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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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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ms17
很簡單
因為目前的路權就是這樣定的~~~

別人正在講的是規則的不完善.
你在講規則是這樣定的..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1-04-27, 06:53 PM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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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離線中  
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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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各位關心機車路權的朋友,請看看這幾張小弟這禮拜抽空去拍的台北市&新北市不合理的禁行機車道標線....


台北市部分:
http://www.facebook.com/media/set/f...113310408704651


新北市部分:(更誇張)
http://www.facebook.com/media/set/f...113310408704651

 
舊 2011-04-27, 08:22 PM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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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離線中  
ms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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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30
引用:
作者EAC212
別人正在講的是規則的不完善.
你在講規則是這樣定的..


不然機車黨是提出了多完善的規則了是不是?
你們是以為開車的人沒騎過機車??
還是有人家裡沒有機車??

結果討論到高速騎在內線車道的危險性
都像啞巴一樣沒人有好的配套與見解
很好阿~~大家乖乖騎車開車當然沒事
但目前的情況是??

也是啦
思考的點不同
當然得出的答案就是不同
舊 2011-04-27, 11:42 PM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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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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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ms17
不然機車黨是提出了多完善的規則了是不是?
你們是以為開車的人沒騎過機車??
還是有人家裡沒有機車??

結果討論到高速騎在內線車道的危險性
都像啞巴一樣沒人有好的配套與見解
很好阿~~大家乖乖騎車開車當然沒事
但目前的情況是??

您沒注意看唷... 小弟有提出來唷!!

1. 配合燈號控制!
EX:當左轉燈亮的時候, 汽機車一起左轉, 但對向的車流也同時限制不可以直行, 以避免被衝撞的問題

2. 參考現在的機車停等區, 內側左轉車道最前方為機車停等區, 集中讓左轉機車先轉過去, 減少機車&汽車在同一車道並行轉彎的可能危險

3. 市區內再考慮降低最高速限, 以減少不幸發生擦撞時的機車騎士的傷害
舊 2011-04-27, 11:53 PM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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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離線中  
wu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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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838
他是那一區的, 大家要記住他, 下次投他一票,

若他的票數很多, 他講的話才會有份量 !!

終於有民代說出了應該要做的事, 尤其是他也許也是個四輪族的 !!

太感動了 !!

此文章於 2011-04-28 12:05 AM 被 wufu 編輯.
舊 2011-04-28, 12:00 AM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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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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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979
引用:
作者ms17
那先該要求自己作好為先吧??
不是該先成立個"要求機車騎士安全行駛"連署??
在路上充斥著亂鑽機車的現在
再開放路權不是更天下大亂??

這就像在還沒把無期徒刑法令和配套準備完善前就開始高呼廢死
一整個本末倒置~~~

兩回事 這不能混為一談吧

像我騎黃牌無聊出去逛逛 慢慢順順騎 我發現路上全部的機車都比我快
菜籃買菜媽媽 衝~~ 超過我 穿迷你群上班小姐 鑽~~ 超過我
連上述兩款都比我猛 就更不用講不怕死的年輕學生了

機車會亂鑽 我認為是現實惡劣環境訓練出來的
講一句難聽的 有美女X 誰要打X槍?
路權夠 不被檔車 誰喜歡亂鑽?
現在爭取的不就是讓環境好一點嗎?

當然 現在都會區道路面積 僧多粥少 機車爭取了 汽車就減少了
這年頭只要想改革 既得利益者肯定是不願意的
舊 2011-04-28, 12:21 AM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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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01離線中  
super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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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979
引用:
作者wufu
他是那一區的, 大家要記住他, 下次投他一票,
若他的票數很多, 他講的話才會有份量 !!
終於有民代說出了應該要做的事, 尤其是他也許也是個四輪族的 !!
太感動了 !!

仔細一看 該報導是只有該立委 建請行政院
行政院 & 交通部 後續的回應是..........................
好像沒有下聞了耶
看來還不能高興太早 需要長期觀察
舊 2011-04-28, 12:27 AM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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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01離線中  
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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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super01
仔細一看 該報導是只有該立委 建請行政院
行政院 & 交通部 後續的回應是..........................
好像沒有下聞了耶
看來還不能高興太早 需要長期觀察

是的... 還得持續努力中...
舊 2011-04-28, 12:39 AM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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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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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8
引用:
作者ttsmarco
如果您還是認為"未注意前方"的過失,遠大於"越雙黃線"、"變換車道"、"逆向"的話
小弟也不知道能再說什麼了
感覺您完全搞錯了因果...

不過,反正這不重要
也無關主題,此話題就到此結束吧

運氣不好遇到腦殘,應該申請重新鑑定&上訴,雙黃線逆向超車+從汽車後方出來,根本就不應該判應注意而未注意
不然就是你作筆錄的時候講法有漏洞導致這樣的判決,這只是你運氣不好遇上的誤判,不應拿來當作限制機車路權的藉口

而且也已經有好幾例判決是無過失不需要賠償受傷者的案例了
舊 2011-04-28, 12:56 AM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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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鍋子離線中  
ms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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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30
引用:
作者小建
您沒注意看唷... 小弟有提出來唷!!

1. 配合燈號控制!
EX:當左轉燈亮的時候, 汽機車一起左轉, 但對向的車流也同時限制不可以直行, 以避免被衝撞的問題

2. 參考現在的機車停等區, 內側左轉車道最前方為機車停等區, 集中讓左轉機車先轉過去, 減少機車&汽車在同一車道並行轉彎的可能危險

3. 市區內再考慮降低最高速限, 以減少不幸發生擦撞時的機車騎士的傷害



1.您可能沒在台北生活不知道那種車流量,這樣勢必燈號得多段控制,
在上班時間會造成大量回堵
2.若機車可以一次快速通過當然最好,事實上也很多機車目前跟汽車一起左轉,
但後面的機車看到綠燈多會加速壓車過彎,而且多是逆向和侵入前方汽車進彎的車道。
這才是危險的地方,不然乖乖騎開車哪會有問題。
3.降速度??若今天道路交通罰則有成效,那還會那麼亂?還會有機車亂鑽?
還會有汽車佔用慢車道?

我覺得有個建議不錯,那就是強制機車投保個人意外醫療險,因為開放機車路權相對的
與汽車發生事故的機會必定會增加,既然無法有效預防,那發生意外至少有意外醫療險
為後盾。
舊 2011-04-28, 09:09 AM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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