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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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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中問題一籮筐
廢死人士以此做文章要提廢死 就像米、菜有一堆農藥,要人都不吃飯和菜 卻絕口不提為何會殘留農藥,如何減少殘留農藥 無飯可吃,何不食肉糜? 軍中封閉性質 審判黑箱化、軍事法官敢判小兵不敢判大官 法律光有具文,卻沒人遵守 廢死人士無視法律規定,以各種非法手段來阻止死刑 軍中惡官無視法律規定,以各種非法手段來刑求、偽造証據 其實是一體兩面,本質是一樣的 都是不鳥法律、無視法律、妄自妄為、狂妄自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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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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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飯菜裡有農藥的話,是要等清乾淨以後再吃,還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吃下去呢? 現在好像是要從後者著手進行的意思... 再說無視法律的話應該不會浪費時間提釋憲,而是直接跑去劫囚才對啊。 不知道提釋憲有何非法之處,尚請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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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8
文章: 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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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何謂什麼光景,加拿大1976年就廢除死刑,請問是台灣人移民加拿大還是加拿大人移民台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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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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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廢死的人就錯了 凡是有証有據的人死刑犯就該依法處死 証據不清的死刑犯,就該重啟調查 重點在於要改善刑法實施面的不公來減少冤獄 怎麼會是全面廢除死刑,放過那些罪証確著的殺人魔? 陸正案的關鍵証據錄音帶在被當時的監察委員王清峰調閱過後 從此消失在人間 你說這是什麼行為? 身為法務部長不依法行政肆意妄為,不是違法又是什麼? 軍中冤獄亡魂那麼多 不就是一堆不管法律規定 走偏門、走邪道的人搞出來的 為達廢死目的無所不用其極的廢死人士 就跟為達破案目的無所不用其極的惡官 其實是本質相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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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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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橘越淮而為枳…有些東西,國情不同、民族性不同、社會風俗不同、主流宗教信仰不同,不是全盤照搬就可一體通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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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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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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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但起碼可以做到互相理解 不是一口咬定對方是錯的,自己才是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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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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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民自我解讀的功能真是叫人歎為觀止…
我說想像廢止死刑後的社會是何等光景,某位網友不以為然。 我說照搬實施,不見得會一模一樣。 光是看這兩篇,實在看不出有咬定什麼東西來著。 年紀大了牙齒不太好,沒事還是別亂咬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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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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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8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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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的最大問題就是:它既不能事先預防犯罪,也不能在事後彌補過錯
死刑至少能夠做到後一點 雖然有誤判可能會讓沒犯死罪的人受死刑,但也好過沒死刑讓更多的人犯死罪 終身監禁最大的問題在於沒有威攝力,換句話說,台灣的生活環境還沒有好到讓人害怕被關一輩子的程度 但至少還能讓人怕死,所以死刑的威攝還是有助於社會秩序的維持的 「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只能做為一種消極的隔離作用,並不能起到教化社會的功能 其次,對於有人認為法律只要照顧到社會秩序的維持,而無須在意是否符合正義公理,甚至認為「達成正義公理只不過是讓鄉民爽一下」的言論,我非常無法認同 法律維護社會秩序僅是法律的客觀功能性,法律最重要的做用,是用以在主觀上彰顯人類集體組織的公正與威嚴,也就是正義公理。人類集體的正義不可不存在,因為當人類的集體無法展現其權威時,集體也就不存在--用一句簡單的話來表述:社會不能沒有警察和法律,否則該社會不存在。 也就是說,人類因為害怕法律的處罰,所以不敢犯罪。因為知道法律會使不守秩序者得到相應的處罰,所以人類願意守秩序。 如果不守秩序者所受的處罰不如預期,那麼守秩序者便理所當然質疑法律的正義,而當法律的權威受到懷疑時,便會有更多原本守序的個體參與侵犯法律規範的行列。 相反地,看到他人受刑,會使原本懷疑法秩序者恢復信心,並使主觀上意圖侵犯法益者放棄著手施行。 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社會歷程,而非僅是爽那麼簡單。 如果死刑廢除,僅以終身監禁,明顯難以使人民在主觀上打消犯意 因為生命是最寶貴的,遠勝於自由,以自由刑來處罰侵犯他人生命法益者,顯然有失公平 進無法使守法者信服,退無法消散欲殺人者之犯意 像前面提的「復仇私了」等等問題,只是觸及了枝微末節 一個更根本的核心問題是 既然殺人不用死,我又何妨多殺人? 當這樣的思想發酵了,就會產生一些非常可怕的事,比復仇私了還可怕 我的親人被殺了,我去把兇手的親人殺得一個不留,叫他全家死光光,反正不會判死刑 某人一直和我為難,死纏著我不放,不如把他殺了,反正殺人不用死,到最後他死了、我活著,那我就贏了! 終身監禁的生活真苦悶,整天讓人欺負,還沒有自由,又沒有假釋的一天,不如把看不順眼的獄友殺掉好了,反正沒有死刑了,蝨子多了不癢,無期多了不愁 ![]() 諸如此類的思想,會變成台灣廢死以後最大的問題 監獄外由於死刑廢除,使大量怕死不怕關的社會邊緣人瑯璫入獄 監獄裡面由於終身監禁者既無死刑處罰,亦無假釋奨勵,將會成為沒有法律能加以管制的無政府狀態,充斥著天天變著法子要殺人的變態、代人復仇的殺手,搞到連獄卒都不敢進監牢,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人類社會是漸進的,刑罰也是一樣 隨著人類的生活福利愈趨優渥,較輕的刑罰也能產生重刑的威攝 如此,重刑方能加以廢除,以落實人權的維護 以目前台灣的生活環境和福利照護而言,與歐洲的廢死國家仍有遙不可及的距離 是故台灣並不具有廢死的客觀環境 非有死刑不得彰顯正義、維護社會秩序 此文章於 2010-05-14 07:56 PM 被 千島雷禪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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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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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他指的應該不是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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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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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麼容易就冤獄嗎?? 那這國家的司法不都是一群______ 嗎? [請自行填空]
工作之後發覺人們很容易盲從 & 起鬨. 沒有很具體的研究 就開始"爆料". 又是冤獄嗎? 證據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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