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esp002
Major Member
 
esp00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229
Cool

這件事情很清楚明白告訴我們,抓犯人是很專業的行為,要不然警察也用不著訓練那麼久。
首先,精確判斷犯者牴觸法律的程度。
第二,用什麼方式逕行捉拿,直接、間接?
第三,過程中如何避免自己觸法!

這些都是很實用的社會課程,學校課堂不會教。

書本都很簡略地說要做好人好事,卻忽略掉如今社會架構的複雜性。
要當好人就必須充分了解,就跟你從事各行各業一樣。
     
      

此文章於 2010-06-23 09:41 AM 被 esp002 編輯.
舊 2010-06-23, 09:38 AM #8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sp002離線中  
solosby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引用:
作者popo5201
從動手騷擾到強姦得逞,如果10分鐘完成,你第一時間發現,及時制止,要吃官司,若只能報警,警察多久到?超過十分鐘,被害人都已被害,只能做事後法律追究。若是殺人案件呢?時間更短,敢見義勇為的人更少,贏的話,兇手必定至少受傷,見義勇為的人是否吃傷害官司?否則被害人都已死了,兇手在廢死刑或不輕易判死刑氣氛下,不會以命償命,好像法治時代,善良的人命越不值錢,這樣執法讓敢犯案的人越容易得逞。


最可怕的就是今天你路過看到這個事情

不打電話報警也是有罪

打電話報警但是不參予幫助會被台灣無恥媒體轟爆(就像有人中樂透捐的少就被寫小氣鬼,記者大人你一年捐不到1K、還敢厚臉皮嫌人家捐100萬太少?)

打電話報警而且參予幫助,出力太小則自身當下會遭受危險,出力太大會被對方告傷害,被受害人反咬一口的可能性也不是沒有,還要浪費時間做筆錄出庭當證人,罪犯出獄後還可能被他找到打死

這樣你還敢幫嗎?
 

此文章於 2010-06-23 09:47 AM 被 solosbye 編輯.
舊 2010-06-23, 09:45 AM #8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olosbye離線中  
drasil
Regular Member
 
drasi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引用:
作者solosbye
最可怕的就是今天你路過看到這個事情

不打電話報警也是有罪

打電話報警但是不參予幫助會被台灣無恥媒體轟爆(就像有人中樂透捐的少就被寫小氣鬼,記者大人你一年捐不到1K、還敢厚臉皮嫌人家捐100萬太少?)

打電話報警而且參予幫助,出力太小則自身當下會遭受危險,出力太大會被對方告傷害,被受害人反咬一口的可能性也不是沒有,還要浪費時間做筆錄出庭當證人,罪犯出獄後還可能被他找到打死

這樣你還敢幫嗎?

請問沒打電話報警是犯了什麼罪呢?
舊 2010-06-23, 10:27 AM #8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rasil離線中  
cheerx@ethome
Senior Member
 
= PCDVD認證賣家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新店市福園街13號
文章: 1,379
看了前面一頁新聞引述檢察官的說法,我再想如果檢察官真的那樣說(陳姓檢察官竟問「推人額頭的動作就是打人巴掌!」、「警衛來了妳為什麼還要大聲喊叫對方是性騷擾?」「如果對方不堪羞辱跳下月台自殺,怎麼辦?」檢察官並要求陳女士向性騷擾嫌疑人當庭道歉,陳女士因徹夜未眠,加上從未上過法庭偵訊的驚恐情緒之下,只好照做,認錯道歉。)

那不要怪老姓為何不相信司法,而且那個男的如果真的有做那些事情,他要因被罵不堪羞辱跳下月台自殺我也不認為是那個婦人的責任.
舊 2010-06-23, 11:33 AM #8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heerx@ethome離線中  
sazabijia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引用:
作者toyakoyo99
該婦人並非當事人,不論該男是否真的色狼或者假的色狼
皆不該動手打人,畢竟該男未涉及傷害等罪行
並未有攻擊他人之舉動,因此該婦人只要動手,都是構成傷害罪的
如果是被害女子動手,或許還有正當防衛而可以打他兩巴掌
檢察官對於此類出自於防衛舉動的輕微動作皆不會有起訴的動作
只能說該婦人熱心過頭...
況且各位並非當事人,要是真實面是該男子並非色狼,是婦人誤解的話
那被人打巴掌豈不是很冤?
何況如果真的是色狼,該婦人並非受害者,有何資格打人?

在其他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如果出手太重都會被以防衛過當的行為起訴
更何況It's not the woman's business.


法理上我完全同意這篇的論述,
但是如果被騷擾的人就是我們的女友或老婆
請問大大會怎麼處置?
舊 2010-06-23, 04:57 PM #8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azabijiang離線中  
solosby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引用:
作者drasil
請問沒打電話報警是犯了什麼罪呢?


我忘了~留給高手回答

印象中偏向圍觀方面的?
舊 2010-06-23, 05:38 PM #8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olosbye離線中  
museshune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引用:
作者senyu
我還以為那位婦女當場把色狼給閹了.
如果是這樣被拘留.上手銬.偵訊等等花上十五個鐘頭,我就沒話說.


我也以為該位女性當事人是犯了啥十惡不作的事……
舊 2010-06-23, 08:25 PM #8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useshuner離線中  
bing6457
Regular Member
 
bing645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北縣
文章: 62
一篇不清不楚的報導.......

媒體有時間去追該名婦人被關了幾小時

怎麼不去追那名疑似被侵犯的婦女及加害人哩

還搞不清真相....砲口是要往哪打阿?
舊 2010-06-23, 08:32 PM #8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ing6457離線中  
senyu
*停權中*
 
seny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4
引用:
作者bing6457
一篇不清不楚的報導.......

媒體有時間去追該名婦人被關了幾小時

怎麼不去追那名疑似被侵犯的婦女及加害人哩

還搞不清真相....砲口是要往哪打阿?


因為,往後要釐清事實並不困難.
但警方對該名婦人的處理程序,恐怕出了比例原則上的問題.
舊 2010-06-24, 02:40 AM #8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enyu離線中  
senyu
*停權中*
 
seny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4
站上幾位熟法律的大大們,尤其是惡蟲.
請點出事件相關法律問題癥結點.
否則鄉民們,找不到判斷依據,對未來一點幫助也沒有.
只是不斷的憤怒.失望.

正當防衛是可以及於他人(自己更不用說)
防衛行為情狀結束,防衛行為應該停止.

婦人的可能情形:
1.有侮辱.傷害的故意(用力巴下去,連巴兩次,並不停羞辱對方)
2.誤以為法律允許(例如:拍頭指責對方)
3.以為仍在防衛中(對方有肢體或語言的反抗動作)
4.義憤(情緒到不能自己,手就給他凸下去了)
1.2.3.4的情形,既使婦人將來被起訴,都有可能減輕or免除責任.

難道檢警都考慮不到這種情形,比例行事嗎?
是怕婦人離開警局,潛逃出境?連續巴人?到處誣陷路人性騷擾嗎?

小案件
但對社會民眾信心影響可大了.
趕快調查報告,給大眾一個交代.
舊 2010-06-24, 03:30 AM #9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enyu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7:49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