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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震怒市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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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哩...還真的木小看錯 etherhaha兄抱歉啦 震怒過頭了點個****消消火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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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一起度過的日子,我不會忘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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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西螺大橋畔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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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第二季開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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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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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溫家寶也拼不過地方勢力, 只要不是牽涉到中央既定政策的, 基本上是地方說了算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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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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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樓主是為了這樣而告人的話, 那只能說樓主真是很下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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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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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不喜歡的內容,不回便是
與其花那些無謂的時間成本 不如拿來賺錢,為五斗米折腰,可能還比較實在一點 ( 對我而已,賺錢勝過一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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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山與海之間...
文章: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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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大樓∼簽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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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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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法律根本不是一種保障,只是一種工具
運氣好的就食髓知味繼續用法律玩弄別人,就像那位李大師 運氣差的喔,應該很少,被奴習慣了百事容忍,出了幾件玉石俱焚的事件,這些人就會警惕了 唉~所以不結婚是正確的 要是我有老婆小孩還真的得被人騎在頭上還要跟他說聲謝謝你的不殺之恩勒 是真愛那就算了,偏偏大部分都是大難來時各自飛的飯票蟲,值得嗎? 來來來~這邊有簡章、歡迎索取 ![]() 此文章於 2011-05-20 09:26 AM 被 solosby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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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尬車黨妻嚴所
文章: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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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贏了, 怎麼樣?
支持你的論點的網友就會更多一點? 告輸了, 怎麼樣? 支持風俗大的網友就會更多一點? 每天工作面對職場的勾心鬥角還不夠? 下了班還要戰到網路上, 網路上戰了還不夠還要告到法院去?? 法院戰完還不滿足還要回到網路上來再嗆過??? 不喜歡的議題就不要點進來看, 點進來看了不高興就點上一頁離開, 告贏了又怎麼樣? 告輸了又怎麼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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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可以脫離這種獨自承受壓力的生活! ![]() 未來, 開始有點光明! 過去, 不要再來找我! ![]() PS: 喵喵不在此限, 非常歡迎喵美眉來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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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灣花蓮
文章: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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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熱鬧記得不要學荒唐鏡在黃線那跳來跳去,很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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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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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來戰去的也沒什麼意思
回文多練練自己的反應和幽默感 把妹還比較用得上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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