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新竹/台北
文章: 652
|
工研院是一個"不自行生產"的專利擁有人,
在專利訴訟中,這類人能拿的錢本來就比較少(跟真正有在生產的廠商相比) 有人說不和解,不和解就是走到法院判決,這種案例(不生產的廠商控告實際量產的廠商) 法院通常也是判一筆賠償金而已,不會禁止生產. 不和解就是等著看法院判多少錢. 也不是立委自己喊百億就百億. 基本上我不覺得這是很差的交易,司法途徑走到底差不多也是這樣而已, 且官司打愈久律師費愈多.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800
|
引用:
大叔在該單位內線常講,郭董會把人裁光,然後炒地皮。 ![]() ![]() ![]() 從頭看到尾,發現很多鄉民根本不了解這些單位的生態。 ![]() ![]() ![]() |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919
|
引用:
![]() ![]() ![]() ![]() ![]() 因為鄉民看到含狗狼就龜懶趴火....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358
|
引用:
前幾年公司高層曾經和工研院評估一些技術轉移的事情,後來因為其他因素沒有合作, 不過那時候有聽到他們有私底下的一些事情,基本上現在政府補助工研院的錢已經不到總收入的一半,超過一半以上都是工研院自己找資金,賣專利或是和廠商合作,沒聽錯的話, 他們現在的身份大部分都已經不是公務員了, 以前某個學長六七年前曾在工研院上班,好不容易擠破門考進去,結果進去第三年還是第幾年忘了,他們上頭突然要他們部門獨立出去開公司,後來那個公司狀況不是很好,我那個學長就被fire了。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74
|
引用:
這邊要更正一下 工研院員工從來都不是公務員, 也非國營事業員工.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358
|
引用:
那我記錯了, 謝謝說明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
引用:
結合是有結合,只是拿不到錢.....願意給錢的又不能賣 ![]() 使命有盡到,卻拿不到應有的經費......不是有給經費就是大爺,要給夠才行。 如果政府要將專利無償給國內廠商用,那至少要補助足夠的經費,不然就硬起來; 而不是錢沒給足,又放任廠商對工研院予取予求,白玩不給錢........這樣遲早會完蛋。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
引用:
公研院是 法人 ... 裡面的人不是公務員... 最多是有考取公務人員"資格"...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979
|
引用:
話不是這樣講吧 國內合法廠商 那個沒繳稅? 都有繳吧 那政府做事還要求回報這不是太可笑了 如果認為企業稅繳的不夠多 經費不夠用 可以修法增稅 而不是在這邊幫工研院謀福利 再對照前一陣子那條news 某單位開班授客 教企業節稅 更是好笑 此文章於 2011-05-13 01:38 PM 被 super01 編輯. |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新竹/台北
文章: 652
|
引用:
你這樣想才是錯誤的,稅歸稅,授權金歸授權金. 又不是每個商家都要跟工研院授權. 你賣衣服賣小吃還不是一樣繳稅. 要研發成果又不想負擔成本? 還想叫所有納稅人一起負擔授權成本?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