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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瀏覽投票結果: 反-反盜版投票來喔 | |||
| 有實力的歌手他們的正版CD還是會買,他們不唱那就沒的聽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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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22.36% |
| 產品製造粗糙,買了等於製造垃圾~300耶又不是30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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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10.56% |
| 糜糜之音滿天飛~~連MP3都懶的去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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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22.67% |
| 轉而收集西洋的(非國語系的)流行音樂~~國語的就不考慮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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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13.35% |
| 如果盜版的歌好聽的話~~願意去跑去買正版的來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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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8.07% |
| 正版價錢太貴了,盜版品質稍差沒關係,有的聽就好囉!反正品質差不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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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4.35% |
| 正版降價2~3成的話(200元左右),錄音品質好的話,就會去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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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18.63% |
| 投票者: 183. 您不可以參加此投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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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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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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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還沒吵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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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什麼好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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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7,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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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妳若敢在這裡公佈妳的真實資料及盜版行為,我就敢正式向法務部檢舉妳(就看妳有沒有那個膽量,還是一樣只出那張嘴,不信的話可以來試試看) 2.大學生反反盜版遊行的原文,妳到底有沒有仔細去研讀他們的訴求,需不需要我截錄一段原文給妳看,斷章取義成這樣,想陷這些大學生於不義,妳到底居心何在? 「盜版是不對,但這是私人侵權問題;政府該做的是,在商業利益與大眾利益之間制衡,如何保障知識的自由流通與普及才是政府的責任。」鍾瀚樞指出,「平價使用軟體」應該算是廣義的國民受教權中的一部分,政府有責任是代表人民去和強國的大企業角力,談出一個能夠保障人民求知權利的軟體使用價格」 3.對一個不懂遵守法律的人談法是浪費口舌,我等著妳來向法律挑戰! 4.覺得唱片公司爛,妳就去支持妳覺得好的唱片公司(包括國外),不要覺得人家爛,又去盜版人家的爛東西,這是可恥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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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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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這就是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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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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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我你的 e-mail,我就把真實資料 mail 給你,不敢去檢舉的就是雜種。
>1.妳若敢在這裡公佈妳的真實資料及盜版行為,我就敢正式向法務部檢舉妳(就看妳 >有沒有那個膽量,還是一樣只出那張嘴,不信的話可以來試試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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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7,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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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怎麼啊!連『雜種』這種字眼都出現了,我倒要看看妳說的跟做的差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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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0 您的住址: A shell in Kaohsiung
文章: 4,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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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意見激盪可以有良性的互動, 很可惜妳選擇了另外一種. 為什麼需要用到這種罵人的字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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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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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到,如果查不出我這邊沒有什麼違法事證,你要如何賠償我?
答應我下面幾個條件再說。 1. 連續在中國時報、自由時報、聯合報 三家報社連續刊登一個月的四分之一版面 的道歉啟事,而且道歉啟示內容要照我的文章內容道歉,不得有任何議議。 2. 在 PCDVD 網站開啟一個新的道歉專用區,連續向我道歉一個月,而且道歉內容 要照我的文章內容道歉,不得有任何議議。 3. 我怎麼知道你是誰?阿貓阿狗?牛鬼蛇神?在這裡公佈你個人的詳細資料,我確 定你的真實身份之後,再 mail 你我個人的資料。 4. 你敗訴後,你的後半生要在背上掛上一個牌子,牌子上寫著「我下賤 我無恥」 答應我上面的要求之後,我再決定是否要給你我個人的詳細資料。 >怎麼啊!連『雜種』這種字眼都出現了,我倒要看看妳說的跟做的差多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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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7,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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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哈哈哈哈!再多寫些啊!黔驢技窮! 前面說的斬釘截鐵,後面是廢話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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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S.P.B.
文章: 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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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不是民生必需品(一點邏輯觀念都沒有)
以下的推論完全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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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DNA
文章: 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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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糟糕!為什麼每次出現這種道德性的論題到最後就變成了口水戰,甚至
人身攻擊都出來了!到底什麼時候大家才會學著去尊重自己和尊重別人咧! ![]() 剛剛看完整個討論串實在令人寒心 ,有沒有人把真正的焦點給點出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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