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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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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嗯.....看到這種說法,才真的覺得你沒啥安全感........ 你以為人生就像買DVD,買AV,買PC一樣,錢越多就越幸福喔? 有錢有父母小孩卻教不好的家庭比比皆是,錢這種東西確實需要,但是有錢只是一種開 始,該怎麼用才是問題,你以為有一輩子都花不完的錢就算幸福啊?何況又不是靠自己!! 自己有這種現實又物質化的人生觀,以後的小孩也不容易教好吧!二十年之後你兒子女 兒遇到這種問題,也是想砸錢搞定嗎?有錢祇能讓人活下去而已,跟幸福無關......... 別跟我說有錢一定幸福這種屁話........我想沒有人會同意的!!錢只要善用夠用就好,很 多有錢人眼中的"沒錢"家庭,其實都能因為知足常樂又教育良好而幸福,這你知道嗎?如 果你的小孩用錢方式跟你一樣,我只覺得絕對找不到幸福的!!幸福是精神上的滿足,而且 是多方面的,不是你那種****以後讓精子像巡弋飛彈一樣射後不管的爽,然後對方懷孕 再來擺明"老子有錢好辦事"的人可以了解的,至少現在的你根本不知道何謂幸福吧!..... 幾位網友說的不錯,結婚跟養小孩都是一輩子的事,不是爽三十分鐘,然後拿錢出來負責 就可以搞定的,小朋友!!你未免把人生看的太簡單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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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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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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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言以對,深刻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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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始終反對戰爭,除非為了和平的緣故--格蘭特***** Miss July: I'm the girl. Why do I have to carry everything? Steven: I support Women's Lib. don't you? 台灣新文化紀念館 96.10.18~96.12.25 ![]() ![]() ![]() ![]() 台北市寧夏路89號大同分局3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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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文章: 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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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很認同這說法,說的好! 阿君 你會願意提出問題,也代表你願意考慮負起責任, 從這一刻,負起自己與親人找幸福的責任吧! 包括沒有發言權利的! 找個最好的解決方法! 別人的經驗也不一定對你受用,走自己的路吧! 參考一下 [URL=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d.php?s=&threadid=78297]轉貼:台灣每年有九萬人被屠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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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西寧馬路薯條公司
文章: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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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錯了,他不是第一次在網路上發表這種言論 每次都博得很多網友的關心與建議 奇怪的是,他怎麼老是范同樣的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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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文章: 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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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真的嗎? 那建議多認識衛生所的妹妹, 應該比較有保證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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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文章: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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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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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覺上,變成一場鬧劇了說,
和被美鳳小姐耍了的感覺有些雷同 阿君,如果事情是真的,我會怪你糊塗, 如果一切都是掰的話,我只能覺得 PCDVD的網友們,真是太好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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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流浪中.....
文章: 3,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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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看到現在我個人只有兩個想法
要嘛~就是他在瞎扯騙人 要嘛~就是一個超級大笨蛋 哪有人會這樣一而再再而三的犯下這種錯勒 還不到一會的時間勒 搞什麼ㄚ~!! ![]() 每次都是一付``我很可憐``的樣子上網求助 要上網求助本來就要有接受各種意見的心理準備 或是正面或是負面 網路本來就是充滿各種論點的地方 雖然~如果~真的發生這樣的事應該好好想辦法才是吧~! 這樣子難怪女朋友會說沒安全感 在人生的商店中想穫得什麼就一定要付出些什麼 金錢還只是小角的勒~有的時候是感情~有的時候是肉體 有很多事不是付出金錢就能解決的 又特別是對方就是不要金錢的情形 也許我的口氣不好但是看到濫用別人同情心的這種情況就是讓我特別不爽 要是站大覺得我說的太過份的話可以把我這篇刪掉~!! 但是實在讓人看不過去~!! 此文章於 2002-02-22 07:24 PM 被 Phenix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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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0
文章: 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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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
不要為了一時的爽快,而造成終身的遺憾, ![]() 不要為了一時的逞強衝動,而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 ![]() 看了Ed兄的留言,覺得當事人應該抓下去打屁股50大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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