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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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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上次拒捕結果撞死小女孩怎麼說?
歹徒就是歹徒 ,還分3-6-9等嗎? 說風涼話的人, 最好是被這些人撞死你的親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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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6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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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夥 跟非一夥 很難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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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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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小弟我從小不偷不搶不為非作歹 也不會有朋友找我去幹壞事走黑路, 所以我更不會沒事被警察開槍打死 跟朋友出門有警察攔檢就是乖乖配合+掏證件, 沒做虧心事聊完天就閃人活得好好的 自己的性命自己顧, 這些少年事情源頭沒做虧心事別跑不就好了?? 反怪警察執法過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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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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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0160429/849402/ 在場員警說了,在夜市開槍及加速追車,後果恐怕更嚴重,所以他也是感到很無力... 如果說看到「有可能是歹徒」的人就可以開槍,那真的是好事嗎?跟警察有仇的人,看起來很可能可疑到不開槍不行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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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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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聖人不死 大盜不止 請支持通過 殺恐龍狗官 無罪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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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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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5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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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網友所提議的~警察巡邏時乾脆播放兒歌三百首~喚醒歹徒的~真~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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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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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警械使用條例早已寫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警察都不遵守法律了,還要人民遵守法律?ˊ這樣不是很怪? 還是警察可以違法,一般死老百姓就不能違法? 警察執法有法律限縮與規定,警察自己不遵守,亂槍把人打死,被起訴是剛剛好而已 要怪就怪警察自己訓練不足啦,法律條文寫那麼清楚,都規定幾百年了 自己不遵守,還牽拖那麼多 要是人民的思維都這般鄉愿,天下早已大亂 支持檢察官起訴這位警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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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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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說謊遭起訴
桃園地檢署勘驗警車行車紀錄器以及相關影像追查這40分鐘追捕過程,發現事實大不同。檢方指出,40分鐘內警車確實曾碰撞贓車強行攔車,但此後2車就沒再碰撞,田姓少年無任何衝撞警車或攻擊員警行為。 當時情況是員警下車後站在嫌犯車輛後面,此時嫌犯車輛往前行駛, 警員看到嫌犯想逃逸,從嫌犯背後開槍,結果打中副駕 這就是嫌犯往前逃跑,警員對著嫌犯背後開槍 朝人家背後開槍,在執法人員眼中,這種行徑是非常無恥的行為 這種情形發生在美國,不被幹爆才怪,警察還要準備個5~6千萬來賠才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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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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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檢查官起訴後,法官判決無罪的案件,那檢查官是否也該負責呢? 起訴錯誤,造成公家人力,物力以及私人的權益受損時,是否也該向檢察官求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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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是這個世界太吵 聽不到自己的思考 有人笑我腳步太小 走不到什麼天涯海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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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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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在人家背後才叫做追~
就是因為拒捕逃跑才開槍~ 為什麼凡事不能回歸基礎呢? 寫一大串, 事實2句. 性侵過後40分鐘沒碰對方. 那就不算性侵了吧? 拒捕就是拒捕, 不管時間. 性侵剛開始女生被壓被強迫. 但中途有換她在上面, 那就不算性侵了吧? ... 所以說, 有時候邏輯真的會錯亂. 還正面? 背面? 唉~ 等你想完, 罪犯都跑了. 警察好累, 換你去抓賊吧. 等你哪天遇到會面向著警察逃跑的嫌犯時叫我. 一定要錄下來, 這可能是破天荒的金氏紀錄. 此文章於 2016-08-27 07:24 AM 被 Earstorm-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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