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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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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這個想法早在固網執照準備開放的初期就被當時有意願申請的民間業者否決掉了 就某些方面來說現在的民間業者的慘況是因為當時的短視付出了代價.... 此文章於 2009-04-10 05:55 AM 被 Elro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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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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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國立大學的預算是誰付的?老師的薪水哪裡來的? 為什麼唸書要考試要付錢? 念台大是國民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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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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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當初要開放新固網成立時,本來就有打算把CHT的last mile部份(在此專指由機房到user端的管道/人手孔和管道內既有的銅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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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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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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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還是寧願把錢給中華電信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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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春滿四合院
文章: 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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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大不是台灣固 >>台灣固就是賠太多了,才被台灣大併 這樣台灣固就是台灣大之內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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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恆久遠,CD永流傳! 羅馬並不是一天造成的 ∼敗家也不是三冬五冬的 >.<" 小豹貓流浪到哪兒, 永遠都是小豹貓 ![]() ![]() 公告 : 孝子孝女(新手爸媽)經驗交流............服務處成立囉 ![]() =================================================== 來PCDVD七八區,一定要認識的重要人物~~M頭 ![]() 請不要在"非政治區"的版面談政治,不然.... 範例一 : 我已經鎖定目標暸,同意開槍的請囬帖 範例二 :陳水扁的廢統論是幹嘛的? 範例三 :邵XX要死就快點 不要歹戲拖棚 範例四 :陳菊選上,陳大總統說要搬到高雄去住!! <==== 這串枉死的人還真不少 ![]() 範例五 :總統後選人辯論會看了有一點吐血 <==== 這串不怕死的人還真多啊 ![]() 範例六 :貓纜基座淘空 擬遷4、5個塔柱 工時最少要2年 <==== 看到日裔帳號要閃遠一點 ![]() 完美示範(全滅)(整串坑殺) : 提名顏寬恆 馬總統下達輔選令 回嗆馬英九 蔡英文:兩岸政策黑箱讓人民不滿 洪秀柱政見 簽兩岸和平協議 補充說明:站長:回應政治文者視同發政治文 加強說明:站長:送你紅十字,一路好走之類的也算回文,我這樣講的夠明白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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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8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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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前面不是有人說過了, 中華的電路都變成股票等你們去買來當主人了, 我們當初花錢建設的東西早就被變現了╮╯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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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8,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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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存在必合理.
這個合理不是指你對中華電信收費滿不滿意,而是他能向你收費的立場. 你可以不滿意他的費率,但是不能不了解他為什麼能合法的向你收費. 這邊談再多都不會改變現況. 抵制? 這招大絕不必太意氣用事的拿來放. 還是回歸到務實經濟面, 先看產品與服務是否合用,中華的規模已是世界級,真的不差一兩個用戶. 況且別人也會先思考是否需要這麼做,原意是否合理,不見得會瞎起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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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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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總算換我們跟他說了... "嫌貴就不要用啊..."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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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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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固黒不黑心可受公評,不過你這句話有否定商人的疑慮。 凡是商人就是要賺錢,只是賺得合理與否。 雖然知道你的意思,但還是建議限定描述所謂的黑心商人心態比較好 單就種花和台固這次事件來說, 台固動輒公開以台固使用者的權益要脅種花,種花則以當初和台固簽訂的契約停止台固的服務。於法和台固簽訂的契約內容而言,台固使用者和種花對這次事件是受害者。 台固不尋求企業協商,重新檢視或訂定新的契約,反而直接放話,同時投資人很有可能對台固產生"台固是否有資金上的困難"的懷疑。這對台固來說都不是好的現象。雖說商場上爾虞我詐,但一切盡量低調。一但公開,則勢必要接受公眾的評論。雙方手上的籌碼亦減少許多 所謂惡法亦法,當初種花改為民營企業的時候亦遵守相關法規取得使用權。若樓主對此也所意見,建議可以正常管道:如尋求立委的協助,將你所謂的網路線及種花的電路費使用權收歸國有再分享給各ISP業者,國家可自訂收取與否。或是自行參選立委再來修法。 有錯請指正 此文章於 2009-04-10 11:37 AM 被 nawtequalize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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