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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家裡
文章: 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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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什麼東西啊... 如果真的像你這樣講的, 好, 可以, 事先告知啊, 然後當事人有決定權要不要繼續 或者是根本一開始就說要當炮友, 男女朋友這個名詞本來就跟炮友是有分別的 她有什麼權力可以欺騙人? 不知所云.... 根本就是人格的問題 欺騙已經是妨害到別人的動作, 自由的定義是建立在不妨害到別人的立場之上 所以你講的不是自由, 是亂講一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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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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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這等鳥事,復合將成為你心中永遠的疙瘩... 當你發現她劈腿的當下,就已決定了你們的結局 剩下來的,就看你怎麼處理,選擇短痛還是長痛,只是程度上的差別, 就像生米煮成熟飯,是不可能再變回生米粒,變質的感情也是如此... 放下是放了彼此,對兩個人都好 樓主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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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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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是白癡嗎? 樓主不用偷吃,他可以光明正大的吃,嘴巴是他的,鳥兒是他的,他可隨意去吃,別人無權置喙。任何一位他女友也無權去阻止。 假設 樓主沒有偷吃,那他女友也可以光明正大的去吃,樓主無權置喙。 平等自由不代表放縱----什麼是平等?什麼是自由?什麼是放縱?你懂嗎? 是的你有自主權,別人有權不選你呀--------沒錯,我尊重他的自主權,請你也尊重她的自主權。 要不要考慮去當牛郎啊~~又有錢拿,又可爽 現在職業是不分貴賤的,或許你在這條路上可以走出一片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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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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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面看來故事的真實性還有待商確.不必太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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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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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這是人格問題 如果她要這樣做 那基本的告知也該有吧 而不是我自己去挖 然後說怕我生氣而不告訴我 我沒你這麼開放 也能想這麼開 我對他問心無愧 所以我敢要求她 還是長痛不如短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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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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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謝謝你 我會看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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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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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
謝謝你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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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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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決定放下這段感情 謝謝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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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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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抱歉,沒有污衊之意,不過自主權不是這樣講的,女性也無法認同你的說法 假設(我說只是假設)你老媽跟你老爸結婚後,做了你上述做的事,搞的你根本不曉得你真實老爸是誰,你最後變成人人口中的阿ㄆ一ㄚˇ(請參考南方公園) 你爸一怒之下,告上法院,你猜法官會判你媽的身體是她的,她有自主權,還是通姦? 你說她可以腳踏多條船,這個我同意,不過應該以不傷害對方為原則或先溝通.. 我現在非常擔心,有天你會不會因為女性自主權而從你馬子那邊中標,要小心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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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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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了解你的講法 只是她可以直接了當的說他有自主權 然後發生事情 也不該兩個月不說 要不是我自己去挖 我可能就永遠不知道 因為他說"讓你知道你會生氣不理我" 這是尊重嗎? 想玩也不應該隱瞞 若他告訴我 那是她的自由 我不能接受 我走 難道我有不該知道的權力嗎? 此文章於 2005-10-22 10:21 AM 被 koshi17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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