,都有可能造成突然掛掉的情形。 要不小心掛掉的機會太大了。這不是女生該不該喝掛的問題,而是不管是因為自信自己沒有這麼弱或因為飲料沒感覺到什麼酒精所以喝過多都有可能讓女生喝掛。但是這都不代表女生去那邊就是要喝掛被撿屍體。 事實上要去找炮友的女生都不會喝到掛。 此文章於 2012-01-05 07:29 AM 被 A級黑豬肉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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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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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能同意你再多了......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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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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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雖然說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但我只能說這兩個女生很天!! 在沒有可靠的朋友或是家人陪伴下你還敢這樣喝 ![]() ![]() 我只能說有很多人不知道酒的厲害,哀!這種新聞看看就好別批評太多 等等有人又會跳出來說你沒去過夜店沒社會經驗或是沒見過世面 ![]() 不過這兩位女生的行為叫做有見過世面歐 ![]() ![]() 此文章於 2012-01-05 08:26 AM 被 魔鬼筋肉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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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森林裡
文章: 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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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新年路上晚上會有酒駕. 颱風會有掉下來的雜物. 在沒有辦法預測但危險性較高的時候不是要自己減少出門以避免嗎? 人家起鬨就喝下去. 這是誰的錯? 少年人同伴起鬨就好玩去打人/搶劫/吸毒. 人家推一推就去做了. 當事人不用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嗎? 女生出去喝酒不帶個清醒點的伴. 覺得不對了不趕快叫計程車回家還是打電話叫朋友來接是有那麼困難? 沒有說灌人家再撿人走是對的. 但是那麼容易就被人揀走也要檢討吧? 我覺得為了別人的愚蠢而感到同情才奇怪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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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VS台北
文章: 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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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一起去
反而會認為有同伴在而降低警戒心 沒想到兩個一起被灌倒的狀況~~~X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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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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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只覺得啦,你說女方要負責,那請問要負甚麼責任?都被這樣了,你還要怎樣呢? 所以,講說女方也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恕我個人看法,那真的是事後諸葛 但你講的沒有錯,不懂得保護自己是愚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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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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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犯罪者是不可被饒恕的~這沒議異 但自己「不設防」的把自己丟入狼群...這要說什麼? 然後這不叫事後諸葛~ 就像正值颱風期間的山上是不是有危險? 但上山一定會出事嗎? 夜店是不是有為數不多的心懷不軌的狼? 但就一定不會遇上嗎? 常識吧...這種情況下~自己不設防備的話...要怨什麼? 此文章於 2012-01-05 09:26 AM 被 weirock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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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另一個地球
文章: 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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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快來加入World Community Grid(BOINC for Android)與Folding@home(Folding@Home for Android)的行列,一同找出重大疾病(愛滋、癌症、帕金森氏症...等)的解決方案 [YOUTUBE]PPc7gsZIk24[/YOUTUBE] ![]() ![]() ![]() ![]() ![]() ![]() ![]() ![]() ![]() ![]() 網路果然很危險,動不動就會被告... ![]() ![]() ![]() 發現自己越來越痴漢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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