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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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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激動? ("真的"並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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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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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自己不也在七十樓說 依校規處置!校規就是這樣處理! 評論人家高不高明?? 不覺得好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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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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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學生不願去 可以叫主任來啊 叫主任來講不聽然後換主任拉他....不行,不能拉 叫校長來講不聽,換校長拉他...不行,不能拉 叫教育部長來講不聽,換教育部長拉他...不行,不能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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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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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很諷刺 不過對啊 沒有錯 我最尊重的老師每個人都說過下面這句話 "我們一切照規定來" 當然啦 規定以外這些老師都是很與人方便的 所以才跟你說 "教育" 這兩個字真的很複雜 很像爸爸對小孩講的 等長大才會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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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mazy_an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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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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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的話.就請父母到校處理. 不去訓導處???? 父母帶他去總行吧. 父子兩要拉拉扯扯是他家的事. 再說.學生自己也不會想在同班同學面前丟臉吧! 老師根本沒必要跟學生肢體接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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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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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
不知道你是不是誤會我贊同該老師的行為? 我前面的發言應該表達得很清楚了吧. 我的重點只是,依校規處理並無法真正解決這位學生的問題,詢問你是否有比[拉扯該生到學務處]更好的方法而已. 既然你認為把問題交出去就完成老師的任務,將來老師應該也都會符合[大眾]的期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明哲保身為要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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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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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國中生被記三大過會退學嗎? 如果是這樣,問題應該沒這麼難處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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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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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前面我回[臺城柳]網友的文,你可以看一下. 我覺得,你應該看清楚我要表達的是什麼,才回文比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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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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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家長告訴你,他(們)上班沒空到校處理,你怎麼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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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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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階段對於學生頑劣沒有明文可以處置 但說實話 就算有明文 會犯還是會犯 不然臺灣早就零違規零犯罪了 國中三大過就拿不到畢業證書 肄業 還是可以念高中 所以才跟你說教育要注重的是怎麼操弄潛規則 不是明文法條Q&A 那些老師在學校一定也有學過怎麼處理 但理論要操作得好本來就不容易 父母不來這點我相信有規定可循 法院發傳票你不到被通緝怪誰呢 教師本來就是很辛苦難度很高的職業 不知為什麼大家都以為會念書就好= = 要怎麼去帶心 讓學生自我要求才是最高境界 其他一切都只是強加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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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mazy_anU 此文章於 2009-05-16 03:23 AM 被 臺城柳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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