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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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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沖著這句話,我是某個故事的男主角,但是我不希望那個女人回來跟我道歉, 跟你的故事不太一樣,我簡單的敘述一下好了,當年她的一句話,不管她是不是騙我, 我完全的信任,將三萬多的存摺跟印章交到她手中,然後持續不間斷的存款一直匯入, 持續了將近6年,之後,我要離開台灣了,她沒有要想辦法留我的意思,十幾年後, 巧合的遇到了,短暫的相處,我還是決定離開,因為沒有讓我留下的任何理由。 第二次相遇時,我蠻期待她會跟我道歉,但是沒有!第二次離開前, 我有開口要求基本生活的協助,但是沒有回應,只好打包行李, 最後的一點存款,買了張單程機票,離開傷心地。 萬一,又一個不小心遇到,或是收到她的道歉,我不會接受也不會排斥, 我會一笑置之,當作沒看到、沒聽到,因為她已經是陌生人∼∼∼ 樓主,不要讓對方困擾,真的,既然忘了就讓它忘了吧! 這種道歉已經沒有必要,甚至沒有畫蛇添足的效果,妳只是讓妳自己安心而已, 就像前面網友說的,妳太自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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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8 您的住址: Hampstead, London
文章: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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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傷害過我的人, 我讓她沒工作
![]() It happ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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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ed, Frank, Harris, Shriver & Jacobson (London) LLP Barrister=Professional Leech(£1000/per hour) If I seem equal to the occasions, and ready to face it when it comes, it is because I have thought the matter over a long time, before undertaking it. ------------------------------------------------------------- Porsche Forever ( My new Panamera 4S arriving in this year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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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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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過很久了嗎?
我曾經面對過類似的事. 她 一聲不響赴美讀書. 雙方不得不結束之間的感情 ![]() 但 再接到她的電話 並表示對其當年任性的歉意與內疚 已經過了約8年 她 正在美國任職(深刻懷疑這通電話的目的 ![]() 當時我並無多大反應 並且哈哈一笑 ![]() 連她對我的態度都感到錯愕 ![]() 只能說 時間會沖淡一切 人的個性也會因經歷而有變化 道不道歉已無所謂 也不必了 搞不好對方已埋藏那段記憶 並且已有對象或成家了 妳又去挖起這段往事 把時空拉回那難堪的過去 就因為妳覺得愧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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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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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要看當年是到底發生什麼事, 說了什麼話, 這樣比較好下判斷, 如果都是生活上的瑣事, 你要道歉的事說不定他早忘光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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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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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是case by case
其一.您與他的個性如何 其二.當時你們間發展到什麼程度 其三.當前各自的狀況 ...... 網友這麼多不同意見, 可能讓你們盡釋前嫌, 可能只單方面使您放下重負, 更也許吹皺一泓寧靜池水. 相信只有您最明白其一 其二 其三 的狀況, 答在問中, 只有您清楚如何才是上上之策. GOOD LUC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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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一個不知名的小地方
文章: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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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同意 但是就樓主的事來說 事隔多年 知道他過的好就好了 不需要打擾到對方的生活 我是覺的樓主自已要學著放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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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6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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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覺得要看樓主的傷害到了哪種程度,我覺得很多網友不知道事情原委就給答案是不妥的.
如果說樓主給對方的傷害很大,尤其樓主又有提到樓主很在意對方,但對方以為樓主是不在意. 可見在這一事件雙方認知不同,那就有可能對方對此事的感受傷害很深,甚至比樓主還要強烈的去遺忘,而此時樓主的道歉指會掀起對方的疤痕. 更者雙方對事件的認同度不一對方很大可能無法了解樓主認真道歉的心情,可能只會有反效果! 但是也有人在想可能人家已經學會成長,甚至於對此事不在那麼受傷,可是我認為凡事一定要往壞處想,尤其要以保護對方的角度出發! 最後我是覺得,若是未來有機會能夠補償對方,在以補償的方式當作你的道歉 不然現在說啥道歉都是自私的行為,只是想簡單的為過去的罪惡作一個解脫 有點不勞而獲的感覺?!而且你事後的對不起好像也無法給對方帶來什麼幫助 感覺沒什麼誠意... 那難道做錯事之後就當作算了嗎?有人認為這樣似乎也不是個好方法 我認為你把這件事情當作教訓以後好好對待周遭的其他人,讓你身邊的人感到幸福 那麼過去的這個事情就有他的效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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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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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妳不愛他..
就放過他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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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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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這樣講....你有沒有考慮站長的心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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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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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如果已經過了好幾年了,
現在才想到要跟對方道歉的話, 那就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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